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面的有趣~

2023/04/07閱讀時間約 19 分鐘
雖非首次失業…可能是真的上年紀了,同樣的窘境,不同的心態;這些日子閒在家裡,內心沒有以往的煩躁不安,反而愈來愈平淡了,除了覺得很多事情都變得不外如是、愈來愈無謂之外,更是頓時覺得生活旁邊很多事情突然都變得有趣起來~
先來說一下前東家~
現在回過頭來看…討厭的人仍舊討厭極了﹗一些不合常理和令我啞口無言的事,也是挺奇怪的,奇怪得惹我發笑…忽然之間,感覺通通有趣起來。
和我關係好的,絕對是唯一的人事部和運輸的司機了,故而,自我離職以後,還有過幾次的電話聯繫。
其中那司機還介紹過工作給我,無奈,我自問沒本事做跟車。
一來自己力氣不夠,再來我手上的傷還沒好。
老實說吖~這辭職明明是我個人的事情,不知為何,那司機好像欠了我什麼一樣,不只介紹工作給我,居然還因此和老闆吵了起來。
我跟他說、跟車的工作我實在做不來,他還跟我說抱歉了~﹗
這、你沒有道歉的理由啊~
反倒是我應該多謝您才對。
真的叫我莫名其妙…
他二人打電話過來,自然少不免問我過得怎樣,沒工作待在家裡會不會很悶之類的;其實除了沒收入以外,其他毫無壞處,只是我平時在做的事,我也不好意思告訴他們。
畢竟全都是些不賺錢的事~
同樣,也少不免問我手上的傷怎樣;工作的時候,我是只能說好了,現在,我答:應該好了。
痛是不會痛了,可是有點問題,似是不會徹底好清楚。
扭傷的位置是手指的關節,消腫後,不能正常的曲起來收在手掌裡了,如果硬要拉過去的話,是能碰到掌心的,但會痛,有時候,不經意的在彎曲的狀態下壓到也會有點痛。
有人說我是因為扭傷後,導致手筋縮短做成的。
反正我是不知道喇~之後再慢慢看看狀況吧。
總的一句,我是沒打算去前東家的凍倉工作的了;至於重新求職嘛…等我覺得手上的傷不礙事、有心情再說吧~反正只會是一份垃圾工作、新的地獄而已,隨便找隨便做。
現在,我已經不像以前那樣焦慮了,有就做,沒有就死在家裡~
說起來,我之所以會扭傷,完全就是因為我自己力氣不夠又要夾硬來導致。
正常來講,正常的公司見到我不夠力早就炒我了,可是前東家沒有~而且,後來,銷售的經理和那司機居然還說我愈來愈大力了﹗我暈—
我本身不是一個常運動的人,最多就是跑跑步而已,身上的脂肪是不多,看上去人也瘦,但估計因為運動不足,我的器官脂肪是偏高的。
大概…工作了一個月左右吧,他二人就開始說我力氣大了,還不止一次,之後某天,我在家裡秤了一下體重,沒重到,反而輕了兩公斤,大概4%到5%吧~沒了,但我的身形沒變啊,估計就是肌肉沒增加,單純減了些內臟脂肪而已。
再講,我搬那些貨搬久了,懂得用腳用身體去托、做輔助,高過頭的位置,我也用臉去接用頭去頂。
畢竟工作不同鍛煉,工作用的是死力,一來就得做到完、不能停,更不可能分組分時間做,更更更不可能選合適的重量,只能頂硬上呀﹗
不然我也不會做到爛衫爛褲、手損腳損了。
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覺得我力氣大了呢~?
雖然我也想,可我是不覺得啦~
最讓我感到奇怪的人,莫過於老闆了﹗
新增下來的工作,全是多此一舉,多此一舉也罷~還浪費錢,浪費錢就算了,工廠那人渣不合作,特意去訂造、買來了記帳薄,完全就是買來擺爛的~
而且老闆還千變萬化,對員工的好壞天壤之別。
明明是聽到同事說我辭職的原因,她才過來向我確認的,我亦只好如實回答了。
也就是說,老闆已經知道我是因為受不了那工廠裡的寧師傅的死人脾氣才辭職的,但之後她還照樣如常的為了應付那人渣,將我推過去幫牠的忙。
這不擺明叫我早點走嗎?
