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論語》很受當代人、特別是大陸的學者所批評,他們認為父子互相為對方的過失而隱瞞,那豈不是包庇、徇私嗎?因而批評孔子不講法治精神。
大家不要忘記,孔子在離開魯國前,是位居大司寇的,用現代語來說,就是法政一把手;既然如此,孔子怎麼會不講法治精神呢?
要了解這則《論語》的精神,首先要釐清孔子這句話的來龍去脈。(見子路18)
這是孔子回應葉公的話。當時孔子去到葉國,並沒有親自覲見葉公,而只派遣子路向葉公打個招呼。最初,葉公是不想與孔子見面,免得獻醜,自露其短。然而,若不與孔子會面,又恐怕遭天下人恥笑,不懂禮遇聖賢。最後,只有硬著頭皮,勉為其難接見孔子。但,會見孔子時,彼此的話題說些什麼呢?要怎樣讓孔子知道葉國是個「法治」之邦呢?苦思一宿,終於想出有個年輕人,他父親順手牽了人家的羊,這個年輕人竟然出來作證告發。如此一來,就可間接地導出民眾守法的精神。
但,孔子聽罷卻不以為然。孔子說在我們的鄉國,所謂「正直」,跟你們不大一樣。父親順手牽了人家的羊,像這種事兒,作子女的是不會主動告發父親的。同樣,子女犯下過失,作為父母的,也不會到處張揚。這樣父子相隱,都是天理親情在當中的自然流露啊!所以朱熹註此章謂:「父子相隱,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為直,而直在其中。」
大家想一想,法律的基礎在維護人性、在維護親情倫常,若親情一旦化為烏有、倫常一旦顛覆崩塌,說什麼「大義滅親」,那是政客的謊話,連自己的父母都可以告發,自己的親人都可以滅的話,如此冷酷無情無人性,在精神文明的地區,恐怕是極其罕見的。
哪些批評孔子不講法治精神的人,請問你會主動告發自己的父母嗎?你會「大義滅親」嗎?
(寫於2015年1月18日於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