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論真實》談為何在乎真實

2024/03/17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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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作者Harry G. Frankfurt於 2005年寫了《放屁:名利雙收的詭話》;預設人們不想要且會指責「不在乎真實」的對象,因此會避免講屁話並加以譴責,然而,真實為何那麼重要?或為什麼非得在乎真實?遂有了本書作為《放屁》的續作。


  在主打去中心化的後現代主義時代,後現代主義者「叛逆且自以為是地否定任何客觀現實中存在著真實。」認為真實與否僅是個人觀點、感受或態度,此真實是一種規範性(評價性)的真實;即個人只是在眾多規範中,選擇一個自己認為真的規範,而此選擇亦受到過去選擇的經驗或事實陳述的影響。然而,真實只是主觀認為真嗎?是否有客觀的真呢?


  Frankfurt並未區分真理(truth)、現實(actual)與真實(real)三者的不同。書名《On Truth》似乎要談的是真理,然而細看內容則較偏向真實,即如何在假新聞、假訊息充斥的時代中區分真假的真實。真理通常是統一的、整體的、無限的,如上帝般的存在。現實是有限的、具體的、直接的感知經驗,只關注當下。真實則是包含一切現實事物之外,即事物的感知經驗之外,亦包含事物不可感知經驗的潛能、潛在、潛力。故相較於現實,真實不僅考慮當下,更考慮事物的過去與未來,更接近「真」。Frankfurt認為:「事實性,為真的本質。」由此可知,其所討論的真實不包含看不見、摸不著的上帝、自由或意志的真理的真,而僅是建立在對事物的感官經驗上,透過感官經驗與事物一致性的真實的真。此真實的真既有主觀性亦有客觀性,客觀性在於,人具有相同感官為基礎的經驗,此經驗讓我與他者有感同身受、或同理的可能。然而,感官經驗與事物始終是一致的嗎?


  Frankfurt認為:「若得不到真實,人會很難存活,甚至會無法替自己設定適當的目標。」即人難以如其所是的活下去。然而,當感官經驗與事物不一致時,真的會難以存活、沒有意義嗎?傅柯在《詞與物》中區分在語言與事物分開時,即語言不再依據同一與差異的理性時,有兩種人是同一與差異的理性之外的極端,一端是「瘋子」,即將事物都看作是同一的,無差異的,如:唐吉訶德將風車誤認為是巨人。另一端則是「詩人」,即將事物看作是差異的,無同一的,如:將花賦予各種不同的詩意。但能說瘋子與詩人鄙視或忽視自己的生命嗎?瘋子與詩人對社會發展就沒有意義嗎?


  真實為何重要?其有何好處?Frankfurt認為:「我們沒辦法不靠真實而活,不只要了解如何活得好,還要知道如何活下去。」先撇開無感知經驗或有缺陷者不論,完整的感知經驗讓我們得以認識、感受世界並朝向更美好的未來。真實並非都是美好的,生活中總有許多有虛假的經驗與壞的經驗。雖然不好的經驗亦是建立在感官經驗上,但唯有好的經驗、具有正面積極價值的經驗,才能提供我們活下去更大的力量,更感受到真實活者的美好。相反的,不好的、虛假的與壞的經驗,則無法提供活下去的動力與正面積極價值。


  Frankfurt提出:「大部分情況下我們之所以會選擇我們想要、所愛的目標,並投身於該目標,是出於我們對它們的信念。」、「說謊者拒絕讓自己被人所知。」、「說謊者背叛了他,他也被自己的感受所背叛。」然而,說謊者真的知道自己在說謊嗎?瘋子與詩人知道他們所說的話不符合同一與差異的理性嗎?且信念因人而異,不同年齡、文化、種族、性別、語言者有不同的信念,若說信念自然會將我們帶往真實、讓生命更美好的活下去,那麼,應該說是信念讓生命活下,而非真實。信念預設了因為是真所以相信、去做,於是Frankfurt最後說:「不要求明確無誤地區分真假,要求我們在乎真假。」如同傅佩榮老師認為的人性向善,人會在乎善,人性的善與惡並非二元對立,而是相輔相成,正是透過惡,讓我們更認識善;正是透過假,讓我們更認識真、更具有掌握正面積極價值的可能。

202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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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博士生/建築系畢/證照:高考公務員、工地主任、古蹟工地負責人/前地方文資薦任公務員(建築工程職系)/研究領域:建築哲學、文化資產哲學。由「哲學性」、「反思性」角度,評論文學、建築、哲學、時事、影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音樂藝術、文化資產、公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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