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識:意識
第五章 自我
■ 精神和靈魂
即便如此,我仍有「我存在」這種無法抑制的感覺。當我考慮有意識的體驗時,在我看來似乎是某個人擁有它。當我想到身體的行動時,在我看來似乎是某個人在行動。當我想到生活中難以取捨的決策時,彷彿是某個人必須作出這些決定。當我問在這個世界上究竟甚麼才重要時,彷彿是一定是要對某人很重要的事。這個某人就是「我」,我的真實「自我」。
自我的問題與意識的問題息息相關,因為每當有自覺的意識體驗時,很容易假設它們必然發生在某個人身上,不可能存在沒有體驗者的體驗。我們於是陷入了僵局。科學不需要一個內在的自我,但大多數人都頗為確信他們是擁有自我的。此外,許多人相信摒棄自我這個概念會導致混亂、破壞動機並摧毀道德秩序。許多東西都取決於我們是否相信自我的存在,但我們對自我的認識往往是非常糊塗的。
在各種宗教中,僅有佛教否認自我的觀念。他否認當時流行的宗教學說,包括永恆的內在自我或者「真我」。相反,他教導說,人類的苦難乃是由於無知,特別是由於堅持一種錯誤的自我觀所造成的。擺脫痛苦的出路在於拋卻全部讓自我愉悦的欲望和依戀。因此,他的學說的核心是非我的觀念。這並不是說自我不存在,但它是虛幻的,或與表象並不一致。自我不是過着人的生活的連續實體,而只是賦予一整套元素的傳統名稱。他還教導說,一切都取決於先前的因,沒有任何事可以自己發生;這與認為宇宙是相互依賴和因果封閉的現代觀念非常一致。因此這可以解釋為甚麼他會宣稱「行動及其後果都是存在的,但行動的人並不存在」。帕菲特把佛陀看成是首位羈束理論家。
羈束理論極其難以理解或接受。它意味着你必須完全摒棄你是一個擁有意識和自由意志的實體,或你在過這個特定身體的生活的觀念。相反,你必須接受「自我」這個詞並不代表任何真實或持久的東西,雖然它很有用。它只是一種觀念或者一個詞。至於有體驗的自我,它不過是一種稍縱即逝的感覺,隨着每次體驗而產生,隨後又再次消失殆盡。產生連續性的錯覺是因為每個短暫的自我都伴隨着記憶,是這些記憶引起了連續的感覺。
第五章提到「羈束理論」,這點很值得深入研究,在《自我的本质》一書也提到:
大卫·休谟(David Hume)的“羁束理论”(Bundle Theory)。他观察着他的自我,并在试图描述内在的自我时想到,自我不是一个个单独的部分,而是感觉、知觉、思想相互堆积捆绑的整体。他总结道:自我是在这些捆绑在一起的体验中浮现出来的。
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也认为自我是由叙事建构的:“我们的故事是编造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我们编造故事,而是故事编造了我们。”在内核中根本不存在自我,它只是以“叙事重心的中心”的形象显现。
我们似乎可以在不同的自我之间轻松转换,但如果你以为有一个个体在执行转换的任务,那就错了。因为,这是自我幻象的一部分,根本就不存在一个自我或者是多个自我;相反,是外部世界将我们从一种性格转换到了另一种。这一认为我们是情境的反映的观点,有时会被称作镜中自我(looking-glass self),即我们是作为周遭事物的映射存在的。—《自我的本质》
也就是說有許多對自我是幻覺的解釋理論,這些對於認識所破的「我」、「我」唯由分別假立應有所幫助。不過雖然能符合業果法則,但是如此一來是自我的「幻覺」在承擔業果嗎?
有一說是如果在夢中殺人,是在「夢中的狀態」下算犯殺戒,夢醒之後在「夢醒的狀態」並不算犯殺戒。那麼如何知道所謂「夢醒的狀態」不是黃粱一夢呢?承擔業果是在「自我的幻覺狀態」下成立嗎?如果沒有一個「自我幻覺」的受者,那麼雖然符合業果法則,但沒有「非幻覺」的承擔者,這是「三輪體空」的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