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賞《曦曦》(Xixi,2024)前,本以為是部介紹「曦曦」這名旅歐中國籍即興表演藝術家的人物紀錄片,看著看著,發現我們所見、所聞、所理解的,都是導演吳璠眼中的曦曦,再看著看著,更發現本片主軸並非僅限於「曦曦」、「吳璠」兩個點狀人物,而旨在探討「曦曦與吳璠」之間線狀的關係--正如吳璠於訪談節目上所說,會決定將一開始無明確拍攝意圖的素材發展成長片,也是想紀錄下影視作品中少見的、一段關於女性友誼的故事。
再來,由於素材捕捉到大量曦曦與女兒妮娜的互動,以及曦曦回中國,與母親充滿矛盾地相處之重要片段,電影因此拉出「母女」之軸線,藉由「介於中間」的曦曦,《曦曦》同時探討著該如何當個好女兒與好母親?
(我們都明白,人必須透過「學習」才知道怎麼當父母,母親的身分是後天的,更有女人終生選擇不/無法成為母親;然而,為人子女呢?套句《女兒的女兒》所言:「每個女人,都是女兒」,但我們天生就知道如何「當」女兒嗎?尤其在母親也尚在學習、不熟悉母職,或根本非自願成為母親的情況下?)
吳璠選擇用私電影的方式建構《曦曦》,身為觀眾的我們,在開場不久後聽到那因文藝腔過重而有點難以親近的旁白一出現時,也該知道不可以套用傳統人物紀錄片的期待在這部電影上。比起曦曦到底是個怎樣的人,更重要的是吳璠覺得她是怎樣的人?她怎麼看曦曦?以及創作《曦曦》這部紀錄片的行動與跨度多年的陪伴,對兩人的關係及情感帶來什麼樣的改變?
(說到傳統人物紀錄片,事實上沒有任何紀錄片是純然「客觀」的,只是比起當隻牆壁上的蒼蠅,私電影創作者大膽將自身聲音、形體放入影片之手法,會讓觀者更容易、且時刻意識到紀錄片的「不客觀」。)
所以,吳璠的立場及狀態變得很重要,她必須加入能與狂熱、奔放的曦曦抗衡的故事,否則自己在紀錄片中的存在會顯得太無聊、太「弱」。
討論吳璠如何放置自己之前,先繞回來談談曦曦在影片中揭露的童年創傷--自幼父母離異,母親桃姐表明為追求藝術生涯而拋下她,久久見一次,基本上缺席曦曦的成長,連她幼年時多次被性侵,也沒有即時知悉並給予幫忙。可以說,已成定局的疏遠關係,使危險發生時,曦曦根本想不到能向母親求助。
甚至長大後曦曦提起此事,桃姐也僅以「我小時候也被性侵很多次」、「這很正常」等說詞匆匆帶過,用雲淡風清的語氣講出極為恐怖的言論,曦曦更是後來才得知,自己的出生某種程度上是談判籌碼、是母親為離開父親所付出的代價--「要離婚,得先幫我生一個兒子」父親要求。
電影前段描述曦曦因居無定所、無穩定收入,使法籍前夫向法院提出要求,限制她與妮娜接觸的時間,吳璠跟著曦曦跑回法國時,曦曦在柏林恣意創作時那意氣風發的快樂神態逐漸消散,當吳璠問她追求自由,是否與做為母親的責任相互牴觸?曦曦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就算沒有妮娜,我還是會有自己的問題。」
透過鏡頭捕捉、素材排序並呈現的結果,我感覺電影探討的重點逐漸從「曦曦與吳璠」變成母女代間的「像」與「不像」--曦曦如桃姐一樣嚮往自由,她由衷地佩服桃姐擁有「真的自由之心」,無奈被困在中國壓抑的環境中,但我們也不可否認桃姐就是個shitty mom,錯過曦曦的成長、造成她難以彌補的童年創傷。
曦曦是那麼努力避免自己步上桃姐後塵,她絕對不想像桃姐一樣、成為不顧妮娜死活的shitty mom,甚至連作夢時潛意識都在不斷提醒。然而諷刺的是,前夫提出的限制,以及法國政府因前夫指控收回曦曦居留權的可能性,都在把曦曦推上「無法就近照顧女兒」的糟糕母親道路。她追求自由的個性,以及一連串外力,都令她應該要「像」母親,而盡可能地「不」成為母親,是她抵抗世界的動力來源之一。
好在後來法院判決曦曦的探視權權力不變,她也保留了居留權,並且她當初選擇生下、養育妮娜的心態,本來就與桃姐的生而不養、為了「交差」而生有所差異,這是她們的「不像」之處。
