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個角度,換個說法,就是海闊天空
友人來訪,提及兩件令他耿耿於懷,且憤憤不平的事端。其一是妻兒枉顧他的需求,執意購買他認為浪費且不需的鞋。事情經過是這樣的。妻兒看他鞋子老舊,而且經常走路,所以想幫他買雙較好的鞋子,可是他認為只是走個路,平常的氣墊鞋就很好了。可是妻兒竟然枉顧他的需求,執意幫他購買了一雙四千多元的名牌鞋。因此他執意不穿,還特別去買了自己認為合適的—價值千元的氣墊鞋。還特意抬腳指給我看他親自買的鞋。並且氣憤難當的說:「完全不顧我的意願,我竟然連買個鞋的自由都沒有……」
另一件事是他到學校去視導,發現教育處給的視導表有瑕疵,因此除委婉指出錯誤外,並表示願意幫忙改正供參,「我花了整整一天的時間修正填補,然後把改好的視導表交給承辦人員,結果開視導行前會議時,拿到的表還是之前有瑕疵的……。那些人之固執,打混,真的令人不齒…」
他走後,我回想他的說詞突然發現這兩件事情節類似,只是角色不同。買鞋事件中他是承受者,視導事件中他是發送者。承受者時他認為自己不受尊重,發送者時他同樣認為自己不受尊重。承受者時他強調意願和自主的重要;發送者時他強調的變成了接受和遵行。從兩個事件可看出友人是個是非對錯極其鮮明,不好溝通也不善溝通的人。從他細細描述這兩個事件,也可看出他也不善於抒壓解憂……
情緒這個東西最好玩的地方是:除非當事者察覺醒悟,否則別人無能為力。事實上,兩個事件他已講過數遍了,我也規勸過數次了,但你一開口,他就說你不懂,隱含的意思是:你是非不明,對錯不分……
我想起了《我可能錯了》那本書。覺得委屈不平時,先真心誠意,慢條斯理的提醒自己《我可能錯了》《我可能錯了》《我可能錯了》。
買靯事件,你把它想成是妻兒的好意和關愛;視導事件,你把它想成是人家有困難……
影響我們的,從來都只是我們對事件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