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人公司》讀書心得的第三篇文章。
多數公司都把目標放在成長,那麼一人公司也要這麼做嗎?
先說結論: 一人公司要追求「足夠」,而不是「成長」。
為什麼多數的公司都想要快速成長 ?
主要有 4 點理由
- 通貨膨脹: 貨幣的價值會下降,代表手上的營收會同步下降,賺更多錢才能維持營收
- 投資者: 投資者希望公司長大,以獲得愈多的報酬
- 客戶流失率: 舊客戶流失會刺激公司想要找到更多客戶,以維持營收
- 自我價值感: 愈大會讓社會大眾 “看起來” 公司的前景愈好
但專注於無止盡的成長,對一人公司是行不通的。
作者Paul Jarvis 要我們分清楚:
- 把成長視為「目標」
- 把成長視為「因為銷售和產品後賺取利潤,而獲得的必要結果」
兩者是不一樣的事情。
主要差別是:
- 前者會讓公司變得短視,一切以「提升成長」為目的
- 後者是當利潤提升後,經營者思考為了提升更好的產品成果、服務水準、更好的支援來提升客戶的成功,而產生的必要結果
對於一人公司來說,當有盈利時可以選擇公司要成長、維持、還是更多個人的休假時間。
實現營利就能夠持續經營一人公司
那麼一人公司要如何判斷「是否能繼續經營下去」呢?
Paul Jarvis 提出了 MVPr 的概念(Minimum Viable Profit,最小可行利潤) ,說明一人公司只要賺到「能維持自己基本收入的金額」,即可持續經營下去。
關鍵是:
- MVPr 愈小(表示自己需要能過活的資金愈低)愈快能達到
- 盡快地推出產品,達成 MVPr 後再開始優化 (先求有,再求好)
- 關注核心功能,降低製作與行銷成本,能加快達到 MVPr 的速度 (例如先使用 YouTube 上架課程影片,後續再上架到專業課程平台)
對上班族來說,若一人公司的服務/產品所賺來的錢,能足以撐起一人公司所需的開銷時 (MVPr),就能轉變為全職投入、持續經營。
「足夠」是經營一人公司的關鍵。
機會只是帶著迷人面具的義務
為什麼說「足夠是經營一人公司的關鍵」呢?持續的接受諮詢邀約、推出更多更複雜的產品來賺錢,難道不好嗎?
因為當我們接受機會的時候
- 表面上獲得了:金錢、名聲、人脈
- 但也獲得了:壓力、忙碌、行程 每一項機會(與社交)都要付出時間與心力才能完成。
機會只是帶著迷人面具的義務,別讓過多的機會(義務)傷害自己的心。
追根究底,我們要問: 自己到底想要什麼樣的生活
成為一人公司並不如想像中的美好。
一個人工作,伴隨而來的責任是
- 沒人事部門幫忙處理人事跟薪水
- 沒會計部門幫忙處理應收與應付帳款
- 沒業務或行銷人員幫忙推廣業務
除了核心產品/服務要做之外,這些雜事也都得自己包辦。
也就是說:為自己工作,需要有相當明確的自我價值與目標。
我們可以這樣思考:
- 若經營一人公司能達成自己的價值觀(例如建立一家和客戶保持良好關係的公司),再去做才會合適
- 如果不能做得更好、或根本不在乎是不是能做得更好,那做一人公司就沒意義了
追根究底,我們要問:
自己到底想要什麼樣的生活。
知道了一人公司的目標後,最後一篇文章來談「一人公司應該如何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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