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可以讓你了解律師辛苦的一面、人性黑暗面的法律普及書籍。
有「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之稱的法老王律師在此書講了三十六個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例,
除了更深入理解人性之外,
裡面還不時穿插律師階級鏈、法律小知識、挑選律師的建議、律師界的迷信等,
是一本蠻幽默的法普書籍。
一開始作者先跟大家講解律師的養成之路,
每年法律系畢業約超過兩千位,
律師每年錄取不超過千人,
司法官每年錄取人數通常是一百人以下,
後來律師錄取人數過多,
律師素質良莠不齊,
律師也開始削價競爭、案子隨便辦、大量收案,
律師錄取率再降低變成每年約五、六百人,
所以每十位法律系畢業生,
至少有九個人無法當司法官、律師。
律師、司法官考試幾乎都是申論題,
沒一定標準答案,
考邏輯推論是否有矛盾、
法律觀念是否正確,
相較於其他考試更是有難度。
準備考試不是比誰先開始準備,
而是比準備的方向正確。
書中提到有人大一就開始補習,
不過根據作者觀察,
他感覺有種愈早補習就愈考不上的趨勢。
法律系畢業後,
如果不是當年就通過國家考試,
常常會硬著頭皮繼續當全職考生,
如果考個兩三年還沒考上,
多半會出去工作,
不然全職考生的壓力常常使性格變得扭曲。
可是有些人因為親友的壓力,
只好繼續考下去,
考到錄取為止,
或考到看開為止。
考上律師資格,
要先完成兩件事,
才能拿到律師證書,
一、先接受一個月的律師訓練(上課)。
二、實習五個月。
實習律師薪水只剩下基本工資,
有的還拿不到薪水,
不給薪水就不算廉價勞工喔。
實習律師地位比助理還低下。
事務所的社會階級:
所長(合夥律師)>資深律師>所長秘書>資深律師助理>一年以上的助理>實習律師
(有的事務所沒有合夥人或所長秘書)
工作就一層一層分配下去
所長或合夥律師交給資深律師,
資深律師交給律師,
律師交給實習律師,
所以實習律師做的是沒人想做的工作,
比如說被推出去給挨當事人的罵、會議記錄、開庭、訴訟初稿撰寫等,
只要是上面不想做又可以不用親自做的工作都會丟給實習律師。
行政助理協助對象是「律師」,
不包含「實習律師」,
所以基本上助理也不太理會實習律師的指令。
因為實習期間需要打成績,
實習律師為了避免得罪老闆資深助理而導致成績被打不及格,
都會乖乖聽助理的指令。
除了一些比較專門的事務所以外,
事務所大致上分傳統所、商務所。
傳統所是指主要處理以訴訟案件為主的事務所,
律師大多具有獨立打官司的能力;
商務所主要以商務案件為主,
通常是撰擬、審閱各樣的法律文件、契約,
有時候也需要處理企業併購等事務,
因常常是跨國的案件,
幾乎都會要求一定的外語能力。
傳統所因為配合法院上下班時間,
上班時間要開庭、開會,
下班時間寫訴狀,
常常是沒日沒夜的工作。
商務所有時候開會要配合國外的上班時間,
常常在晚上十點後開會,
開完會都十二點過後,
商務契約常常是急件,
拿到後可能要在兩三天內完成法律意見書,
加班對商務所律師是家常便飯,
聽說有些商務所會固定供晚餐。
實習期滿,
運氣好可能會被大事務所錄取,
在全國前五大事務所上班通常薪水會比一般事務所高一些,
第一年就接近百萬年薪,
福利相對好一些,
甚至會有工會組織保障受雇律師。
(受雇律師也是勞工)
在大事務所上班,
一天工作十二小時是基本的,
如果遇到急件,
可能要凌晨才能離開辦公室。
大事務所薪水穩定,
幾年內年薪破百萬,
可預見的未來月薪一、二十萬不是問題,
如果升上合夥人,
收入可能會更高。
升上初期合夥人或合夥人後,
要開始到外面開發案件,
如果你打死不升合夥人,
收入提升會遇到瓶頸,
就看個人的選擇。
小事務所就很看老闆,
有些善待受雇律師,
薪水直逼大事務所,
工作適量,認真一點還可以準時上下班。
有的則是踩到雷,
薪水不如大事務所,
工作量卻比照大事務所。
早上九點上班,
晚上八、九點下班,
遇到急件要午夜後才能離開,
而且不像大事務所是團隊運作,
而是讓受雇律師單打獨鬥,
老闆(所長)完全不管案件。
受雇律師有個特別情況叫「接自案」,
自案意思就是自己的案子,
也就是受雇律師自己接進來的案件而不是事務所接進來的,
收的費用通常是受雇律師自己拿走。
在大部分的中小型事務所都會允許受雇律師接自案,
不過通常會抽成,
抽成多少就看老闆的良心,
有從5%到93%的。
通常日後想自己開業的律師都會努力開發自案,
除了磨練接案的業務能力,
也可以當作日後開業的基礎。
有些律師走出不同的路,
比如說PChome的法務長,
不過能有這樣成就的律師不多見。
法老王律師曾為了欠卡債的可憐當事人,
跟法官解釋她的狀況,
法官口氣不耐煩,
還抱持一副懷疑的態度,
他嗆法官,
(事後他想說自己的律師生涯是不是結束了Q____Q)
結果開庭完,
一個月後收到法院文件,
法官竟然同意律師提出的還款方案。
作者有接法扶的案件,
他跟其他律師聊天發現,
通常會放律師鴿子的,
都是法扶的當事人。
雖然有時覺得當事人有些「討人厭」,
不過在聽完對方背後的故事後,
作者常常覺得原本讓人森77的當事人好像沒那麼「討人厭」了。
法律扶助制度是保障人民打官司的權利,
擔心有些人出不起律師費,
所以提供免費律師幫他打官司。
良善的制度常常被濫用,
有沒有錢申請、是不是需要律師都來申請,
卻不知道最後都是全民買單......
作者有時覺得當律師很辛苦,
不時被檢察官、法官當庭羞辱或冷嘲熱諷,
出了法庭又遇到態度惡劣或無法溝通的當事者,
偶爾還要當心理諮商師聽當事者倒垃圾,
工作是負面能量滿滿。
讀完此書,
對律師的工作內容、打官司有初淺的認識,
各種法庭千奇百怪的事情令人目瞪口呆,
還對人性有更深入的體悟,
不知不覺中,
又從作者幽默的文筆裡學到一些法律小知識了。
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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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也有良心,怎麼了嗎?:卡債不用全還、車禍對方錯了還是可以告你、獲得遺產竟被告侵占……36個需要律師的煩心事,讓暗黑律師法老王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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