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關係,是兩個人才能定義的,它不是1+1=2的事,它總是大於或少於2,且這個數字的性質是二人意識與潛意識多種因素的融和,一個「彼此之間」(selfdyad)的結合物。
在上一篇【Ch.17】,我講到當代精神分析把愛情細分為三個元素:浪漫、情慾、依戀。今天,我們回到三者的共通成份,即「性」(sexuality)是如何融和到、作用於、平衡著他們的「彼此之間」。
性,交流著二人個人的自我、未發現的自我、以及自我的需要。在滋潤關係的性之中,二人所貢獻的品質都被另一方體驗為有價值的,使得愛、關心和慾望可以持續流動。
一如精神分析師 Otto Kernberg 把成熟的性愛定義為,將性慾或情慾擴展到與特定的人的關係之中。Richard Zeitner 則補充,當中還有一組聯合自我理想(joint ego ideal)的功能,能夠向對方及向雙方的未來作出承諾(commitment)。二人能夠在意識及潛意識層面交流對未來的計劃、野心與價值觀。
Reik 強調不論是情侶還是友情關係中,都必然有許多不滿、妒忌、不安與猜疑。因此一段發展成熟的關係,必然是能夠去克服(潛抑)這些負面情緒與自我,或是說伴侶雙方有能力及意願去忽略關係中難以避免的瑕疵和冒犯,好讓關係中的情愛特徵能保持在前線。
然而,前線一旦失守,如生活的壓力或二人開始疏忽上述該永續經營的部份,那麼被潛抑的負面情緒與自我就會回返,動搖原有的平衡。似乎我們難以避免理想化被去理想化(de-idealizing idealization),因此我們更需要從他人的例子中借鏡。
性的缺失,在精神分析的視角裡,往往反映了一對伴侶間有著潛意識的衝突、對自我或對方的負面感受,才把性從關係中剔除出去,有時候更是二人的共謀。
(以下同樣為結合書本案例及臨床實例的虛擬個案)
一對夫妻來到諮商室,如大家能想像的,吵著日常相處與溝通的問題,太太總是嫌先生不夠投入家務事、對她在意的事不夠在意,先生則十分無奈,因為上了一整天的班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家,他只感受到太太沒有溫情愛意,卻不斷要求他做家務、修櫃子、討論買房計劃,以及最令他難以理解的「你一整天都沒有時間聽我講話!」,但先生從踏入門口的第一秒就一直聽她講了幾個小時的話。
某程度而言,她不知道自己在要什麼,同時,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
太太不斷強調先生做事不夠積極、不夠主動,先生則忙忙碌碌的、東奔西跑地照料太太提出的種種要求。但他越配合,她就越生氣,越是覺得他沒有親自想到她想要什麼。二人漸漸無法再去談未來、談承諾,也難以從對方身上感受到愛意。
事實上,他們已經半年沒有性行為了。先生很尊敬和聽命於太太──難聽一點,是一位老婆奴──當初,他偶爾嘗試過主動求歡,但都遇上她剛好沒有意願、甚至大罵「不要碰我!」的情緒。逐漸地,他改為等待太太來主動求歡,並盡責地配合床上的責任。然而,這不只無法改善關係,太太要麼變得更生氣,要麼就更拒絕發生關係。
在二人交往之初,太太帶著先生為自己打點一切,自己只需要做幸福公主的幻想前來,而從小習慣聽命與討好的先生,也表現出很能照顧她的理想前來。然而,這是一個美麗的誤會,她以為的夫唱婦隨,卻是他以為的婦唱夫隨。尤其在性關係上,不只是主動/被動的感受,背後更涉及人格發展、內部客體、自我概念等的內容,最終發現原來二人是衝突的、不協和的。
太太最後羞恥地說:「當我說不要碰我的時候,我只是在生氣,氣你像個笨蛋和不會主動,其實我想要的,就是你在我說不要時繼續主動,而不是停下來問我『那我該怎麼做?』」
最終,無性的半年婚姻生活,反映的是二人「彼此之間」的性意識衝突下的妥協,把性剔除,繼續生活。然而,潛意識總會復返,主動/被動的拉鋸戰便滲透到生活的其他層面去。
既然關係的問題常常出於性,那人們為何還要做愛呢?在這個身心愉悅的行動中,除了意識的快感外,必然有著更多潛意識的情感(自我─對象)滿足。
先拋開必須與另一個人一起做的愛,我們先來談一個人的性,或說自體情慾(auto-erotism)。
在小嬰兒狀態時,人幾乎是感官的動物,沒有語言、分不清人我,但感知著溫度、觸覺、形狀、節拍,對內則是肚子、發燒、想排泄時的種種不適。而皮膚與黏膜的愉悅經驗,就是佛洛伊德所稱的早期的「性」。
