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要保護青少年,給他們性教育、建立身體界線、學會合意與尊重。但如果你曾在學校實習、任教,或擔任輔導老師,你會知道——這些話,說得越多,你的處境會越艱難。
因為我們明明知道學生正身處性與親密關係的漩渦,卻什麼都不能明講。
我記得那年我在一所國中實習,輔導室裡堆著一張張通報表:私密影像外流、未成年懷孕、校園交往中的性暴力。孩子們被送到「性保組」,成為了法律機制裡的案件與數字。而在那之前,他們早就用身體與困惑,經歷過太多沒人願意承認的事。
我遇過的孩子這樣問我:
「老師,如果我沒有說不要,是不是就是我答應了?」
「我不敢說那是強迫,因為我也喜歡他。」
「是不是女生都要拍照給男友,不然他會說我不夠愛他……」
我知道這些話背後,是正在摸索的身體、自我價值、還沒來得及形成的界線感與合意感。
我想回答。但我不能。
我是實習老師,我不能談太多自己的經驗;
我不是健康教育老師,也不是性平講師;
我不是社政系統裡的性保社工,也不是通報處理人員。
我只是坐在一張桌子後面,被制度勒住語言、卻親眼看著孩子走進風險裡的輔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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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不想教,是我不被允許教。
我不是沒有想保護,是我無法成為那個可以開口的大人。
我們的教育體制把老師放在風險的前線,卻給的是一份「不出事」的KPI。
談太少,學生聽不懂,風險沒減少;
談太多,家長可能投訴,學校可能調查,人事單位可能約談。
你太冷漠,學生失望;你太靠近,又可能被誤會。
於是老師與學生之間的對話,永遠處在「快說出口又收回去」的懸崖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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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以為「加強性教育」的關鍵是教材不夠、課綱不清。
但真正的問題不是「能不能教」,而是——誰能教?能教到哪裡?出事誰負責?
當學生出事了,學校第一時間啟動性保流程,轉介到社政單位。
但在那之前——誰能承接他們第一次說出來的那句「我好像不太舒服」?
現在的制度就像兩條平行的軌道:
教育端:明知重要,卻被綁手綁腳。輔導老師、導師、任課老師在語言、授課權限與風險意識中進退兩難。
社政端:處理發生後的「個案」,啟動保護、評估、調查與安置機制,但往往在「預防」這一段沒有資源與接觸權。
孩子就這樣在中間來回穿梭。
通報機制在她懷孕或影像外流時很完整;
但她第一次傳照片、第一次被觸碰、第一次說不出口的時候——現場沒有一個人能安全地接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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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會這麼在意,這麼想在制度的縫裡找出路,不只是因為我身在教育現場、看見太多出事後才介入的無力——而是因為我自己,就是那個曾經走過懸崖邊的孩子。
我國中的時候早戀,青少女歷程中經歷過多次模糊、急促、不安全的性行為。
那時候我根本沒有人可以問。我不知道怎麼協商,也不明白在關係現場如何把握界線。
我只是想被愛,想證明自己夠成熟,想要抓住一個看起來能讓我不那麼孤單的男孩。
但整個社會沒有人準備好讓我開口。
學校沒有教,家庭不能談,老師也不敢碰。
我只能自己在網路上找資料、自己亂猜、自己說服自己:「應該不會有事吧?」
我是靠運氣才沒出事。
沒懷孕、沒染病、沒被錄影、沒被霸凌。
但我知道——那不是因為我做對了什麼,而只是我剛好沒踩中。
如果我當時沒那麼幸運,
我很可能早就是你們今天在性保會議裡討論的那個「個案」。
所以當我坐在輔導室,看著一個十四歲的女生說:「我不確定那算不算強迫」,
或看著一個國二的男生問:「我女友說不想用套,我要怎麼辦?」
我不是站在單純的教育工作者或社工的立場在思考策略。
我也是站在過去那個沒被教、也沒被接住的小孩的位置,拼命想替他們爭取一個能說話的空間。
因為我知道——我們不能再讓孩子靠運氣,才能安全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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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某個老師的問題,而是整個體系沒有人敢承認青少年是主體。
我們說要教孩子保護自己,卻不讓老師好好教什麼是合意。
我們說要守護青少年的身體,卻不願意承認他們會愛、會想、會做出選擇。
我們說要建立支持網絡,卻讓教育與社政各自為政、彼此懷疑、語言不通。
我不是要責怪誰。我只是想問:我們真的願意面對青少年的性了嗎?
如果答案是「願意」,那我們就要讓教育現場真正有能力、有空間、有連結。
不只是給一套課綱,而是給老師們說話的保護、給學生們提問的信任、給社政與教育間一條可以共同承接風險的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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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記得那個女孩最後說:「老師,我覺得你懂我說的話,雖然你什麼都沒說。」
那一刻我知道,我的靜默不是無知,而是制度性禁言。
我多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不用害怕地回答她——
你不是壞小孩,你只是太早遇上需要大人陪你說清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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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到底願不願意承認——青少年有性,有慾望,也會受傷?
如果我們願意,就不能再讓說話的人獨自冒險。
我們要讓教育與社政對得起彼此、接得住彼此,
讓性教育不再是口號,而是能被實踐的日常關係保護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