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最經典的分析案例,就我所知來自伯特藍.羅素的《哲學問題》,這本面向一般大眾的書在第一章:現象與實在中便以桌子為探討對象。
羅素首先探討真確性。從現有的經驗出發,知道從這些經驗派生出來的任何陳述很有可能是有問題的。我「覺得」我此刻正坐在一張椅子上,面前是張某形狀的桌子,我看到桌上有紙。
他讓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這桌子。看起來,它是長方形的、棕色的、有光澤的,摸起來,它是光滑的、冷的、硬的;我敲它的時候,它就發出木器的聲響。任何人見到、摸到這張桌子,並聽到它的聲音,都會同意這樣的描述,所以就好像不會有什麼困難問題發生似的;但只要我們想更精確,麻煩就開始了。
【顏色】反光部分看起來比其他部分亮,由於反光的緣故,某些部分是白的。挪動身子反光的部分又不同了。對使用者來說這可能不重要,但是對一個畫家來說,桌子顏色極為重要。「現象」與「實在」的區別,就這樣分開了。
【質地】一人以顯微鏡來看木桌的話,會看到粗糙不平的丘陵深谷,但平常來看桌子卻光滑、平坦。如果下意識相信顯微鏡,再想想用更高倍的顯微鏡看的桌子和上一台哪個更真吧。
【形狀】這邊羅素原本的例子我覺得不好,我們假設一張方形桌子的其中一個邊完全平行於你的視現,你此時看到的不是方形,而是「π」這樣的形狀。
當我們考慮其他感官時,也發生不同性質的困難。
有幾個意義明確的簡單術語可幫助我們考慮這兩個問題。讓我們把感覺中所直接認知的東西稱作「感覺與料」:如顏色、聲音、氣味、硬度、粗細等。我們將把直觀察覺東西的經驗稱作「感覺」。
實在的桌子如果存在,我們將稱它為「物理客體」。因此,我們必須研究「感覺與料」(Sense Data)和物理客體(Physical-Obj)的關係。物理客體的總和叫「物質」。
因此,我們的兩個問題可以重新表述如下:
(一)究竟有沒有任何「物質」這樣的東西呢?
(二)如果有,屬於它的性質(屬性)是什麼?
很難說哪一種是對的吧?並且「對了又怎樣」?
讓我們調整談論的框架,接下來改以「語境」作談論,先擱置單個立場的對錯。看看羅列出的這些語境有哪些在你看來深具「誘惑力」,並發現各種立場間的同分異構性質。
同時,我最希望你自己試著使用 Phisomer 去創造自己的形上學詮釋。我們開始吧。
大寫實在:Root 根基、Rationale 必要因、Real 真實
小寫現象:representation 表示、reflection 反映、rendering 渲染
先處理問題(一),例如我本人初步是這樣詮釋事物:
問題(二)的處理需更細緻區分,我們需要引入語用勢能量表的五個數字做標記!
依照語用勢能量表(五軸)「1~5」羅列可能語境,其中「O」代表——「桌子」:
(O1):桌子就是桌子。
(O2):桌子分兩種,一體成型的和有折疊延伸的。
(O3):桌子無論「型態與功能」,兩者都是桌子的本質。
(O4):討論桌子得多範疇、性質討論:這張桌子的生命歷史與共時發展的其他「非桌子」概念。
(O5):沒有什麼能真正作為桌子的區分。
依「Rr」列出可能語境「桌子是什麼又如何是」
(Oo):桌子就是如所見之桌子,至少有一接地支撐、一桌板、榫接件等必要物件。
(Ov):桌子的本質是桌子的功能、用法,不能當桌子用的桌子不是桌子。
(Os):桌子這客體會顯出主體性,我的桌子總有我的痕跡,家人看到逝者書桌,會想起他在桌前。
(Xo):桌子本質不可定義,重要的只有「桌子已經獨立存在的事實」。
本體顯像+語用勢能量表
(Oo1):桌子就是由桌子必要配件完成的東西,添一件少一件都不是桌子。
(Oo2):一桌子要麼是完整的桌子,要麼是不完整的桌子(壞的、未造好)。
(Oo3):每張不完整的桌子,都在期盼成為完整的桌子。*
(Oo4):桌子只是一系列零件的組合。桌腳在沒拼成桌前就可叫桌腳,又可以隨時不是,同張桌子的結構可偶然改變。
(Oo5):桌子的型態不可能談論出什麼本質。
(Ov1):桌子就是囊括桌子功用的東西。它的功能等同它的意義。
(Ov2):桌子分為「展示收藏用桌」與「實用桌」,非此即彼。
(Ov3):「觀賞」與「實用」都是它的廣泛用途,一張好桌子能去用,又能不去用。
(Ov4):桌子的功能與意義具相異性、任意性,桌子如同符號象徵,它隨時都能變成「椅子」,並且不知道它是否曾經是「椅子」。
(Ov5):桌子意義的和功能內部矛盾,省省吧,不好說。
(Os1):桌子總能完全表現出身為使用者的我。
(Os2):「我」在桌中,桌子和使用者形成一整體,桌子的存在是使用者存在的延伸。
(Os3):桌子在每個層次上都映現我的存在痕跡。桌子不僅是使用者的延伸,還展示出使用者行為動機的結構先後,痕跡層次一一反映使用者的人格特質。
(Os4):桌子存在的處境及社會背景會變,我的桌子不真實反映我,以「stôl」稱呼我桌子的斯洛伐克人,不可能與以「стул」(stul)稱呼我桌子的人,認為的我一致。*
(Os5):桌子是我,又不是我。你問我桌子不就如同要我的桌子回答「我」是誰?
*(Oo3):「每張不完整的桌子,都在期盼成為完整的桌子」改寫自柏拉圖的名言:「每個靈魂都在期盼成為完全的靈魂」。我試圖反映柏拉圖的理型論(Theory of Forms),理型論旨在物質世界中的不完美的事物都在追求它們在理型世界中的完美形態。基於Phisomer語用勢能量表,判斷理型論強調的一種秩序與結構,這個理型是所有事物的最高範式或原型。這與「3」所代表的「秩序、結構論、中立一元論、邏輯既是也是、封閉的、優劣先後、層次分明」契合。
*(Os4):在斯洛伐克語中,「stôl」的意思是桌子。
但若一個斯洛伐克人對一個俄語使用者說這是他的「stôl」,俄語使用者可能初認為他們在說「стул」(音近椅子)。因此,在這樣的一個荒唐語境,「我」在其中一個語言使用者的初想可能是巨人,另一情況則是矮子,而這都是同一張我的桌子。
「1~5」也作為立場的執著強度。一元論作為強度1,比不討論的隨便5還要執著。
1、3因「整體」很像;2、4因「動態」、「平等」很像;所有不屬1234的算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