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很久沒寫翻書了,所以今天更新!《時尚的哲學》,我寫的這本書是由拉斯・史文德斯所撰寫,西美爾的那本我會放在研究小間。
我會把這本書放在翻書的原因,是由於《翻書》系列是簡短的書摘推薦,這本比西美爾寫的那本可讀性更高也更具有系統性。
如果對「時尚」有興趣的讀者我都建議收一本,但很遺憾的,時尚這個主題在學術中不常被拿出來研究,所以這本書在台灣是處於絕版(?)狀態,如果可以,真的很想看到台灣本土翻譯和出版的《時尚的哲學》(兩本都是,請宇宙聽聽我的願望)。
這本書回答了很多有關「時尚」的問題,比如說:時尚是否是一種藝術?時尚是否能作為一種交流方式?時尚與身體的關係?
就像之前為這本書寫過書摘的作者,都會因為這本書對時尚的清晰的觀察與批判而推薦它。這也的確是他的優點,而且每章篇幅不多,但引用的論證與價值的含金量都很不錯。但必須要說,「時尚」這個主題,本來研究的人就不多,所以提及的大佬(以社會學的角度而言)雖然少,但地位都很高。
時尚是一個很矛盾的東西,他既讓人表現了個性,又向社會表現了服從。看看H&M以及Zara這些快時尚出的廉價小香風外套,不都是向高級時尚展現了服從嗎?Uniqlo推出的U系列與C系列,不也是將平價品牌推向高級消費的策略嗎?(雖然我也超想買)
說到「快時尚」,時尚這個詞本身就已經象徵了短暫,難道快時尚的字面意義就是比時尚還快的意思嗎?題外話,我覺得這本書最有趣的地方在於他標出了在20世紀初,就有人說「文化將會成為商品」的預言,真的十分準確。
我會用這個標題的原因,在於消費與資本主義是不同的東西,前者是你只作為「消費者」也就是買家,後者是你可以選擇作為賣家或買家而存在。
在近代,也就是20世紀到現在,後現代的消費者與浪漫主義消費者的本質有異曲同工之妙,永無止境地尋求情感刺激以及尋求夢想中的商品,後現代的消費者特點也表現為:消費不是為了表現立場而是尋求認同。消費者選擇某些品牌不是為了表現自己,而是尋求認同。這跟市場女性主義不也是相同的嗎?如果你覺得,是人們過度的追求商業價值,而不重視商品本身的意義,這其實是錯誤的角度,因為邏輯順序為:先是物品的意義本身轉化爲商業價值,物品才成為商品。(如果從消費的角度來看,其實愛慾之死的脈絡也其來有自,請搭配服用。翻書:《愛欲之死》哲學是浪漫的最高級)
當任何東西都可以商品化時,思想也可以被販賣。當然,我們已經談過可以透過故事創造價值、創造商品,但如果是思想呢?它轉換成商業價值的依據在哪裡?應該不單單只是去脈絡化這麼簡單吧?這就屬於學術研究的範疇ㄌ。
如果大家有幸可以收到這本書,請務必閱讀看看,再對照一下現實生活,這是理論知識最有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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