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無盡的歡愉,狂野的性感脈動,那些被文學稱之為「小死亡」時刻的追求,都說明著人類對「性」的著迷。動物的性展現再誇張,一生中也就一個時期,完成了由性驅動的生殖行為後就消落。然而,人類會一再追求之,彷彿我們希望自身的性特質永遠不會消減,或我們與愛人間的性吸引力永不褪色。
為甚麼會這樣?在心理意義的層面,對性的吸引和結合,我們一定賦予一個崇高的意義:如果無法性愛合一,這還算「(男女)愛」嗎?愛一個人,不就一定會甘心付出性嗎?
在青少年情慾初始綻放的時刻,性行為除了是好奇、探索、體驗、被荷爾蒙驅動的「無腦」之外,在心理層面也多少有著「合一」的渴望。即一個跟另一個人要是真的愛到深處,能夠身體進入/穿透身體,以最具象又象徵的方式給予「親密」的明證。我想亦正是如此,許多情色小說與少女漫畫中的「浪漫」,就表達於原本吵架的二人經驗具有衝突情感的性愛後,又重修舊好,彷彿在性之中再次確認二人還是需要彼此,在深處十分的親密。
但實際的情況是,除了一些相對例外的施虐—受虐伴侶配對,大部份結婚多年的夫妻,都會經驗到性的消退,如果二人平日關係就不好,他對她根本硬不起,她對他也濕不來──因為愛是「給予」,但二人之間已經沒有愛了,都給不出來。
以上對「性」的幻想(而非「性幻想」)說明了男女的愛(或為了擴展為各種二人配對,下文改稱為「情侶愛」)本身有著「合一」及相應的「排他」的性質──這些需要超越了情侶初相識時的狂愛熱戀的「合一」需要,因為激情的消退,會逐漸讓彼此真實的樣子呈現,對方不再那麼被理想化,親密的甜開始轉為苦與酸與辣……人再次面對本質上的「分離」。
如此,性成為了某種解方,人們潛意識地說服自己,如果對對方仍有性慾,就代表愛(合一、親密)還在。或是走另一端,即強調「性」和「愛」是可以完全分離,二人各找各的性伴侶(開放式關係),好說服自己我們還很愛,只是失去了對彼此的性趣。
事實上,如果沒有「排他」的愛,就不必反向地用「開放」的性關係來保住這段情──背後說明的未必是性觀念的開放,更多的卻是我們對情侶愛之中失去性趣的恐懼。
如果愛是一種藝術,我們在情侶愛之中需要怎樣的練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