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覺得一件東西很重要,就要自己去爭取,而不是在背後抱怨。哪怕時間緊張,我們也要堅持自己的想法。只有自己認真對待自己的東西,別人才會認真對待。在背後抱怨,等於把責任推給別人。」— 《了不起的我》
我想到自己一直以來「不習慣主動提出自己的需求」的模式。
很多時候逆來順受,並不代表歡喜做甘願受。反而是出現了內在有股力量驅使自己不斷努力或盡力配合,但私底下卻又會忍不住murmur外在人事物的情緒。
雖然偶爾抱怨也是正常的,是一種情緒的抒發,但我覺得比較可怕的是,在某個不舒服情境還未充分和人溝通自己的狀態、提出想法或偏好時,就讓自己先妥協,然後認為對方造成我的壓力,甚至成為一個理由去逃避那樣的情境,彷彿一切都是不得不。
為什麼會這樣呢?現在想想真的覺得好可怕,我等於是把自己的力量完全鎖住,但那股力量其實並沒有消失,反而在內在時不時地傷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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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不起的我》中提到改變的其中一個原則,是「檢驗人生假設」:如果你不知道阻礙改變的力量,不知道這種力量背後的重要假設,你看起來雖然像是活在常識裡,實際上卻是活在自己的假設裡。
以我自己的模式為例,我猜想,也許是以前有某些經驗讓我體會到,如果我不順應他人的請求或體制中的某些規定,對方就會不開心,然後當時不懂得區分他人與自己情緒的我,也會感到不開心。
當然這其中還有事件的大小程度之分,以及對象和自己的關係多親近。現在的我已經漸漸學會如何去拒絕而不帶有罪惡感,但在某些情境,似乎還是無法克制的忽視自己的需求或情感,覺得自己沒有那個力量去發聲。
我求學時期有段當好好小姐的時光,是連同學請我午休陪他們去圖書館或是下課時間幫他們裝水都不敢拒絕,即便當下的我其實很累很想睡。雖然某些時光想起來仍有些痛苦,但我仍感激在那段時間結識了幾個摯友,也感激自己從那個時候開始一步步學會表達,即便力道還拿捏的不純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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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看見這些假設本身就會帶來一些改變,而不需要具體做什麼。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假設藏得太深了,以至於我們把這些假設當成不可動搖的常識。而它們一旦被看到、被帶到意識中經受理性的拷問,它們對人心理的隱形操控力就會被打破。」
我想到過年期間的一件小事。那時放假最後一天剛從家鄉搭火車回來北部,因為男友有事沒辦法到火車站載我,而他哥剛好要載親戚搭火車於是順便載我回住處。(當天他們有家族聚會)
車上我們聊了一下,哥後來問我要不要去他們家聚聚打個牌。當時已經晚上八點多,其實在火車上我已先跟男友說隔天要上班所以想早點整理行李休息,但被哥又問了一次我竟然開始動搖。當時我其實不斷地在揣測去和不去會有的心境⋯⋯後來在下車時,還是決定跟哥說明自己想早點休息,然後提及下次早一點可以再加入。
這在別人眼裡也許是很小很小的事情,但對我而言,回到住處時我好感激自己做出了不一樣的決定。並不是為拒絕而拒絕,而是真的聽到自己的感受及需求,也願意相信他人會有的包容及尊重。
就像男友曾經對我說過,有時候他人的邀請或幫助只是一種善意,如果你不喜歡或有其他想法,就說明清楚就好,並不代表你一定得接受。他人並沒有逼迫你。
把責任推給別人總是比較容易,但如果想拿回自己的力量,真的需要練習發聲。但前提是看得見自己堅信的常識,與情緒帶來的線索,讓它們有機會鬆動,我們便能一步一步的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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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有提供如何檢驗自己假設的方法,也簡單分享在這囉:
1. 寫下自己希望達成的目標(例:更有自信的表達)
2. 寫下自己與目標相反的行為,問自己:這些行為,能帶來什麼好處?
3. 問自己:如果做不一樣的行為,最擔心別人會怎麼對我們?
4. 問自己:為什麼阻礙改變的行為帶來的好處是必須的?如果沒有這些好處,會發生什麼可怕的事情?
小訣竅:尋找重要假設時,可以試著用「如果⋯⋯就⋯⋯」的句型來歸納它們。
(舊文整理轉載,記錄於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