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適與從容的氣質許多人「擁有」
但不一定能「行使」
因為社會共同架構的人性趨向限制、從事領域、事端發展情況、周圍背景環境的影響
而不得不匆促、急切的操作
致使有時從外顯角度觀視時有些狼狽、痴狂、醜陋惹人厭
非但無法真正散發「氣質」
還剝奪了身為獨立個體獨一無二的性格展陳機會與舞台空間
足為可惜
雖然氣質一詞的定義依樣被社會大眾共同流行的價值觀所集體潛在架構
即人「有氣質」等於行事從容、舒緩、優雅、徐徐拂過卻不拖怠緩慢、整個軀體韻律性的流動、鬆弛彈性而不過分乏軟或緊繃、靜謐穩定而不喧揚外張
但其實氣質是人身為個人天生具有的性格所產出的心性
其應該是透過行為顯現而自然流露出的
不應有意識的刻意操使、或掩匿遮蓋而找另一種表現形式置換
只要認識自己、知道自己是誰
就能無虞的將獨有的氣質袒露出
只要個人展現的形式表張出來的過程中自己是喜樂的、不感到矯飾、虛假的
就是自己的氣質所在
因此如何在庸碌繁瑣的社會中適者生存的同時還能兼具自我氣質
就是現代人亟需用心探查、掘尋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