其後更神奇的,老闆說、這是因為我們寫字樓跟工廠溝通不好做成的… …我… …
似是想要趕我走一樣,可是呢~老闆又一來就說,不接受我的請辭,又說安排之後的凍倉叫我過去。
我的天…這裡說是文職,我都已經搬到死死吓,去做凍倉,直接就是倉務,還不要了我的命?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個老闆,總的來說,對我已經很不錯的了~
至少我搬貨扭傷、中新冠…雖說都是工作導致…都是她出的錢,在香港的一堆老闆裡,她算得上是非常好的了。
就是不知為何,老闆對寧師傅那兩公婆極度寬容,然而對人事部極端嚴苛,嚴厲到總公司那邊的同事都說,這是人事部太縱容老闆之故。
自我人走了,我文職的工作全交給人事部處理了,而老闆明明是知道她原本的工作量的,都已經天天加班OT了;的確,工廠那邊、寫字樓只剩人事部一個了,但補充一下人手也不是很貴吧?而且政府也資助啦~
雖說我那些文件,如果沒阻礙的話,有四個小時,慢慢來、輕輕鬆鬆便完成了,可是呀~老闆…你叫那人事部去哪變多四個小時來做呀?
工作再簡單再白癡,還是要人做的啊~它不會自己把自己做掉、自動消失的,不然你也不用請人了。
別的也不多說了,光是無時無刻的電話詢問,又不給放假這些,已經夠可怕了~
真虧人事部那同事能忍五年﹗不過據她所說,已經不止一次跟老闆吵架了,一旦找到新工作,即刻走人。
就是不知何時…你都五年了啊﹗大姐~
現在來看…一堆不合常理的事、一堆非常神奇的人,這麼堆在一塊…好像也蠻有道理的~想着想着就是有趣~挺好玩的。
繼前東家之後,再來說一下家裡人好了~
不久前,又來一次久違的催婚;基本上,父母思想傳統且不開化,而家裡子女大齡未婚,都會遇到。
有道是不孝有三,我特意去查了一下,除了無後以外,其他兩點小的未能入我數,然而無後這點大的,我還真的無能為力。
話說我和我爸很少溝通,尤其這一方面,雖然他是最急的一個,但他不會主動和我們講這些,頂多就是各種方式諷刺我們,主要還是要我媽來講。
我父母的思維…大概跟一般中國人差不多吧~
他們以為現在的婚姻還是跟他們以前一樣,而且時辰到了、就應該了,結婚是一件繁複但簡單的事情,問題只不過是我們做不做而已。
這次一樣,我媽又開口了,我亦如舊實際地跟她說錢的問題,她也如舊的避而不談,說我總有借口。
的確,我承認我討厭小孩子哭喊吵鬧,要是不懂事又惡教的話,那是又煩又費時間﹗但這不代表我是那些什麼不婚主義之類的… …還是簡單一點說吧~
我一個既沒有外表又沒有內涵的窮鬼,要如何找到另一半呢?
但我父母從來無視這些,更認為這些不是問題一樣…的感覺~
原本呢~這不算什麼一回事,只是呢~被催婚後不久,我在網上看到一則新聞,說是19歲美少女嫁30歲矮醜叔;類似這種譁眾取寵的標題,不時能看到,都是一些新聞媒體博眼球的常用手段,原來我不會在意,可能是剛不久前又被催婚的原故吧,我在覺得不過一件無聊事的同時,又覺得有趣,就點進去了。
內文說是內在美比什麼都重要,新郎憑著細心體貼成功擄獲芳心。
是真是假,我不知道,反正看熱鬧的留言,我倒是猜得到的,也不外乎那些,就不多說了。
假設是真的,幾乎就是接近奇蹟的等級了吧~
再說我老媽,與絕大多數人一樣,比起眼見的事實,更情願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東西,對於討厭的、不感興趣的,她是不會觸碰的,而且不喜歡接收新事物…或許該說是懶得去接收,她唯一的興趣,是上網看她最愛的言情小說,我爸說,我媽可以一天24小時坐着不動,一直看、一直看,終有一天什麼都不會了~
我媽會關心疫情、教育、家鄉的事情,為了讓她多看看言情小說以外的其他東西,我時不時會在MATTERS上找一些她可能會看的文章給她。
今年母親節當天,我找來一篇以「母親」為題的,無奈,我老媽似乎是沒什麼興趣~
其實因應母親節而應景取題的文章不止一篇…我是有選過的。
那作者是一個女權主義者,在中國內地長大,受國內教育,家庭也是普遍的內地公式,長大後,到了美國接受西方的一套,開始邁向女權主義,抵抗父權傳統,又引用其他作家文句,解釋何為「母親」,說在中國的傳統裡,母親的職責是種道德綁架,一方面歌頌母親的偉大,但又一方面看不起母親的地位,是一個被鎖上極高道德標準,但卻經濟價值和社會地位極低的角色,只能被逼依附父權且無法拒絕,其後又提到女權主義者抵抗父權、關注自身權益,從而增加自身經濟價值,提升社會地位,卻因婚姻兒女往往是一種枷鎖,故而大多與之抵觸…等等。
