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心理諮商所提供了收費異常高的全職實習方案,引發許多爭議,即便代表諮商專業的三大團體發表聲明,該所依然沒有要調整的意思。這件事情發生後,不管是網路上或者我的身邊,都一些朋友非常義憤填膺,很希望公會或者學會做一些事情。也因為這樣的期待非常大,特別是自己現在又有全聯會理事的身分了,雖然不能夠代表全聯會發言,但至少說明一些現況並作回應,畢竟這也是我期許自己能扮演的角色。

心理諮商所的諮商實習方案內容
我想相關的討論已經在網路上有很多了。先不論對方面對回應時的態度,以諮商專業而言我認為最大的問題是:
(1)督導考核的公平性:如果實習生付費就可以讓機構進行特殊安排,包含安排個案與調整行政,這樣經過實習過後的分數究竟有多參考價值是相當可議的。雖然機構聲稱他們仍然會公平審核,但不管是否在同一機構內,所有的實習生本就是依當順應機構的安排學習業務,當他可以透過花錢選擇讓自己做或不做,實習機構還是教育與督導他的角色嗎?
(2)全職實習的初衷的喪失:之所以會在心理師的養成中安排兼職實習與全職實習,目的就是希望透過充足的時間來訓練一名專業人員,而這樣的充足甚至必須到一個人以全職的方式進行才足夠。但是該機構卻認為減少一個實習生該有的訓練是完全可以接受的,甚至即便這樣不充足的實習,他們依然會大方給與實習生合格的成績,那麼這個實習生是否確實受到完整訓練,我會相當存疑。
(3)以幫助為名的剝削實習生:許多機構會收取實習費用,是認為機構負擔教育責任,學生必須繳交學費,或者作為機構的管理費用;而不收取費用,則是認為實習生已經提供勞力付出,因此抵銷了教育他所付出的勞力成本,甚至有的機構還會給與津貼。無論是何者,都是以機構在負擔了教育的責任下,對教育與勞力之間平衡的思考有所不同,而導致的決定的差異。但是該機構並非在收取高額的費用下,並無清楚說明該方案的內容是否有提供優於其他機構的訓練品質,反而還減少了他們給予的訓練,實習生同時付出勞力、又比其他機構學到的更少,在這樣的狀態下收取高額費用,以實習生的狀態而言絕對是一種剝削。
管理實習機構的現況與困難
在這次的事情中,我認為該機構發生的問題是在規範實習機構的部分,也就是當一個機構有不合適的作為時,我們可以如何規範他。而我必須說,即使我們已經有一些機制,但整體還是不足的,所以這會是後續全聯會與學會繼續努力的部分。
先從法規的部分談起,心理師法現在是無法規範實習單位的。心理師法較多處理的是「非心理師執行心理師業務」,以及「心理師違法執行業務」,這些都是心理師本身執業的範圍,諸如:沒有執登的心理師接案、機構洩漏個案秘密等。但是他並沒有規範到實習機構的範圍,包含怎樣是一個合格的實習機構、沒有做到合格的實習機構會如何,心理師法都沒有提到這些。
在兩學會的部分則有對實習機構進行審查,以及由全國能夠開設諮商心理學程的系所共同召開的會議,討論系所如何因應機構而調整實習辦法。學會的處理多半是由學會與系所一端,避免學生進入不良機構,然後立下嚴謹的契約來確保學生能確保實習權益。雖然學會不是沒有倫理規範,但是僅能規範到具有會員身分的督導或心理師,對於機構本身、或者非心理師的人員是沒有直接處理權限的。
這樣的狀況也導致了過去一段時間,有些機構甚至可以說是以有恃無恐來形容。反正目前總額並無控管,諮商實習生需求這麼多,總不可能每一個人都知道機構過去的事蹟,總有新的迷途羔羊會落入虎口;而且實習生是有求於人的一方,真的不行頂多是實習生離開,機構也沒有損失。這次的事情,也只是眾多實習機構發生的問題之一罷了。

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倫理守則,與實習相關的主要在第七章
於法有據,是確切處理的最佳方式
我想,這樣的狀況確實也是要改變了。為此,全聯會計畫推動下一次的修法就是心理師法,並且將實習機構的規範納入法條中。要是法條能夠確實修改,未來全聯會與學會將獲得具有法令效力的審核權力,機構必須要通過審核才能招收實習生。如果以這次的事情而言,就算機構自己說我沒有問題,你也沒辦法收實習生了;就算你收了,這個實習生也不算完成實習,你們私相授受繳了100萬也沒用。
修法是最確實賦予專業團體權力處理事情的方式,但同時修法也是最嚴謹、也最耗時的處理方式。就我所知的部分,不管是全聯會還是學會都很關心這件事,學會也持續在討論如何在前端的機製作更多把關,並非像是關在象牙塔裡的大象什麼反應都沒有。只是全聯會或學會做為專業團體代表,責任之大牽一髮動全身,每一次的作為都是專業的象徵,實在無法有什麼事情一個動作就一個回應,這次的三會聲明已經處理的異常快速了。

從立法至今也經過了24年了
專業的表態不只是專業團體,更是每一個人
我自己認為像是這類事情發生時,最重要的是專業的發聲,讓專業不會被少數人代言,並且以具體行動反映我們自己身為專業團體的態度。就像是最近黃子佼企圖復出的事情,他已經進入法院程序了,但是其他藝人會怎麼看待?是同情然後給讓他有一口飯吃,淡化他行為的影響,還是嚴厲譴責?這不只是一個具有代表性的權威出來發一個聲明就結束的事情,而是我們每一個人怎麼回應這件事,這才是外界判斷這個專業如何看待自己的依據。
在制度的層面上,我知道許多全聯會或學會的老師沒有想讓這件事情過去,會試著尋求在法規層面上能夠做其他事情,我也是同樣的立場。但是在法規之外,我是覺得如果你真的很在乎這件事,可以更直接的表達你對實習制度落實的在意,以及你反對有機構以這樣的方式對待實習生。發文也好,留言也好,不只是學會、公會與全聯會,而是我們每一個人都不同意你,而我們會讓外界知道這件事。
擴張到鞏固,下一步你我的責任
還記得我剛進入媒體公關委員會協助時,總是在努力曝光諮商專業的可見度,但是到現在我們似乎已經來到一個全新的階段。不管是青年族群支持方案或是學生輔導法修法,政府部門或政治人物已經很理所當然地將心理諮商當成自己重視心理健康的證明,然後之前的心靈課程與賴佩霞宣稱自己是心理諮商師的事情也是,曾幾何時心理諮商竟也能已成為社會與政治新聞的要角。

你有想過,有一天心理師會跟總統大選扯上關係嗎?
但是源源不絕的學生企圖擠進心理諮商所,許多心理師大舉開設心理諮商所,我們真的也到了從積極擴張版圖到鞏固根基的階段。標榜專業的心理師,是否真的每一個都確實具備足夠的專業?面對少數心懷不軌的心理師,我們又可以怎麼處理他們?我們不可能只靠自我約束,去相信六千、七千個人裡面不會出現一個壞人,勢必需要更完善的制度與法規,才能讓專業的肯定深入人心。未來當全聯會開始正式推動修法時,也希望大家可以一起支持參與,我想那是我們每一個人對於這個專業可以盡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