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平台上,有篇討論明星夫婦「很多女人羨慕鮑蕾和陸毅之間的神仙愛情」,分析結論是:「一個女人沒有賺錢的能力,就等於你放棄了選擇的權利,放棄了被愛的權利。」文章後還標註著前者思維...
我忍著沒回應:狗屁。
每個人的緣分和際遇都不同,能力相同的兩個人做同樣一件事,也有可能得到兩種相反的結果。那為什麼要把愛說成是一件需要權衡利弊的事?這種邏輯很像我有天看到一個辯論題:獨立女性要不要收彩禮?
我就納悶了。
第一,收彩禮跟我是不是獨立女性有什麼關係?
第二,獨立女性的定義是什麼?是誰定義的?
我遇到一個阿姨,後來才知道他們家的關係很特別。阿姨的媽媽和阿姨的外公沒有血緣關係,因為媽媽的命格是人家說的雙箭,阿姨的媽媽一出生,生母就過世了,她外公找到他們家,說要收養這孩子,並說服了生父才把她媽媽帶去扶養。
阿姨的外公也很特別,漂洋過海因為天命而來台灣。是個跟我師爸很相似的人,之後有機會再來說他們的故事。
阿姨的外公有些非凡的能力,他親自幫阿姨的媽媽定了終身,選在一個一般人覺得不太吉利的年紀結婚,結婚對象大她十歲,而且他們結婚當天才第一次見。
一開始阿姨的媽媽對養父的決定也是百般不理解,但隨著相處多了,她開始了解和她訂終身的男子,雖然不富裕,個性老實又憨直,學了風水命理但因為不擅長溝通而做不太好,去人家工廠上班又去哪哪倒,但是阿,有他們互相陪伴的每一天,他們都過得很開心。
阿姨的爸爸過世後,阿姨的媽媽因為年紀大了,腎功能有點問題,阿姨辭職全心照顧自己的媽媽。阿姨說,照顧媽媽時,她覺得那段時光很開心。因為媽媽是個溫厚的人,雖然因為生病而有點行動不方便,但每次需要幫忙時,都很溫柔的請他幫忙並希望對方能諒解。他們也會聊天,她會聽到爸爸媽媽的故事,看見媽媽每次提到爸爸時,滿臉的笑意,是幸福的氛圍。
獨立女性,對我而言意味著擁有自己獨立思維,而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平凡人也可以有平凡人的愛情,都值得被愛,都值得被珍惜。
不要被外界太多奇葩的聲音而干擾自己生活的步調
與其瞻仰他人,不如發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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