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聽到朋友請了24小時的臨時保母,我好奇的問了一下價錢,原來一天要價4000元,朋友說這還算平價的,有開價到5000元甚至還要供餐或支付餐費的,這不禁讓我思考起,那全職媽媽價值多少錢?
在日劇<月薪嬌妻>中,可以「雇用」人來幫忙清潔打掃、煮飯洗衣是需要背給薪的,然是否結婚成為妻子丈夫後,是否在愛情的名義和社會氛圍下,妻子就須無償接受這些工作。最近看知名部落客的梗圖寫著「全職媽媽就是一份正常工作啊」。底下好多人留言,有支持全職媽媽的,也有人分享被路人酸好命不用出去工作的,還有人當全職媽時被說怎麼還不出去上班,當職業媽時被說怎麼還不回家帶小孩,這些留言迴響,也帶出了「有出去賺錢才有話語權」的這個觀念。
「有出去賺錢才有話語權」其實算是刻印在小時候我的腦袋瓜子裡,我家裡的房子是媽媽買的,所以即使父母離婚也是我爸搬出去,也或許是因為母親一直在職場打拼但回家卻又活在傳統社會觀念下承擔家務,從小我受到的教育是有錢的人相對有權力,若身為女性連錢都沒有,那只能任人宰割。後來我發現並不是「出去賺錢才有話語權」,這句話應該改成「戶頭有錢才有話語權」。有許多全職媽媽戶頭裡仍然有錢,但他們選擇全心照顧孩子,這些戶頭裡的錢可能是丈夫的薪水交給老婆管,也可能是他們自己投資儲蓄所存下來的錢,更可能是家境不錯父母給予的錢,戶頭有錢代表經濟獨立,而要成為全職媽媽的前提是經濟獨立。
從承擔家務應給薪的觀點,知名部落客文章中的這句話「在家裡出錢的人,理應保障出力的人戶頭裡有錢」我特別同意,畢竟要一方當全職媽或全職爸,等於負擔育兒和家務的勞力,負責賺錢的一方若沒給付薪水,那全職爸/媽不就是在只包吃包住公司擔任免費勞工。換句話說就是,若負責賺錢的那一方不給負擔家務那一方薪水,除非負擔家務的那方戶頭已經充分有錢,否則最好就別做全職媽媽/爸爸。
「有出去賺錢才有話語權」我想大概是一代傳一代的觀念,還記得親戚裡有一位長輩,因為好賭六合彩,把所有的退休金都輸光了,家長也因她嗜賭不敢給她管錢,連去菜市場買菜都只給她固定的金額,在家裡自然即使貴為長輩也沒什麼話語權,畢竟她的子女都討厭她好賭;然而這位長輩的姐姐正與其相反,家中主要賺錢的是她,老公就幫著她做生意,所以平常在家老公做家務,她在家講話大聲似乎理所當然。或許是這些借鏡,在父權主義的傳統社會下,若女性想擺脫家中地位的不平等,唯有能夠自力更生賺錢。這些不成文的社會潛規則,也影響著夫妻的生涯抉擇。
現在這社會全職爸爸也屢見不顯,甚至有心理師的人設就是全職爸爸,還吸引了不少人氣,而能成為全職爸/媽,很多時候要歸功一位能尊重全職爸/媽的伴侶,全職爸/媽也是一份工作,而且是一份辛苦卻又不被看見的工作,當全職爸/全職媽不該拿人手軟,而是該拿的理所當然,試想若如24小時保母一天給薪4000元,那一個月算30天,全職爸/媽的月薪應該是12萬元,一年要年薪百萬才請得請這樣珍貴的人力,怎麼能不珍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