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政策三大模式-社會模式

2023/07/23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一、起源

Michael Oliver(1996)指出,社會模式的起源可從英國肢體障礙者反隔離聯盟(The Union of the Physically Impaired Against Segregation,簡稱UPIAS)於1976年所公布之障礙基本原則(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Disability),在討論障礙基本原則之會議中,即認為障礙的發生係為一種外部社會條件所生成,並須由收入等外部社會條件之改善,使其障礙者能自立生活而非孤立對待(UPIAS, 1976)。是故,障礙(disability)的成因非僅是個體先天或後天所產生之損傷(impairment)造成,而社會模式的分析,即是將障礙之存在,非歸因於個人因素,而係以社會因素作為歸因,並將障礙者能否參與社會活動作為主要判斷標準。

在英國障礙者的社會運動裡,障礙者開始凝聚且抗議,認為不應該將障礙作為社會排除的原因。張恒豪(2015)則認為此社會結構性障礙,應藉由改變外在社會條件,使障礙者擁有與其他非障礙者族群相同職場競爭力,並且融入社會生活。所以必須區分,過去醫療或個人模式所談,因為身體上的損傷,所定義的障礙與社會模式所談之障礙兩者不同。Oliver即點出疾病(illness)與障礙(disability)之不同,前者係因病症(disease)所導致;後者係因社會組織(social organization)(Oliver,1996)。

二、比較

兩者區分之實益在於,醫療模式之障礙者定義,使障礙者對於障礙的解決僅能依照醫學方式,進而讓障礙者對於醫療系統產生依賴性。對此,社會模式者會以障礙經驗為主要討論層次,非以疾病或病理導致的障礙,而是社會結構產生的障礙經驗,且討論該結構所導致障礙者處於社會不利地位(王國羽等人,2012)。亦可從中發現,醫療模式當中,所發生的依賴性會使障礙者是被專業性統治(professional dominance)且控制(control),而社會模式裡,障礙者則是個體與集體責任(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且有選擇(choice)(Oliver,1996),研究者將其模式之差異整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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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批判

雖社會模式能夠讓障礙者有關公民權利,如經濟上之就業參與權利獲得圓滿,不過其缺點在於仍將障礙者限縮認定成特殊人口經驗,不能解決歧視及排除問題(王國羽等人,2012)。而Oliver(1996)則整理出五個主要所受之批評:社會模式忽略或不能解決實質損傷、社會模式忽略了主觀對損傷和障礙痛苦的經驗、社會模式不能包含其他社會分工(social divisions)、將障礙者視為他者(otherness)、社會模式並不足夠視為障礙運動之社會學理論。

事實上,對於前述所列第一、二點,若採取社會模式之觀點,並不代表障礙觀點應屏棄任何醫療手段,Sara Goering(2015)指出可從兩個面向去探討醫療實踐(medical practice)是否融入於社會模式。首先,醫療專業人員是否對障礙者有足夠之尊重且坦然說明有關之負面損傷影響,為此爭取障礙正義,以利融入社會;其二,能否開放性思考理解慢性疾病在障礙及損傷區分之位置。因而,社會模式得以讓醫療手段對於障礙者能夠有效且降低身體損害及社會排除所生之不利益。而主要核心問題之第四點,關於障礙者仍視為他者,此概念易讓大眾認為障礙產生後,因為生理損傷所產生的差異,使其應該非等同視之。蓋Zola(2005)提出將障礙經驗之普同性,以破除歧視問題,讓障礙者公平參與社會,這樣的概念也影響上述醫療模式之轉變,即是ICF所採觀點上之轉變。

四、參考文獻

Oliver, M. ,1996, “Understanding disability: From theory to practice.” St Martin's Press

UPLAS, 1976,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Disability.” The Union of the Physically Impaired Against Segregation.

張恒豪,2015,〈障礙者的公民運動: 權利論述和社會模式的在地實踐〉。《思與言》,53(2),89-136。

王國羽、林昭吟及張恒豪主編,2012,《障礙研究—理論與政策應用》。台北:巨流。

Goering, Sara., 2015. Rethinking disability: the social model of disability and chronic disease. Current reviews in musculoskeletal medicine.

Zola IK, 2005 “Toward the Necessary Universalizing of a Disability Policy” Milbank Q. Dec;83(4)


陳伯彥
陳伯彥
東吳大學社會科學學士、法律學士畢業/目前就讀東吳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觀察是透過將自我投射他人,成為一種自我再建構的過程」 方格子不定時更新 歡迎任何合作,請洽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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