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內容
檢舉內容

【兩岸法律信箱】大S驟逝孩子該跟誰?談兩岸子女監護及承受訴訟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大S驟世後,兩個孩子會因此被汪小菲帶回中國生活嗎?具先生或臺灣親人能否爭取監護權?大S與汪小菲的法律訴訟將如何處理?未成年子女是否會被捲入?

raw-image
zoomable

本集許律師將解析跨境親權爭議、法院如何判定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以及父母離婚後親權行使的異同。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本集重點

  1. 大S過世後,孩子的監護權會如何分配?
  2. 汪小菲能直接帶走孩子回中國嗎?談臺灣與中國法律對監護權的規定。
  3. 談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
  4. 中國的監護權制度有何不同?談「撫養權」與「親權」的概念差異。
  5. 具先生能否合法收養孩子,取得監護權?
  6. 跨境親權爭議:兩岸法院是否互相承認判決?
  7. 一方將孩子帶離現住國,是否有法律效果?「先搶先贏」是否影響親權爭奪戰?
  8. 未成年子女是否會因大S的訴訟案件被捲入法律糾紛?
  9. 法院如何處理一方當事人死亡後的訴訟?
  10. 如何透過法律機制確保孩子的權益?談信託機制與監護人安排。
  11. 談未來跨境監護權爭議的發展方向。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收聽網址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MessagePlayer/programId/109/id/157730


