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部「學期成績打低分 師遭生投訴?」的短片(註1),裡面除了反映教育部在不斷惡修教育法規後,不僅教師士氣大受打擊,教師人人自危,教育人才加速大幅度流失外,也看到人本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人本)馮喬蘭女士在影片中美化惡法所造成的教育惡果。
影片中所描述的是一位任教30年的甲師,由於不願意幫A生(高中生)偽造高分,讓A生利用偽造的高分進入國外好學校,而被A生威脅。
據甲師所述,A生在得知甲師不願意幫學生偽造高分後,不僅態度差,還指控老師毀了他。
後來,甲師不僅在下學期期初遭到A生向1999投訴,A生更在4月霸凌新法通過後,投訴甲師霸凌他。投訴理由包括:
一、甲師不幫A生請假。
真相:甲師要求A生自己向相關處室請假,而不是要別人幫他跑請假流程。
二、指控甲師不讓A生請假。
三、指控甲師持續對A生貶抑排擠,導致A生心悸和焦慮,影響身心健康,A生甚至因此去掛急診。
後來,甲師就進入霸凌調查程序。
在調查過程中,甲師面對的調查員態度是「有罪推定」。
儘管在歷經七個月的身心煎熬後,此案以「不成立」結案;但是,甲師的教學士氣已大受打擊,其他老師也會多多少少受到影響,教學方式調整為防禦性教學,以免惹禍上身。
當老師遭到濫訴,選擇防禦式教學後,誰會嚐到惡果呢?當然是為數最多的公立學校學生啊!
私校可以適時「遊說」這類學生轉換環境,公立學校則難以進行類似作為,因為公立學校對學生零拒絕。
更可怕的是,就算一位老師得到99.9%家長和學生相挺,只要有一個學生或家長濫訴,就可以讓老師身心倍受煎熬;其他學生或家長即使想協助,也無計可施。
是不是冤屈被平反了,就不會對老師造成實質傷害?
這是不可能的。
我自己曾經協助過這類遭到家長濫訴的老師。就算當事人最後全身而退,身心所受到的煎熬,絕非局外人能想像。
我自己諮詢過的案子中,當事人常常為此吃不下,睡不著。我為了穩定當事人的情緒,需要常常開導當事人,一開導就是一個多小時。若當事人情緒不穩,可能兩、三天就要開導一次,以防當事人想不開,一直陪伴到案件結束。
有的老師為了準備周全,還要自費聘請律師,幫忙寫答辯,甚至陪同接受調查,以防遇到不肖調查員,用誘導式詢問陷老師入罪。這種花費,至少萬元起跳,有的還高達十數萬元。
請問馮喬蘭女士,當一個老師遭到濫訴,受到這麼多的身心煎熬,付出這麼多的律師費,即使冤屈得到平反,可以叫做「沒有受到實質傷害」嗎?
由於霸凌事件頻傳,「權力不對等」好像成為罪大惡極的名詞。殊不知,「權力不對等」也是行為改變技術的關鍵要素。
舉例來說:騎摩托車不戴安全帽要受罰、開車不繫安全帶要受罰。這類裁罰的法規與人民的權力對等嗎?當然不。但也就是因為這些法規的制定,救了多少人在車禍中免於傷亡!
反之,若教育在追求扭曲「權力對等」的同時,讓學生誤以為自己進入社會後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為所欲為,隨意出征讓他「不高興」的商家或給商家一星負評,甚至還對解聘自己的老板動粗,最後將導致自己在社會處處碰壁。這種教育,才是造成整體社會危機的教育。
最後,還是要再次強調。若我國教育繼續放任濫訴文化擴大,首當其衝的必定是公立學校教育,承受苦果的不只是那莘莘學子,更是整個社會和國家的未來。
註1:學期成績打低分 師遭生投訴?(台視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RbtHvzOe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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