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小說家喬納森•弗蘭岑(1959-)最受肯定的兩本小說,《糾正》(2001)、《自由》(2010)都超過五百頁以上。
故事分別從,子女不願意回家和他們相聚的老夫婦,想逃避家庭卻又不忍走開的中年夫婦,展開。
這麼沒有話題性的長篇小說,卻都叫好叫座。《糾正》得到美國全國圖書獎,《自由》讓作者照片登上《時代》雜誌封面,並被喻為「偉大的美國小說家」。
堅持寫作期間每天早上五點開始工作,每天一定要寫五頁的自律的弗蘭岑,習慣在紐約哈林區的普通房子內,拉上窗簾,戴上耳塞進入寫作狀態。
他喜歡寫長句,喜歡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那樣的長篇巨著,不喜歡傷感性文字。他是個成名前,成名中,成名後,一直珍視並從正面反面等不同角度來探討「家庭價值」的創作者。
他的寫作筆法跟思維都怎麼說呢,老派。家庭價值這個作品內核更是,老派。
然而,換個角度來看,我們都應該慶倖有這麼一個持續受到關注的作家,還在寫有關家庭價值的小說跟文章。
艱深先生寫的故事
弗蘭岑在《紐約客》雜誌,發表過一篇名叫《艱深先生》的文章。內容是在回應認為他是「愛炫耀的自大狂,一個十足的混蛋」的讀者,並從這兒引出他對小說的基本看法。
弗蘭岑認為有「地位模式」跟「契約模式」兩種作家,前者如福樓拜的小說,作品本身就是藝術品,看不懂是讀者的問題。後者是會考慮到讀者,是否能接收到他所傳達意念的小說家。
對他有意見的讀者,顯然認定他是讓人不舒服的前者。弗蘭岑說他自己從骨子裡來說,根本就是後者。他說:「小說是最根本的人類藝術。小說是說故事,而我們的真實人生可以說是由我們說的關於自己的故事構成。」
在超過五千字的敘述之後,弗蘭岑說他筆下人物遇到的人生,說不上是什麼讓人愉悅的東西,並用這段話來收尾:「這樣的故事,『艱深』代表人生之艱難的故事,正是小說所要講述的。」
所以,《糾正》和《自由》,到底是在講什麼艱深的故事?
弗蘭岑又如何證明,自己是會照顧讀者接受力的作家呢?
《達文西密碼》和《東方快車謀殺案》這類推理小說,頁數比《糾正》更長,但他們有個未破的懸案,吸引讀者讀到最後才能知道兇手是誰。弗蘭岑的作品也不像十九世紀俄國跟法國小說一樣,有恢宏的歷史背景可以渲染。
弗蘭岑的人物住在美國小州小城的郊外,他們是組成這個國家的基石的中產階級。他們是好萊塢電影主角身邊的路人,住在們開車會經過的高速公路旁邊更遠一點的房子裡。
他們是最普通的美國家庭裡的普通成員,他們是活在當下的一般人所發生的一般事。
真實的生命與形態
《糾正》裡的父親患上了帕金森症和老年癡呆症,母親希望三個子女回來,全家一起度過可能的最後一個團圓耶誕節。故事的主軸是父母與子女的家庭關係是怎麼變糟的,現在可以怎麼「糾正」。
老父親曾經每天工作10到12小時,在他拼搏的1950到70年代,「不夠精益求精的人就不是真正的男子漢」。然而,在銀行當高管的大兒子在跟抑鬱症對抗,二兒子因為醜聞丟掉工作,漂亮聰明的小女兒則迷失在男女關係中。
一家五口的生活,過去與現在的日常,還有他們的感受,被小說家細緻地寫了下來。
上一代堅持的永遠自律自重,被下一代改成看情況,再來決定究竟要做到什麼程度。
這個耶誕節,他們躲不過。然而,他們匆匆趕回來,又都想匆匆離開。我們以為會發生的兩代親情倫理大戰,卻沒有爆出火花。太慘了,三個長大成人的子女都覺得老家就是,監獄。
弗蘭岑認為「科技消費主義」讓生活跟有關生活的討論,都變成隨意,隨性和隨時可以發生,而讓人覺得可以滿不在乎。他說嚴肅的小說就是應該 「探究人類生存意義」與 「揭秘人類行為複雜性」,但是,這在今天已經顯得太難被接受了。
身為一個想要寫嚴肅小說的人,他能做的是展示他所經歷過一切所帶給他的影響,讓讀者在文字裡面發現:
《糾正》這本書忠實記載了我這個人……我人生目前為止最重要的經驗,就是和我父母住在中西部的成長歷程。我覺得他們無法為自己發聲,我覺得他們的經驗——價值、生存的經驗,他們所擁有的美國經驗——我感覺這是我的一部分,我也是它的一部分。這本書我最重要的主張就是要回憶與體驗,給予它真實的生命與形態。
生活中的自我呈現
弗蘭岑總是在作品裡面展示生活的各種場景,《自由》這本小說還是回到中西部的小城的郊外人家。《紐約時報》說他讓我們從落地窗,看到美國中產階級家庭的日常生活。
《糾正》講的是美國家庭,原生家庭在上個世紀所累積的「罪」。
《自由》講的是美國家庭,從原生家庭離開之後所面對的「罰」。
結婚超過二十年的先生,離開律師事務所去從事保護瀕危鳥類棲息地的事業。面對空巢生活開始酗酒的太太,被婚外情吸引卻又感到罪惡。想要逃離家庭束縛的兒子,最高限度的叛逆就只能搬到隔壁家借住。
父親感覺到家庭所產生的孤獨與空虛,正在散發慢性毒素:
他和妻子彼此相愛,卻又不斷帶給對方痛苦……他和她無法共同生活,卻也無法想像離開對方的生活。每當他覺得他們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分手邊緣,又都會發現其實他們還可以走很遠。
社會學家歐文·戈夫曼曾以戲劇表演的觀點,觀察和拆解我們在生活當中不得不去進行的角色扮演,他把研究所得寫成了《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一書。
戈夫曼發現人會「有目的、有意識地以某種方式表達自己」,也就是人會戴上他給自己設定的面具,只為了有效的達成他所要傳達的意義跟達到他所要創造的目的。
《自由》裡面的一家三口都戴著面具過日子,這個生活小劇場,反映出進入二十一世紀的美國家庭狀態就是如此:他們擁有的自由,恰恰就是讓他們不自由的原因。
他們在家人面前演,在社區鄰人面前演,更在工作和社會上演。累嗎?簡直就要毀滅了。
直面才能解決問題
人們往往傾向在別人的書裡面,發現可以治療自己的病的藥方。你不覺得嗎?
或者,你還沒開始這麼做。弗蘭岑就是個老派的人,他在《如何獨處》一書寫道:
無論如何,很難把文學想成藥,因為閱讀文學只會加深你與主流的疏離感,加深你的憂鬱;遲早,心裡想著治療的讀者,會把閱讀本身指認為疾病。
一直看一般人的一般生活,難道不會加深讀者的憂鬱嗎?不會讓讀者跟社會更疏離嗎?
應該說,弗蘭岑吸引了想要嚴肅面對文學,嚴肅面對生活所帶來的問題,得一群讀者。
弗蘭岑說《自由》裡的困局,只有愛可以解決。他在跟別人的對談裡則說,《糾正》裡的問題,只有回到家庭才能化解。
閱讀弗蘭岑的經驗告訴我們,以毒攻毒,以眼還眼,直面問題才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