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準時上下班,代表你對公司很仁慈.
另外你身邊一定有這樣的同事.
上班壓秒,下班跑第一.
甚至可能就是你.
6年級被公司吃得死死的.
7年級開始覺醒.
8年級已經不吃自願加班這套了.
現在的老闆也要與時俱進,
第一.提早早一點說今天要加班.
因為下班後的時間是員工自己的時間,
老闆別惹員工討厭,
6年級不爽要離職,
可能會告訴公司:我會等公司找到人,辦好交接後再離開.
但是8年級可能直接告訴你,
世界很大,我要出去看看,明天之後就不來上班了.
第二.現在的公司要面對現代的員工,
你可能要跟新生代的年輕人好好說話,
公司要求加班是有求於員工,
要讓員工看見加班的意義與相對應的報酬.
第三.不是員工不能加班,
但請按照勞基法給加班費,
或是也可以優於勞基法給加班費.
加班費都不願意付就想硬ㄠ員工加班.
我年輕時待過一家汐止的工業電腦公司就有過親身經歷,
告訴你公司改為責任制,給你調薪一點點.
然後從此再也沒有加班費了,
6年級的勞工比較服從,
縱使知道公司硬ㄠ,也就先服從配合.
等到受不了了,離職的離職,
要求公司資遣的資遣.
但現在面對8年級勞工可以這樣試試看.
改天勞動局上門勞檢,
罰到你不要不要的.
結論1:準時下班不是福利,是銀貨兩訖.
結論2:責任制根本是狗屁,說穿了就是違反勞基法.
分享一個年輕時的親身經歷,
當時那個總經理多扯,我下班開車回到家了,
打電話要你回去公司,說有事情要交代你做.
如果這件事很重要,也請於上班時間交代,
既然都下班回到家了,你也有水準一點隔天上班再交代.
不然按照他這種邏輯,凌晨3點也可以打電話叫你去公司是嗎?
重點是當年3萬多的薪水,有必要坳成這樣嗎?(還濫用責任制的名詞)
我們那個年代的勞工權益還沒抬頭,很多都逆來順受.
現在再這樣試試看,
恐怕8年級勞工會讓全世界都知道你就是慣老闆,
以前我們那個年代也不知道時麼叫慣老闆,
現在我們才知道這就叫慣老闆.
知名企業家周品均認為,6個不值得跟隨的慣老闆特質包含:
1. 情緒管理有問題.
2. 愛凹員工又不給錢.
3. 明明有賺錢卻裝窮.
4. 沒想法又愛朝令夕改.
5. 壓榨員工,1人當5人用.1個班當1.5個班或2個班用.
6. 出事先推員工扛.
我深表認同周品均的看法,
甚至不是6點都符合才叫慣老闆.
我覺得只要中了一點,就是不值得繼續跟隨的慣老闆.
謹以此文分享給勞工與主管,老闆及公司高層參考,
你給3萬多,員工就幹3萬多的事.
你給6萬多,你要求有困難,員工也想辦法做出來.
你給9萬多,你說的是錯的,員工也想辦法幫你做成對的.
你給10幾萬,員工會把你的公司當作是他的公司來拼命做.
這個年代,
如果你還想壓榨員工,
那一定會面臨勞動意識的抬頭與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