上上週我在行動硬碟中看到一份大學時期寫的小論文《正義的善與惡》,大概是類似在訓練思辨能力的選修科目,但由於檔案過於老舊,好奇自己寫了什麼卻無法打開,估計是一篇很自以為的論述文吧?假使我這幾年有進步,當時寫的文章應該會讓我自己很丟臉。
我幾乎已經忘了那種在法學院學習的寫作方式,看到《那不勒斯故事》女主被批評「信口開河的文章」有被戳中的愧疚。「善與惡」是一種很相對的比較,在每個人心中又是一種很絕對的刻度,估計是夠自以為是的人才敢以這種命題吧?轟動一時的《正義:一場思辨之旅》是在我畢業後才出版的,如果能看到當時欠缺思考寫下形式很工整的文章雖然有點難為情,但估計也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