感覺上,我認為,作者是一個由中國傳統養大的人,接受西方的一套思想後,憑自身意願,自由追求自身的選擇,但卻未能擺脫中國傳統的影響,出現了空虛孤寂感,意志和感情出現衝突碰撞。
反正總的來說,我覺得寫得挺好的,許多思想都有表達出來,而這些東西我媽是絕對不會去思考的,加上我媽亦是一個傳統的女性,也是國內長大、國內教育,而且更在國內當教師了,再者,她也會抵抗所謂的父權,雖說她並沒有這種意識,只因她根本沒有相關的認知,比起爭取所謂的女權利益,我媽不過是在反抗當下覺得吃虧的東西而已~
總之…給她看看好了。
唔嗯~我就是抱着這種想法,遺憾,老媽她一點興趣都沒有﹗浪費我時間啊~
最後,就寫一下自己的事情吧~
在此,當作是回答一下那兩位同事的疑問。
雖然他們看不到…
一點都不悶,我並不會因辭職感到無聊,順便重提我過去文章的觀點:那些垃圾工作,除了錢,根本毫無價值﹗如果可以的話,我搵夠生活所需的錢,才不會浪費時間去賺那點點可憐的身外之物,甚至我想花錢去買更多的時間來做我感興趣的事情﹗
我宅在家中上網的娛樂有漫畫、動漫、台灣綜藝節目、各種類型的創作影片、聽音樂放鬆、看些有的沒的,最近還多了一個上上MATTERS發發神經的壞習慣,生活中,我還要創作故事、培養畫畫的興趣、真正的鍛鍊身體以保健康、學投資買賣股票,別說不會悶,反而是不夠時間呢﹗
看來,我真的要好好規劃一下每日的安排,很多事都沒時間做啊呀—﹗
除了該做的事實在有點多以外,我人也比較懶散,意識到後,我便規定自己每一日在什麼時候要做些什麼,有效果,但不理想。
等寫完這篇廢文之後再好好規劃吧~
我最常懶散的狀況是,沒心情了、正經事累了,就會聽聽歌,同時找些無無謂謂的東西看,最近還看了一些以往不會在意的東西,像是心理測試,雖然覺得完全沒有準確性可言,但有些是弄得挺有趣的~甚至,連星座、生肖那些迷信的東西也看了,不過很快失去興致便是。
這些實屬浪費時間﹗
可是目前最浪費我時間的,不是這些…
與上述、讓自己懶一下的行為同樣,我偶爾會上討論區和MATTERS轉一轉;特別是最近偶遇愛心哥,透過他的留言,從而找到不少以往不會接觸的東西。
先來討論區吧~
基本上,我只會看小說和工作、這兩個板塊而已,其他的,沒興趣。
由於我的小說沒人看,更沒留言,所以我每每發布一篇之後,就沒有之後了,反倒是在工作的板塊浪費更多時間。
十多年前,曾經的我也會將工作上的一些際遇放上去,後來不會了,除了是看透香港人的嘴臉之外,主要是問題還是解決不了,只能靠自己;放上網,就只發洩、分享罷了,完了,也就完了。
結果,我亦成為了一個看熱鬧的~
通常,我都是看看就算,除了點閱量以外,不會留下任何痕跡。
可是有時候,心血來潮,還是會將自以為是的想法留下,而且…可能抑壓久了,留言一大堆;事後再看,一來別人不會當回事,再來寫再多也是沒用,純粹一堆廢話~
其實,在討論區還好,畢竟來來去去不過工作上的問題而已,基本上,三十六計,辭職為上,跑了,完了~
對所有人都適用﹗果然上策也~
可是在MATTERS上面就很不一樣了,尤其是一些觸動到神經的話題,無論閱讀或者回覆,不經意的愈來愈認真。
再說,我重回MATTERS的一個主因—為了看愛心哥如何搞笑,把他留言的文章看了一遍,甚至翻閱作者過去的文章和留言,從而去理解作者的思維,等愛心哥跟他們吵起來的時候,才能更加有趣~
算是把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之上吧~
老實說,那些女權、父權、不婚…各種主義的~又有同性、雙性、無性…各種戀的~還有什麼墮胎、運動、革命…等等,都是我以前不會留意的事情,看了那些人的那些文章,也有了自己的想法。
只是呢~那些想法,實際上對任何人、包括我自己,都沒有任何意義,不提也罷;類似這些無謂的想法只會看多想多,一不小心,心血來潮,多餘的寫下來…就像現在…這一篇廢文。
這—才是最浪費時間的﹗
這篇文章,寫着寫着,曾想算了,只不過是又在製造大量垃圾而已~而且浪費自己時間,但又覺得,如果不寫完,那、前面寫的東西不就徹底浪費?
