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碳交易制度J-Credit 2013年就上路了,是由日本環境省、經濟產業省及農林水產省成立,經過ISO 14064-2、ISO 14064-3與ISO 14065驗證,達到國際減碳報告與驗證標準。細節可參考日本官網以及相關社論。
推行至今有其優點但也有其不足,在台灣也成立碳交所的2024年自然也應該以史為鑒。J-Credit有哪些主要困難需要克服?
這三個問題是否歷歷在目?我國目前的因應方式能解決這三個問題嗎?
泰國的碳交易制度始於2014年,當時泰國溫室氣體管理組織(TGO)成立了自願性減量計劃(Thailand 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 Program, T-VER)。2021年,泰國在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上承諾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並在2065年達到淨零排放。2024年,泰國政府計劃推出《氣候變遷法》,進一步規範碳權交易和碳稅制度。相關訊息可參考新聞與外貿協會文稿。
那麼泰國的制度遇到哪些困難?
同樣的強烈既視感?
台灣氣候聯盟的網頁內介紹得相當清楚扼要。
聯合抵換額度機制(Joint Crediting Mechanism, JCM)是日本參考「京都議定書」之清潔發展機制(CDM),自2013年起建立之雙邊合作制度,由日本官方與民間企業為開發中國家提供相關技術、進行減量合作,並將其用於實現日本之減量目標。
在眾多優缺點中,我認為如何有效監管以及驗證的問題最為重要,尤其是雙方又都有各自的境內碳交易遊戲規則限制。
出處新聞請參考。摘要翻譯如下:
泰國與日本已在JCM框架下達成合作,雙方將共同努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低碳技術的應用,從而實現《巴黎協定》中的減排目標。
這項國際協議於 2015 年通過,目的是將全球暖化控制在 1.5°C 以內,並努力在 2050 年前實現碳排放淨零。
2024年7月8日泰國自然資源與環境部長Pol Gen Phatcharavat Wongsuwan與日本駐泰大使Masato Otaka簽署了兩國之間的聯合碳權機制合作備忘錄。
日本環境省副大臣Kunisada Isato指出,在泰國與日本的聯合碳信用機制下,日本將向泰國項目提供脫碳技術、基礎建設和財務支持,助力兩國達成《巴黎協定》下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NDCs)。泰國項目開發者則會將這些項目所產生的碳信用分享給日本。
身兼副總理的Phatcharavat感謝日本政府對泰國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方面的持續支持。他表示,相信這次聯合碳權機制的合作將有助於泰國在各個領域進一步減少排放量,並促進永續發展。他保證泰國將只會選擇符合碳權管理指導原則和機制規範的項目,這些規範已經得到國家氣候變遷政策委員會的批准,確保泰日合作獲得最大的效益。
除了泰國之外,日本也開始推動與印尼碳交易合作。氣候變遷影響範圍擴及全球,在處理問題的過程自然是有越多的參與者越有效;一國境內的碳交易機制實屬權宜之計,一定會遇到流動性不足與誘因不足的困境。中國雖然有較大的市場基礎,但目前僅涵蓋售電業,一樣存在流動性不足問題。
一群人才走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