A-rod-avatar-img
A-rod喜歡這篇
法律或許是嚴肅的,但法律事件裡的人與事,卻都是活生生的。 除了談「法」以外,更多時候是瞭解「人性」。 這裡是兩位執業律師的內心劇場,透過對話呈現庭內與庭外的人生百態。 許惠菁 律師 / 許健鈴 律師 知言法律事務所律師 Tel:02-2959-6686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大S過世後,其龐大遺產的繼承問題引發討論。根據臺灣法律,繼承順位依序為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具俊曄(具先生)作為配偶可與子女共同繼承。 本集許律師將解析大S遺產繼承的法律細節,保障子女權益的法律機制,以及遺產規劃的法律實務。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30年前與清大前校長沈君山對弈,輸棋後依約捐款1500萬元。然而,近期清大聲稱查無紀錄,引發輿論討論。多位名人及舊報導證明捐款事實,社會輿論兩極化。法律上賭債屬「自然債務」,不強制清償但付了無法追回,捐款則屬「贈與」,可附特定條件且部分情況可撤銷。本案若涉及惡意抹黑,或可主張誹謗罪。
台劇《八尺門辯護人》以外籍漁工的司法案件為主軸,揭露法庭通譯制度的問題,包括誤譯、利益衝突及語言不通導致的司法不公。臺灣法庭通譯制度雖有基本規範,但因通譯人力不足、資格審查機制鬆散,常出現翻譯失準或角色混淆的問題。與此相比,美國有專業認證制度,中國則缺乏完善的通譯機制,影響少數族群的司法權益。
2025年1月,美國針對TikTok的禁令生效,引發國際關注。過去幾年,美國對TikTok從行政命令、國會立法到司法審查,展現民主國家權力分立的運作。本案最高法院裁定禁令合憲,確立國家安全優先原則,採取「合格剝離」條件。許律師將探討TikTok禁令的法律依據、國安風險、美國司法審查標準及言論自由。
農曆春節與跨年燃放煙火鞭炮,臺灣以規範施放地點與時間,兼顧傳統與環保;中國則以環境維護為由長期禁放,但政府卻能在政治活動中大肆燃放。近來「煙花革命」的反撲,更突顯民眾對禁令的不滿。 節目探討兩岸鞭炮文化的差異,並解析從「禁止煙火」到「國家可以,人民不行」的現象,如何反映民主與極權的制度基因。
本集將從音樂出發,探討法律、民主與自由。從日本經典民謠《荒城之月》到臺灣文學家楊逵的《秋天的野菊花》,音樂見證歷史,也反映社會變遷。並探討中國統戰對文化的滲透,臺灣應如何堅定唱自己的歌,拒絕成為樣板。最後從《宣言》、《Hero》到《Feeling Good》,聽聽歌曲如何傳遞自由與勇氣?
大S過世後,其龐大遺產的繼承問題引發討論。根據臺灣法律,繼承順位依序為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具俊曄(具先生)作為配偶可與子女共同繼承。 本集許律師將解析大S遺產繼承的法律細節,保障子女權益的法律機制,以及遺產規劃的法律實務。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30年前與清大前校長沈君山對弈,輸棋後依約捐款1500萬元。然而,近期清大聲稱查無紀錄,引發輿論討論。多位名人及舊報導證明捐款事實,社會輿論兩極化。法律上賭債屬「自然債務」,不強制清償但付了無法追回,捐款則屬「贈與」,可附特定條件且部分情況可撤銷。本案若涉及惡意抹黑,或可主張誹謗罪。
台劇《八尺門辯護人》以外籍漁工的司法案件為主軸,揭露法庭通譯制度的問題,包括誤譯、利益衝突及語言不通導致的司法不公。臺灣法庭通譯制度雖有基本規範,但因通譯人力不足、資格審查機制鬆散,常出現翻譯失準或角色混淆的問題。與此相比,美國有專業認證制度,中國則缺乏完善的通譯機制,影響少數族群的司法權益。
2025年1月,美國針對TikTok的禁令生效,引發國際關注。過去幾年,美國對TikTok從行政命令、國會立法到司法審查,展現民主國家權力分立的運作。本案最高法院裁定禁令合憲,確立國家安全優先原則,採取「合格剝離」條件。許律師將探討TikTok禁令的法律依據、國安風險、美國司法審查標準及言論自由。
農曆春節與跨年燃放煙火鞭炮,臺灣以規範施放地點與時間,兼顧傳統與環保;中國則以環境維護為由長期禁放,但政府卻能在政治活動中大肆燃放。近來「煙花革命」的反撲,更突顯民眾對禁令的不滿。 節目探討兩岸鞭炮文化的差異,並解析從「禁止煙火」到「國家可以,人民不行」的現象,如何反映民主與極權的制度基因。
本集將從音樂出發,探討法律、民主與自由。從日本經典民謠《荒城之月》到臺灣文學家楊逵的《秋天的野菊花》,音樂見證歷史,也反映社會變遷。並探討中國統戰對文化的滲透,臺灣應如何堅定唱自己的歌,拒絕成為樣板。最後從《宣言》、《Hero》到《Feeling Good》,聽聽歌曲如何傳遞自由與勇氣?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川普2.0的關稅與貿易政策,表面看似反覆無常,實則圍繞著幾個核心目標:扭轉貿易不公、推動美國再工業化、確保戰略自主,以及貫徹「美國優先」原則。本文深入剖析其背後的一致性邏輯、長期戰略意義,以及對全球產業鏈的影響,並探討不同產業的贏家與輸家。
