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前幾日已經用了太多集合論數學,決定暫時轉換到一些有有趣實例的主題。
投票賽局與加權投票賽局
先想像一個最簡單的投票場景:假設所有參與者的票數相同、投票權力相同,只要多數通過就能決定某項提案或政策。在這種情境下,我們考量的重點通常是:哪些人會投贊成票?哪些人會投反對票?以及要如何湊足「過半票數」。這樣的分析雖然簡單,但在真實世界裡,很多重要決策並不是「一人一票」。
舉例來說,在公司股東會上,每位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股權)往往不同,因此他們在投票時擁有的影響力也不同。類似的狀況還可見於政治領域,例如議會席次比例不同的各黨派,或國際組織裡依據會員國人口/經濟規模等而分配投票權。這些「擁有不同權重的投票人」所組成的系統,便是所謂的「加權投票賽局(Weighted Voting Game)」。
換句話說,投票賽局聚焦在「如何在一群投票者之間進行投票決策」,而加權投票賽局則更進一步,允許每個玩家擁有「權重(weight)」,用來量化玩家投票過程中的影響力。只要有一群玩家組成的聯盟其權重總和達到指定的門檻,就能通過提案、分配資源或實現某個目標。這樣的框架讓我們能在理論上分析並預測:哪些玩家處於關鍵地位?哪些聯盟會最有可能達成共識?以及決策通過後,如何衡量各方的貢獻與收益分配。
接下來,我們就用股東會投票作為例子,來看看加權投票賽局的基本樣貌。
以股東會投票作為舉例
假設有一間公司,主要有三位持股不同的股東,情況如下:
- 股東 A:持股 50%
- 股東 B:持股 30%
- 股東 C:持股 20%
假設公司的決策規定是「只要有超過 50% 的股權支持,就能通過某項提案」。因此,我們可以看到:
- 若 A 單獨一人就已佔 50%,只要規定允許「大於等於 50%」即可通過,那麼 A 就能獨自決定;如果必須「大於 50%」,則要和 B 或 C 其中一位合作才行。
- 若 B 和 C 聯手,合計 30% + 20% = 50%,同樣能達到(或剛好達到)決策門檻。
- 若只有 B 或只有 C,任何一方都無法獨力通過提案。
透過這個例子可以體會,不同股東對投票結果的影響力並不相同,而他們之間如何結盟、是否能達到門檻,往往就決定了最終結果。
正式定義:加權投票賽局
給定一組玩家

以及對應的權重向量

這代表每個玩家所擁有的投票權重。
以及一個門檻(quota)

並將此賽局的特徵函數定義為

意思是當某聯盟的權重總和超過 q 時,便能發動投票所要表決的事項(通常就是通過議案),賦予效用 v(C) = 1。否則就什麼都無法完成,賦予效用 v(C) = 0。
從定義的角度看上面的舉例
玩家集合為三個股東:

對應的權重為

若規定只要「大於等於 50%」即可通過提案,便是設定

若規定是要「大於 50%」即可通過提案,便是設定

從這個形式化定義出發,能考慮以下問題:
- 哪些聯盟(子集合)可以成功通過提案?
- 哪些玩家在談判中會是關鍵?
- 是否存在只要再少一位成員就無法過關的「剛好贏」聯盟?(這就帶出了「最小獲勝聯盟」的概念)
接下來,我們進一步探討在加權投票賽局中常被關注的「最小獲勝聯盟」,並連結到為何在現實世界裡,人們傾向組成這類型的聯盟。
最小獲勝聯盟
在加權投票賽局中,一個聯盟 C ⊆ N 若能贏得投票(也就是該聯盟的權重總和 w(C) 大於 q),我們就稱它為「獲勝聯盟(winning coalition)」。然而,最小獲勝聯盟(minimal winning coalition) 有更嚴格的條件:
一個聯盟 C 若為「獲勝聯盟」,且對於聯盟中的任何玩家 i ∈ C,只要把他從聯盟中移除,剩下的聯盟 C - {i} 就無法達到贏的標準 q,那麼我們稱 C 為「最小獲勝聯盟」。
換言之,最小獲勝聯盟是一個「剛剛好能過門檻」的聯盟:沒有任何多餘的成員可以被排除,而仍保持勝利。以下用前面股東會範例來說明:
- 門檻 q = 50 的情況
- 聯盟 {A} 的權重為 50%,若規定「大於等於 50% 即可通過」,則它本身是獲勝聯盟,而且移除任何玩家也不會獲勝(因為聯盟就沒了),所以 {A} 是最小獲勝聯盟。
- 聯盟 {B,C} 的總權重是 30% + 20% = 50%,同樣能過門檻。若移除 B,只剩 C 的 20%;若移除 C,只剩 B 的 30%;都無法達到 50%,因此 {B,C} 也是最小獲勝聯盟。
- 聯盟 {A,B} 雖然權重和是 80%,也能贏,但它不是「最小」的,因為若移除 B,剩下 {A} 仍然是 50%,一樣贏得投票。所以 {A,B} 並非「最小獲勝聯盟」。
- 若門檻 q = 51 時
- {A} 的 50% 不足以通過提案,所以它不再是獲勝聯盟,更不是最小獲勝聯盟。
- {A,B} 的 80% 以及 {A,C} 的 70% 都能通過提案;不過因為去掉 B 或 C 後仍有 50%,不達 51%,就變成「去掉任何一位就不夠」,因此,它們都會是最小獲勝聯盟。
為何現實中常見「最小獲勝聯盟」?
在政治與商業世界裡,通常大家不會主動想要拉入「過多」的成員共同決策。原因包括:
- 分配利益:勝利聯盟若能獲得某種收益(如內閣席位、股份分紅等),成員越少,每個人的可分得量越多。
- 談判成本:成員越多,協調、談判以及意見整合的成本就越高,有時反而導致決策拖延或失敗。
- 穩定性:如果聯盟中有成員不是「關鍵」,該成員可能隨時被踢出或被忽略,反而容易引發聯盟內部分歧;相較之下,「最小獲勝聯盟」每位成員都不可或缺,會比較傾向互相支持、維持合作。
因此,在研究加權投票賽局時,「最小獲勝聯盟」是一個重要的分析焦點,可以用來解釋許多現實中的投票與決策行為,也可進一步延伸到「關鍵玩家」、「權力指數」或「收益分配」等議題。
Takeaway
加權投票賽局(weighted voting game): 將不同大小的投票權力以「權重」形式表示,並用「門檻」來判定能否通過提案。
獲勝聯盟(winning coalition): 任何聯盟只要其成員權重總和達到(或超過)門檻,就能成為獲勝聯盟。
最小獲勝聯盟(minimal winning coalition): 在獲勝聯盟中,若移除任何成員後就無法達到門檻,則稱此聯盟為最小獲勝聯盟。它反映了「剛好過門檻」的合作狀態。
Reference
Chalkiadakis, Georgios, Edith Elkind, and Michael Wooldridge. _Computational aspects of cooperative game theory_. Morgan & Claypool Publishers,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