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的老父親患有癌症,受癌症折磨身體疼痛不已難以入眠,上網見到資訊說大麻對紓解疼痛有功效,於是在國外網站訂購了歐美暢銷的大麻軟糖以及大麻油,但自此一片孝心下,卻遭檢警扣押搜索,說產品的THC含量超標,涉及運輸毒品罪以及輸入禁藥罪,因此被移送法辦。
大麻製品的大麻萃取物成分可分為大麻二酚(CBD)與四氫大麻酚(THC),CBD不屬於毒品及管制藥品、THC屬於第二級毒品,製品THC含量超過10ppm者,屬於管制藥品。
目前國內並未核准CBD、THC用藥,如患者有此需求,須經醫生開立處方。如果未經核准自行輸入,會違反藥事法第82條輸入禁藥罪,須經醫生的處方,依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向食藥署申請專案進口,方屬合法。
網購大麻製品,製品只標示CBD,或是記載THC含量在10ppm,但入關時遭查驗後發現THC含量超過10ppm,因此涉及違反藥事法第82條輸入禁藥罪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輸入第二級毒品的重罪。
這種情形並不罕見,此時不要驚慌,盡快尋求律師協助,只要你證明你沒有主觀犯意,都有獲得不起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