抱住這個搞笑的心態,最終還是決定寫完它。
最後,再來寫一下我在MATTERS發現的現象。
大致上…不是新東西,都是我過去的文章或留言提及過的。
首先,我再次引用我過去的論點…
人,都是憑自身的認知去理解世界、判別世界,當站出來說話的時候,又有誰不是認為自己就是對的?自己就是道理?自己就是正義?其他人的話,根本聽不進去。
如果說,所謂的「粗人」在展現自己的看法、立場的時候,只能以劇烈的言行來表達的話,那麼所謂的「文人」則是過度包裝自己的論點理據。
容我多次重提PENANA。
我討厭黃絲的第一個原因:他們不分敵我且欺善怕惡,將中共視作敵人,卻將怒火燒向其他人身上。
第二個原因:他們將事實當成是非來爭論,對於他們來說,事實是怎樣,根本沒有意義,他們只在意他們自己認為的對錯,將事實溶於是非之中,將他們認為是對的東西當成事實。
如果把他們比作「粗人」,那麼MATTERS的作者就是「文人」了,明顯—寫作能力強太多了﹗
無論是在邏輯的緊密性或是思想的表現力方面,簡單來說,在嘴炮的輸出上,不是靠吼的,而是以自己的道理作砲彈。
然而,也可能正正就是因為對邏輯有安排,所以MATTERS的作者不但只會將他們自己認為是對的東西當成事實,而且更會在此之前,先行點出事實,然後將情緒往自己的道理帶,再表達出自己的是非觀,最後才將自己認為是對的東西與事實一同捆綁出售,變成他們口中事實的一部分。
比起PENANA上面那些功力不足的小孩子,MATTERS的作者明顯功力深厚得多,也因此可怕得多,因為他們更有能力去形成歪理,使之成為這世代人的道德價值。
我再次重申:是非對錯不同於事實。
是非對錯會因不同人的不同價值觀而不同,是個人的主觀,是那人的偏見;事實是客觀的存在,不因任何人事物而改變。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
黃絲人遊行示威,作出種種的破壞。
這是一個事實。
他們的行為是犯法的。
姑勿論法律的偏頗,又是人為的,在白紙黑字的條例上,這也是一個事實。
他們認為自己是對的,所以高叫沒有暴徒。
這是一個是非問題。
好了,當被指責他們破壞時、他們犯法時,他們直接無視這個事實,多次強調他們是對的,正確化他們的言行,然後溶化事實,最後將「他們是對的」說成是事實。
少數的黃絲,避而不談,部分則會避重就輕,一筆帶過,然後拿那些常用的事件作為爭論的理據,反駁回來,最後,也是將「他們是對的」說成是事實。
再來,又一簡單例子~
其中,一個最常被黃絲拿來反擊的事件—元朗白衣人。
事實是,元朗白衣人有組織地去打人,引致雙方互毆。
然而,黃絲人認為,元朗白衣人打他們,是錯的,因為他們被打了、是受害者,所以,整件事都是元朗白衣人的錯,他們是對的,一樣,事實又再被溶於他們的觀念之中。
另外,此事還引發更多的爭論出來~
按照黃絲所說,元朗白衣人是中共港府警方地方黑社會等組成的,他們無差別襲擊路人。
至於其他諸如目的什麼的,我不寫出來了~
首先,關於這點,它有它的事實,但其真偽,我不知道。
誰能大公無私的為我分辨?
