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人受壓迫與自然受壓迫有重大關聯。
2. 了解其中關聯的性質,才能充份了解女人與自然所受的宰制。
3. 女性主義理論與實踐必須含生態/環境觀點。
4. 生態/環境問題的解決必須包含女性主義觀點。(註1,p.347)
上一篇我們提到,雖然大部份生態女性主義者都同意沃倫(Karen Warren)提出的以上假設,也基本上同意魯瑟(Rosemary Radford Ruether)所認為的:「在一個一直以支配為基本關係模式的社會裡,女人不可能解放」(註1,p.346),並且也因此在策略上與環保主義、生態主義拉成同一戰線,共同揭露和對抗以男性為中心的支配關係。然而在過程中,不僅是生態女性主義與環保主義之間爭執女人和自然孰更重要、更迫切,在生態女性主義者內部亦存在許多意見分歧。尤其在「1. 女人受壓迫與自然受壓迫有重大關聯」以及「2. 了解其中關聯的性質,才能充份了解女人與自然所受的宰制」的處理上,女人與自然如何關聯,會不會重新導向本質論,使女人本應如此?一直是內部論者必須直面的問題。
對此,金恩(Ynestra King)指出相關論述的三大方向:
認識到女人和自然之間的關係,以及女人在自然與文化間如橋梁般的位置,為生態女性主義設定了三個可能的方向。一是將女人徹底整合到文化和生產領域裡,以切斷女人-自然的關聯。二是重申女人-自然關聯,提出女人的秉性不僅有異於、甚且優於男性文化。三是利用女人-自然關聯來造「一種不同的文化和政治,這將會本能的、靈性的,以及理性的知識形式......並創造一個自由、合乎生態的社會」藉此改變女人-自然關聯。(註1,p.349)
可以見得「女人-自然」所觸碰的,其實是照見其「男人-文化」這組對立面的二元論問題。而金恩指出的第三條路徑正試圖解消這個問題,將女人與自然關聯,但又不使自然成為女人的限制,由此產生一種獨有的社會面貌來與「男人-文化」平行,兩組不分高低優劣,亦無宰制或支配的權力結構,自然,也就與女人一起擺脫了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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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更合乎生態且擺脫支配關係的第三條路,讓我們回歸到女人的身體來談。
歐特納(Ortner)在1974年〈女之於男如同自然之於文化?〉中解釋到女人地位為何次於男人,他認為女人的身體和心理在象徵意義上被等同於自然。女人擁有專門養育小孩的身體:乳房和月經,故直接與小孩關聯起來成為照顧者,其社會角色被限制在家庭內,同時提供男人和小孩情感支持、養育照顧,並使小孩社會化。女人的地位高於「小孩-自然」卻又低於「男人-文化」,女人成為「中介」,負責調和小孩的自然野性,使之文化化,成為「有教養的人」,卻又無法擺脫自身的自然性,使相對於男人時,女人永遠都是次等的。而歐特納認為,文化優於自然的預設是社會建構的結果。若要改變女人的處境,可以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從社會現實改造,使女人能夠走出家庭,擺脫絕對的中介者角色;二是同時認可女人特殊的生理結構和概念意識,承認其背負著模稜兩可的象徵包袱(註1,p.350)。
不少批評者,如MacCormack,則認為歐特納的說法將女人的氣質和角色重新歸因於生物特性(註2,p.301),讓女性主義走到現在的成果又退回到我們不想接受的「女人天生如此,所以應該...」的本質論主張。這樣的批評與擔憂,其實來自對歐特納的誤解,歐特納並沒有說女人的氣質與社會角色完全得自生物特性,反倒試圖解釋為什麼社會建構、去操弄女人的地位是容易的。這點,我們回過頭看歐特納提出的兩個解決方案便能發現是相互呼應的。
歐特納作為第一位將女人與自然起來關聯的生態女性主義者,過去研究多將其論述和提出的兩種解決方法視作文獻回顧的一小部份,未多加著墨理論背後的思路,我覺得是較為可惜的。特別是早在歐特納的兩種解決方案中,我們可以依稀看到走出金恩所說的第三條路的可能性。讓我們再次回顧,第一種方法是打破社會建構的慣常,然而在父權結構穩固的社會中是有難度的。至於第二種,或許才是歐特納真正的觀點,一個更根本的解決方式,亦即認可女人身體和意識的模稜兩可性。
現在,針對「女人-自然」如何發生,以及女體、自然為何皆被貶於次等,我們多了女體的模稜兩可性作為線索。
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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