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迂迴繞路的過程是必要的。一開始的挫折是必要的。
若不是打磨的完全,是闖不了最後的關卡的。
我始終覺得生而為人是種有趣的設定。
怎麼就決定了我們每個人平均有幾十年的壽命,這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足夠讓你經歷一些擁有,又再失去。
足夠讓你發現年輕時的意氣與才能,沒法適用到老,還得在時間裡,歷練出新的功夫來。
我們還配備著眼耳鼻舌身意種種的感官,足夠讓你與外界接觸、受刺激而興奮、而哭泣;又足夠讓你與身外的世界形成往復循環──你聽見、看見、從這個世界學來的,在你言語、行動之中,又讓它在返回世界去。(只不過有的循環是良性,有的是惡性。)
我們便是在這樣的過程中默默累積。 這人生奇妙的設定,是誰下的重手?沒有答案,就暫且不必問了。 但在這設定之中,到處埋藏著種子,你總是有足夠的機會看見、聽見些什麼。種子種到你心裡, 也許當下沒有反應,甚至是有些痛楚的。但在時間的滋養下,某一天你竟發現它抽芽了。<略>
當你一路拾來的種子,遍地開花,那時便不是 一兩 場輸贏的事了。那便是最後那場完整的PK。』(註1)
----以上摘俢自 張惠菁 【給 冥王星】之 完整的PK
【給 冥王星】,作者 張惠菁。
張惠菁,一九一七年生。台大歷史系畢業。 英國愛丁堡大學歷史系碩士;博士班研究。 2006年歷逢了生命中最大的變動之年,她離開工作了三年多的單位,處理了父親過世後留下的房子,搬了家,去了一趟埃及,到了上海,然後她寫了六年的專欄停掉了。 2006年是她的變動之年。 本書節錄了其2006年所寫的散文。
我買這本書,主要動機來自於這句「獻給變動和變動中的人」。
還有這一陣子持續而來的複雜心境。
當然略翻過內文後,總像是受到感昭似的,有認同、有困惑,總覺得可以尋找到一些啟發。
我總覺得文字之於我有安定的作用。
我愛看書,隨著年紀漸增,看書的的頻率也日亦增加。
老是會想起,曾經讀過朱少麟的【傷心咖啡店之歌】,書中對於「讀書」這件事有一個我再贊同不過的理念,在此與大家分享一下了。
「書分成兩種,一種是消遣用或資訊用的,那種只要讀到你想要的東西,比方說結局,就行了,讀完了,書也可以順便丟掉﹔另一種書是用來鍛鍊你的智慧,提供你概念,這樣的書不能當小說來讀,要把它們當作是一個在對話中的老師,要一邊讀一邊反問,一邊思考自己是不是能理解,理解後是不是能接受。這種書至少要讀三遍。」
「第一次一口氣讀完,越快越好,讓你大致知道做者想要整體表達的是什麼,然後就是難的部份了。
第二次閱讀,你要用跟作者對等的態度去讀書,作者說什麼你不要就一股腦接受,要逐一去思考批判。不管他說什麼話你都要想一想︰是這樣嗎?難道沒有漏洞嗎?可能有另一種思考方式嗎?批判過後你會有答案,如果你同意作者,那麼不用背你也忘不了﹔如果你不同意作者,你要整理出自己的思考結論,這樣書也不算白讀。每讀完一個章節,就停一下,好好回顧這一章所要表達的重點是什麼,再用自己的言語,把讀到的東西簡單摘要一次。要是找不出重點,有可能是你讀的不認真,要不就是作者打混,根本沒寫出個東西。就這樣,好好把書讀第二遍。
第三次閱讀,最好是跟第二次閱讀之間空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你要常常回想起這本書,常常把書上的東西跟你看到的世界去印證,這樣子在讀第三遍之前,這本書已經變成你的朋友。第三次打開書,你對話的對象是你自己。要一邊讀一邊去體會,這些思想給了你什麼概念,跟你其他的概念是不是能起演繹作用,如果讓你就這個題目寫這些東西,你會怎麼寫 ? 第三遍應該是很愉快的,因為你不只讀它,你還掌握了它,征服了它。讀完第三遍以後,你可以很驕傲地說,我讀過了! 我知道這本書提供了如何如何的概念,我對這些概念有如何如何的看法。這樣子,書才算讀完,這本書已經屬於妳,即使把書燒掉了也沒關係,因為你已經把精華吸收到你的腦中。」(註2)
然而對於閱讀的行為的解釋。我想自然可以引用John Connolly 所著之【失物之書】中的某段文字來闡述。它是這樣的寫著:
我認為「閱讀」這種行為能讓讀者更敏銳地感受外在世界,不閱讀的人有時正缺乏這種特質。
我知道這種說法好像自相矛盾。閱讀畢竟是孤獨的活動,表面上看來,正代表對日常生活的脫離。
可是「閱讀」啊……特別是閱讀小說,鼓勵我們用挑戰的新眼光來觀看世界。
我向來相信,小說的功能像是三裬鏡,將我們生存的現實碎解成細部,讓我們能用全然不同的方式來觀看每個部分。
小說讓我們能暫時住在他人的意識裡面,為同理心鋪路;而同理心對我來說,是好人的特點之一。 (註3)
我同意作者所言,所以每當對生活倦怠時,閱讀成為我很好逃離的方式, 讓我暫時從現實過頭的生活中脫離….然後用新的角度回來看待生活,重新回來與現實搏鬥!
(註1) 以上全文摘俢自 張惠菁 【給 冥王星】之 完整的PK
(註2)以上全文摘俢自 朱少麟的【傷心咖啡店之歌】
(註3) 以上全文摘自 John Connolly 之 【失物之書】
ps:以上3本全是好書,很推薦大家看喔~以上舊文發佈於2009 / 06/ 16,今日重抄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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