片中一場母女爭執於即興藝術該不該記錄保存的戲,桃姐吵不過,烙下一句「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好不好?」正精巧地道破兩人畢生的狀態及糾結。
曦曦背負的母女情結是如此沉重繁複,吳璠既然決定自己也要當敘事中的主角,那她得掏出差不多重量的內心故事,影片才不至於失衡。
為此,她連結到從小養育自己長大的阿嬤之死。
吳璠的阿嬤是個渴望學習、渴望工作的女人,卻礙於舊時代男尊女卑觀念,只能輟學賺錢供弟弟讀書,長大後自立創業,又不情願地把商店交給老公經營,她為了家庭放棄自我追尋,明明有志難伸,但因教育程度不高,缺乏精準的語彙來表達,因此,膨脹、漫溢的不滿及悲憤,常存於吳璠童年記憶的家庭當中。
吳璠知道阿嬤內心有片不羈的天空,阿嬤卻會不斷題點吳璠該忘掉國外逍遙自在的生活,回台做個「正常」的女孩,受社會打磨而行為違逆本性的現象,與桃姐不斷用衣服布料遮掩曦曦露出乳房的行徑不謀而合。
吳璠盡力挖掘過去、尋找未解的答案,並試圖與內心創傷和解,情感很真摯,卻仍在分量上難與曦曦支線達成平衡,原因在於曦曦與桃姐是活生生的人物,觀者看得見聽得見,而阿嬤已逝,我們只能依靠吳璠的回憶及轉述,透過老照片來想像。
儘管阿嬤最後是用吳爾芙式、充滿戲劇張力的方法自我了斷,吳璠也袒露自己沒能幫助她、阻止悲劇發生之愧疚,兩條線的厚度仍有差異--我不是在評斷誰的悲劇更悲劇,這不道德也沒意義,而是素材限制,以及呈現手法及占比的問題。
但這樣的失衡,反而讓我思考紀錄片創作者該自我揭露到多少、多深之問題。
「我無法,也沒有權力改變她的決定」,放下對阿嬤死亡的罪咎,是吳璠創作《曦曦》的收獲,「原諒自己」成為她這段紀錄旅途中最重要的課題,然而關於自由、關於如何身為女兒(以及未來可能成為的母親)、關於去愛人是否意味著必須某程度犧牲個人理想等等......好像皆無法在電影中看到吳璠自己與這些問題的碰撞。
為了追求自由,曦曦離開了、桃姐離開了,阿嬤則選擇留下,那吳璠自己呢?
就算吳璠對於生命大哉問,心中尚沒定論,做為一部私電影,我還是會期望看到更多創作者的色彩及態度。
觀賞、消化《曦曦》的過程中,我時不時想到入圍同屆金馬獎最佳紀錄片的《雪水消融的季節》(After the Snowmelt,2024),兩者帶給我相似的感受,同樣是將可以聳動、狗血、往公眾角度探討的議題,經由反身性的路徑走向私人。
《雪水》對我而言更加炙熱且深刻的點在於,導演羅苡珊的兩個被攝對象,一個不擅言詞/不願在鏡頭前敞開心房,一個已亡故,這使她必須想方設法拍攝、面對自己,挖挖看自己內心有什麼東西;而吳璠拍攝的曦曦,個性無比強烈,是個很有「觀賞性」的被攝者,導致吳璠不必那麼用力地呈現自己,她之所以加入「自己」這名角色,似乎是為了將影片定調為「非傳統人物紀錄」的私電影,等於是為了完整架構、先有了形式,再填內容,「母女」軸線也像拍攝製作過程中漸漸長出來的。
羅苡珊拍片是為了完成亡友生死約定,她有非拍不可的使命感,不然她的意識會永遠困在事發山洞中,她走投無路。這造成兩片情感濃烈程度之差異,而《曦曦》的製作,也確實是從朋友間互相紀錄、實驗性地隨手拍拍開始,再一步步籌資、發展成長片,兩者起頭的目的即不同。
另外,羅苡珊多用畫面及行動來呈現自己,電影後段更有近一小時獨自前往尼泊爾的主觀旅行畫面,吳璠則多倚賴語言及旁白來敘事,並搭上靜照及意象式空景等等,使得電影帶來的「真實衝擊」較少,個人認為,若吳璠能回家,讓觀眾實際「看見」她與阿嬤擁有共同回憶的場域或景致,全片的力道會更足。
說到底,這兩部紀錄片都不是看完當下能立刻梳理清楚、辨認自己「喜不喜歡」的作品,卻會在日後生活中不斷發酵,引發無窮的思考,也讓我們看見女性紀錄片創作者處理議題時,獨特、私密、溫柔卻堅定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