所以說,在跟另一個人做愛時,其實自體情慾也在潛意識發揮作用,讓人浸淫於「個人」感官與感知的世界中。彷彿《道德經》說的「一生二」,在這裡我想指出:
唯有一個人能保持他「個人」的自體情慾,才可能確保有順利的「二人」性愉悅,然後又一起來到「合二為一」的圓滿。但此一已不同於彼一,是兩個一共存於此一之中。
換言之,如果自體情慾無法在潛意識中發揮作用,或是它與意識完全斷聯,那麼,人很可能是無法做愛的。當太太遏斥先生「不要碰我!」的當下,就好像一個「他者」強行入侵了「個人」隱密的心房,否定了自體情慾的節奏。精神分析師 Thomas Ogden 把這種完全個人化的情慾狀態稱之為「自閉-毗連位態」(Autistic-Contiguous Position),如果這位態被中斷或禁止,就會使得「彼此之間的性」失效與失衡。
在精神分析的治療角度,上文那位尊敬又聽命於太太的先生,需要的是回到或重建起他的自體情慾時光,再進一步,則是伴侶治療中讓太太能夠克服她內在的負面感知與攻擊。透過指出二人的潛藏性意識,讓二人在性關係中知道可以怎樣做去保持「個人」與「二人」的性能同時存在的平衡。
另一方面,如果自體情慾或自閉-毗連位態沒得到適當的潛抑,即在成人期仍佔據意識上的主導位置,那麼能真實交流著愛與慾望的二人性愛,就很難發生(這跟有沒有成功插入未必相關,因為許多伴侶都曾抱怨做愛時沒有心靈的交流)。
過度的自體情慾,有時候是對親密、柔情、另一個生命的心理防衛,有時候則是資本市場借用了它的性質,讓人們自掏腰包地受困於自閉位態,一如自慰器(飛機杯)被視為一種最佳個人伴侶的隱性危害(可參考我對佛洛姆《人心》一書的評論,見【獨立評論】)──不難想像,一個人如此浸沒於個人的性快感享樂之中,不論他是異性或同性戀,都會在二人關係中把性獨留給自己享用。
最後,讓我們回頭總結從【Ch.13】至今所提出的新的看待關係的視角。
我們有否做到懸置主流兩性心理學那種從「個人」層面,改用「二人」層面去思考關係的學問呢?
我相信是有的,就是我們並未去指責「這是你的投射」「那是你的陰影」「這是不成熟的依戀」這件事,也不是從「理想→現實缺點冒現」這個線性因果去判斷。我們問的始終是二人彼此之間的平衡是怎樣失衡的?原有的有效是何以失效的?
去指責單一方是很容易做到、也有一定道理,但對於「關係」來說這樣的視角仍不足夠。就上文的伴侶,我們可以簡單地把問題視作太太過度強悍,先生過於脆弱,但如果我們先去看見他們最初之所以吸引彼此的潛意識構成,是哪些因素被融和至最初的有效平衡之中(太太想當公主,先生想服待公主),就可以為現在的失效與失衡作出更「均衡」的回饋與調整。
要做到這些事不容易,因為我們並非如「談戀愛」這種字面上的單純靠一張嘴去談,卻是泡在、糾纏在每日每夜的情感與相處之中。
而且在潛意識中,絕大部份人都在尋求一位跟自己互補的對象。換言之,我們總是找上自己最無力招架、有著相反特質的人來相愛。這樣做的原因,很可能就像基因的多樣性一樣,因為不同與差異,能夠讓後代更強壯與適應,而在心理層面,就如 Zeitner 所說:「找到一個可以補足自我的浪漫伴侶,就大大提高了自我和改變的可能性。」
回到 2020 年初次發佈的〈那些年,我們一起濫用的「愛」(上)〉,我的起點在於「愛」這個字被混亂地使用,人人都說愛,但不知愛為何物:
正因為如此,我才希望透過這個《躺椅上情感的潛意識法則》書寫計劃,一步步去把那些彷彿已經說明白且富有學問的分析術語,卻還是含糊其詞,困於語言文字的貧乏與可憐的、和被濫用的「愛」,作出分析、整理、耙梳出它的潛意識脈絡,情感的系譜──人類在各種生命階段、位處主動或被動、對「愛」的幻想、要求、體驗──而且,是以中文,台灣這片土地為經驗為優先。
我又在〈那些年,我們一起濫用的「愛」(下)〉提到「愛(情)」出現的兩個前提:
【愛的練習曲】及其他單元,正是我試圖從理論、臨床、日常觀察、文學、電影……去把「愛」說清楚。因為我相信,當人越能夠看懂自己,看清別人,就越能夠堅定而溫柔地對待彼此。
而今天【Ch.18】的結論會引導我們去補充這兩個「愛(情)」出現的前提:
不過,就像我當年也問道:有了這些前提,「愛(情)」就可能了嗎?
心中第一個浮現的答案是:我在努力中,希望你也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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