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主管下班前問我關於孩子的事情,晚班孩子怎麼辦?先生不能接嗎?之類的,照實說了,似乎是想安慰我,她說:至少有加班費;殊不知,在去年的HR各種精心調整下,我已經接近沒有加班費的程度了,我向主管澄清此事。過去的時間永遠回不來了,補休在我來看,從來都不是適當的加班補償。但我還是需要補休時數,因為只要其中一個小孩發燒感冒被退貨,就該是它們上場的時候。最後她只好說:可以不用請假去辦事,似乎是最後我們能想到的輪班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