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了解上帝在想什麽,我們就必須學統計,因為統計學就是在量測他的旨意。——Florence Nightingale
「質性研究允許我們深入探索人類經驗的複雜性和豐富性。」——Catherine Marshall&Gretchen B. Rossman
在上篇文章〈社會學是什麼?一篇寫給社會學小白的攻略指南(1)〉中我們大致上回答了「什麼是社會學?」這個問題。可能你讀到這裡,還是有些疑問:社會學到底在研究什麼?它有什麼實際意義呢?這些問題很好,也正是這篇文章要探討的內容。其實,用我自己的話來說,社會學賦予了我一種能力,那就是「系統化思考個體行為」的能力。這意味著,我不僅能夠更同理人們的選擇和行動,還能理解這些行為背後的社會脈絡。簡單來說,很多時候我們所做的選擇,並非單純來自內心的動機,而是受到了社會這股強大力量的影響。正如亞當·斯密所說,市場上有雙「隱形的手」決定了商品的價格。社會學的觀點則是,每個個體的行為背後,都有一雙隱形的社會之手在推動著他們的選擇。若你對這一點有所理解,恭喜你,你已經進入了「社會學的想像力」的世界。
今天,我們要深入探討社會學研究中兩大主要方法——質性研究法(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與定量研究法(Quantitative Research Method),這就像是「見樹」與「見林」的選擇,兩者雖然有差異,但各自又有其獨特的價值與意義。
當我們談到「見樹」,其實是在談論一種細膩且深入的觀察方式,這正是質性研究法的特點。質性研究法強調的是對個體或小群體的深入研究,旨在理解其行為、情感、信念、文化背景及其背後的動機。質性研究的工具往往包括訪談、觀察、文本分析等,研究者以更加開放和靈活的方式進行資料收集,並在此過程中尋求了解深層次的意義。
例如,如果我們要研究某個特定社會群體(比如某個社區的居民或特定職業的工作者),質性研究可能會讓研究者深入這些人的日常生活,與他們進行面對面的訪談,或者參與他們的活動,以理解他們的觀點、情感和生活方式。這樣的研究方法不僅僅是收集數據,更重視的是對人類行為的理解和詮釋。
質性研究的一大優勢是,它能夠捕捉到人類行為的多樣性與複雜性。例如,假如我們想探討為什麼某些青少年會參與暴力活動,質性研究能幫助我們從他們的家庭背景、文化認同、社會結構等多方面進行細緻的探討,而不是僅僅依賴數字上的結果。
儘管質性研究法在社會學中獲得了越來越多的重視,但它也並非沒有挑戰與批評。首先,質性研究的主觀性與不確定性往往成為批判的焦點。由於研究者的觀察與解釋具有較高的主觀性,質性研究難以保證結果的可重複性與普適性。正如湯瑪斯·庫恩(Thomas Samuel Kuhn)所言,科學理論的改變常常伴隨著「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質性研究正是挑戰了傳統的科學範式,強調對多樣性和情境的理解,但這也使得其結果在不同的社會環境中可能無法被重複或驗證。
此外,質性研究也常常被批評過於依賴「小範圍樣本」而難以推廣。相比於定量研究能夠進行大範圍的統計分析,質性研究通常集中於少數的案例或個體,因此它的普遍性和代表性常常受到質疑。最後,一些學者指出,質性研究缺乏對社會結構的關注,過度強調微觀層面的行為與個體經驗,可能會忽視宏觀結構和制度層面的影響。例如,質性研究可能會深入探討一個特定群體的生活經歷,但對於該群體所處的社會結構、經濟狀況等因素卻可能輕描淡寫。
相比於質性研究,定量研究法更側重於大範圍的數據收集和統計分析,並通過數字化的方式來描述、解釋社會現象。在這裡,「見林」強調的是宏觀的、綜合的觀察,我們試圖從大量的樣本中找出規律和趨勢。
定量研究的工具通常是問卷調查、實驗設計、統計分析等,研究者通過收集大量數據,並使用統計方法來進行數據分析,尋找其中的模式。例如,在探討教育不平等問題時,研究者可能會發放大量問卷,收集來自不同地區、不同背景的學生的學習情況,然後使用統計方法來分析哪些因素(如家庭收入、父母教育程度等)與學生成績之間的關係。
定量研究的主要優勢是它的客觀性和可重複性。研究者可以通過控制變數來確保結果的可靠性,並能夠將研究結果普及到更大的群體中,這使得定量研究在政策制定和大規模社會現象分析中具有重要的價值。
在社會學的發展歷程中,定量研究法曾經是主流,尤其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期,隨著社會學逐漸成為一門科學學科,研究者將大量的數據與統計技術應用於社會現象的研究中。這時,定量研究的科學性、客觀性與可驗證性成為了其最大的賣點,許多社會學家如孔德(Auguste Comte)與涂爾幹(Émile Durkheim )都認為這是理解社會結構的最佳方式,甚至延伸成為一種所謂實證社會學派,主導並引響了很長一段時間社會學的主流研究方法。
然而,隨著社會學理論和方法的發展,定量研究也面臨了來自學界內部的批判與挑戰。一方面,定量方法過於強調數據和統計,忽視了社會現象背後的文化與情感因素;另一方面,它往往只關注可量化的變量,無法捕捉到行為背後深層的動機和社會脈絡。因此,從20世紀中期開始,質性研究逐漸獲得了越來越多的重視。學者們開始認識到,質性方法能夠彌補定量研究無法解釋的社會現象的複雜性,並提供更加多樣化和具體的視角。
質性研究與定量研究各有其特點和優勢,並且並不互相排斥。事實上,兩者往往可以互補,讓我們對社會現象有更全面的理解。質性研究能夠提供深刻的洞察和具體的案例,而定量研究則能夠提供廣泛的數據支持和趨勢分析。這就像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待同一棵樹:質性研究可能讓你看到樹葉的細節,而定量研究則讓你看到整棵樹的全貌。
例如,若我們要研究社會階層與教育機會之間的關係,定量研究能夠告訴我們,家庭背景如何在統計上與學生的學業表現相關聯;而質性研究則可以深入探討家庭背景如何具體影響學生的學習態度、價值觀及其面對教育機會的方式。這樣的綜合分析,能夠讓我們對社會現象有更深刻的理解。
社會學作為一門探索人類行為的學科,無論是質性研究方法還是定量研究方法,都只是我們理解社會的一種工具。質性研究讓我們「見樹」,深入了解個體的內心世界和行為動機;而定量研究則讓我們「見林」,透過數據和統計分析揭示社會現象的規律與趨勢。當你進一步了解這些研究方法後,你將發現,社會學的魅力不僅在於它能解釋個體的行為,還能揭示這些行為背後深刻的社會結構與文化力量。回到一開始提到的「社會學的想像力」,無論是哪種研究方法,最終都會回到我們究竟是如何理解社會個體,如何解釋這些個體的行為與選擇。
不知不覺也寫了近三千字啦~希望這篇文章能讓你更清楚地理解社會學中的「見樹」與「見林」——質性與定量這兩大研究方法的核心概念與價值。如果對這兩種研究方法感興趣的朋朋,歡迎在下方留言一起討論!未來或許也能再寫幾篇文章,一起探討質性與定量研究方法,從社會思想史與方法論發展史的視角,來看這場定量與質性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