但是—在此,我讓步,就當黃絲說的是真的、這是事實﹗
元朗白衣人是中共港府警方地方黑社會等組成的,他們無差別襲擊路人﹗
又…如何了?
你們既然要搞革命,被你們的敵人組織起來攻擊,不是理所當然的事?
在此,引申出來的另一個事實,就是兩幫互相敵視的人,其中一次打過你死我活的戰事,在整個戰役之中的一場戰事而已~
之後,黃絲又以元朗白衣人事件是錯的,他們是對的,說是一群恐怖份子策劃的恐怖襲擊,這又成了他們黃絲口中的事實,更成為了日後許多黃絲文章裡的一個重要反駁理據。
老實講…這…你們是想要怎樣?
證明自己是對的?還是博取同情?
再來,我也學着各位,將我的是非當成事實來說嘴一下。
首先,黃絲人吹噓的一個事實—元朗白衣人是什麼人。
其實,他們是什麼人、由什麼組成,對我來說根本不重要﹗
我再說一遍,如果他們是你們的敵人,那是理所當然,如果不是…
我引用我過去的文章段落
以政治手段得不到的,就是以暴力手段可以得到的?
這一種手法,能爭取到的,只是已經同一陣營的人,敵對的人只會與你們愈來愈排斥彼此,而一些政見中立或是懶理政治的人,也只會與你們愈走愈遠。
不懂得說服他人、改變他人想法,一味只懂得行動升級、行動升級,我操﹗你們就算將所有政見相同的香港人、外來人,通通帶上街暴力衝突又如何了?
只不過就是純粹毀滅香港的行為﹗攬住一齊死的行為﹗
你們以你們的民主自由去傷害他人的民主自由,這種暴力非法的行為,是想要怎樣?是以為能夠怎樣?我告訴你們,這最終只會落得流血收場﹗
屆時不是警察跟你們,而是你們跟我們﹗因為你們長期的以你們的民主自由去傷害我們的民主自由,我們也火了﹗
此文乃是我在2019年6月16號,參與PENANA的創作挑戰—連儂牆,在發文後被同樣參與的黃絲攻擊,然後在2019年6月17號所寫的第二篇與政治相關的文章。
等到元朗白衣人事件發生,當下,我想:哼—再繼續下去,不止元朗,全港十八區、區區都有白衣人﹗
在我最盛怒的時期,我甚至想過砸黃絲店、殺黃絲人。
黃絲們,或許,你們在遊行示威搞破壞的時候、在祈求國外支援的時候、在軟硬兼施逼使全香港人面對政治的時候,你們早有被子彈掃射、被大炮轟炸、被坦克輾成肉泥,六四再度上演,自視英雄、勇為烈士的覺悟,但—你們在攻擊我們這些懶理政治或不理政治的一群人時,可有想過跟我們拚個你死我活?
我稍微學着你們黃絲發出哀號~
守護香港—恢復秩序—
沒有恐怖份子—只有亂港黃絲—
元朗白衣人打人沒有錯,他們沒犯法﹗
因為他們是為了所有香港人,更包括你們黃絲,在中共山高皇帝遠的時候、在港府無能為力的時候、在警察無法保護法律的時候、在我們怒不敢言的時候,他們挺身而出面對暴徒﹗
他們不是恐怖份子,他們是為港為民的英雄,那些為此被判有罪的人士,是為香港、為所有香港人,更包括你們黃絲,作出犧牲的烈士﹗
不知道黃絲看到這裡作何感想?尤其是被元朗白衣人打的黃絲,會是什麼感受?
特別是在被白衣人打了之後,被我說成那是為了全香港,包括你們在內的黃絲,你們會是怎樣心境?
更甚者—我還要告訴你們,說我心同感受,這是我們這群懶理政治、不理政治的一群香港人,憤怒的逆火﹗為自由、為民主、為香港,反抗的正義鐵錘!!!
唔嗯,我知道你們怎麼想,又是什麼感受,皆因我心同感受~
從以上的例子可見,人的是非對錯與事實是完全分開的,不同的道德價值,將得出不同的結果,人的是非對錯只是從事實裡,按照自己的道德觀產生,並不是事實的本身。
顯然,在這點上,MATTERS的作者太過厲害~
JUST‧TANK
JUST‧T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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