Thumbnail
進入了訴訟階段後 我在網路上看了非常多的案例 我也在現實的法院課程中遇到比我處境更艱難的同學 如果要一言以蔽之 我想可以代表我們這群 「在法院與家庭之間奔波的爸爸們」 真心想要對抗的就是: 《不合理的》最小變動原則與《不合理的》幼兒從母原則
Thumbnail
凡有未成年子女 當夫妻雙方進入法律程序 法官會視必要安排此課程 法官基於我所提出的案件調解不成立的結果 安排此課程 法官先通知了調查官 調查官再發了簡訊給我 同時法院寄出了限時掛號給我跟律師 可以感受到非常希望被通知的人去上課...
Thumbnail
最近在新聞中,看到中國福建省通過「婦女查詢配偶財產知情權」的規定,臺灣不知有沒有類似的規定?是否會因為卡在不知對方財產有多少,就被迫淨身出戶?
Thumbnail
本月已向法院遞交訴狀兩件:履行同居義務、暫時處分。 履行同居義務:先位聲請 - 由我擔任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 暫時處分:建立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規則 四月將再次上課及調解 五月開庭調查 有人問我:怎麼下定決心了? 我只是遞狀之後才選擇公開 並不是現在才做這個決定…
Thumbnail
從2023年三月發生「疫情期間對方說好家裡沒有客人可以帶嬰兒回來結果打開娘家門情況完全相反」事件後, 對方帶著小孩留在娘家不回來開始, 到去年九月對方突然發出法院公文要求離婚調解, 至今天為止一共經歷了三次調解。 中華民國法律規定, 離婚訴訟前必須先經過「雙方到法院上課…
Thumbnail
雖然透過法律訴訟可以解決不少糾紛,但現在是相當國際化的時代,有不少案件都涉及海外國家。如果被告是台灣人、在台灣有資產、有機會回台灣,那倒是還好。但萬一就真的是個道地的外國人,可能一輩子也見不到對方一面,還有解決辦法嗎?
Thumbnail
很多人好不容易才剛從離婚這個泥濘脫身,卻又在不久後陷入有關財產分配或是子女的扶養費、探視小孩會面交往的深淵中。正所謂離婚協議定的好,日後沒煩惱!如果有一方沒有遵守原本約定,必要時還可以依照離婚協議的內容透過法院的強制力進行介入。要怎麼樣才能真的和前任配偶好聚好散呢?來看看本篇介紹…
Thumbnail
川普2.0的關稅與貿易政策,表面看似反覆無常,實則圍繞著幾個核心目標:扭轉貿易不公、推動美國再工業化、確保戰略自主,以及貫徹「美國優先」原則。本文深入剖析其背後的一致性邏輯、長期戰略意義,以及對全球產業鏈的影響,並探討不同產業的贏家與輸家。
Thumbnail
進入了訴訟階段後 我在網路上看了非常多的案例 我也在現實的法院課程中遇到比我處境更艱難的同學 如果要一言以蔽之 我想可以代表我們這群 「在法院與家庭之間奔波的爸爸們」 真心想要對抗的就是: 《不合理的》最小變動原則與《不合理的》幼兒從母原則
Thumbnail
凡有未成年子女 當夫妻雙方進入法律程序 法官會視必要安排此課程 法官基於我所提出的案件調解不成立的結果 安排此課程 法官先通知了調查官 調查官再發了簡訊給我 同時法院寄出了限時掛號給我跟律師 可以感受到非常希望被通知的人去上課...
Thumbnail
最近在新聞中,看到中國福建省通過「婦女查詢配偶財產知情權」的規定,臺灣不知有沒有類似的規定?是否會因為卡在不知對方財產有多少,就被迫淨身出戶?
Thumbnail
本月已向法院遞交訴狀兩件:履行同居義務、暫時處分。 履行同居義務:先位聲請 - 由我擔任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 暫時處分:建立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規則 四月將再次上課及調解 五月開庭調查 有人問我:怎麼下定決心了? 我只是遞狀之後才選擇公開 並不是現在才做這個決定…
Thumbnail
從2023年三月發生「疫情期間對方說好家裡沒有客人可以帶嬰兒回來結果打開娘家門情況完全相反」事件後, 對方帶著小孩留在娘家不回來開始, 到去年九月對方突然發出法院公文要求離婚調解, 至今天為止一共經歷了三次調解。 中華民國法律規定, 離婚訴訟前必須先經過「雙方到法院上課…
Thumbnail
雖然透過法律訴訟可以解決不少糾紛,但現在是相當國際化的時代,有不少案件都涉及海外國家。如果被告是台灣人、在台灣有資產、有機會回台灣,那倒是還好。但萬一就真的是個道地的外國人,可能一輩子也見不到對方一面,還有解決辦法嗎?
Thumbnail
很多人好不容易才剛從離婚這個泥濘脫身,卻又在不久後陷入有關財產分配或是子女的扶養費、探視小孩會面交往的深淵中。正所謂離婚協議定的好,日後沒煩惱!如果有一方沒有遵守原本約定,必要時還可以依照離婚協議的內容透過法院的強制力進行介入。要怎麼樣才能真的和前任配偶好聚好散呢?來看看本篇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