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文
2. 注釋
1. 啟:夏禹之子,即夏啟,夏朝的建立者。
2. 有扈:部族名,當時尚未服從夏啟之政權。
3. 戰于甘之野:在「甘」這地方的原野上發生戰爭。
4. 作《甘誓》:「作」為創作、制訂之意;《甘誓》是啟在戰前對軍隊發表的誓師之辭。
3. 白話文
夏啟在甘地的原野上與有扈部族交戰,並發表了誓師之辭《甘誓》。
4. 總結
這句記述了夏啟初立天下後面對反叛勢力「有扈氏」的軍事行動,並以《甘誓》激勵士氣,鞏固王朝統治。
啟示
政權建立初期需面對內部反對勢力
誓師文是領導者鼓舞人心、正名出兵的重要手段
文武並用,才能奠定穩固的政治秩序
一、
1. 原文
大戰于甘,乃召六卿。
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則孥戮汝。」
2. 注釋
1. 甘:指甘之原,即發生戰事的地點。
2. 六卿:負責六種政事的高官,這裡指高級軍政人員。
3. 嗟:感嘆詞,表示召喚、呼喚。
4. 六事之人:負責軍政六事之人,即六卿。
5. 威侮五行:有扈氏不敬天地自然之道(五行:金木水火土),即違背自然秩序。
6. 怠棄三正:怠惰並拋棄三正(可能指三正之道,即政教、法制、德行)。
7. 剿絕其命:天要斷絕其命脈,讓其滅亡。
8. 恭行天之罰:恭敬地執行上天的懲罰。
9. 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軍隊不按部署作戰,即為違命。
10. 御非其馬之正:駕御戰車者不駕馭正確的馬匹,也是違命。
11. 賞于祖:遵命者,功績記錄於宗廟,得祖先保佑與嘉獎。
12. 戮于社:違命者,於社壇上處死。
13. 孥戮:誅滅違命者的家屬。
3. 白話文
在甘地發生大戰,夏啟召集六位大臣,說道:「唉!你們這些掌管軍政六事的人,聽我誓言:有扈氏驕橫無禮,冒犯天地五行,怠慢拋棄王道三正,上天已決定要滅絕其國運,如今我只是奉天執行懲罰。左翼若不進攻左方,你就是不服從命令;右翼若不攻右方,也是違命;駕車者若不駕正確的戰馬,也是違命。服從命令者,我會把他的功勞記入宗廟;若不從命,則在社壇斬首,我還要誅滅你的家族!」
4. 總結
這段文字展現了夏啟於戰前誓師的嚴肅態度,他以「天命」為出征理由,強調軍紀,命令嚴明,獎懲分明。
啟示
統治者常以「天命」正當化出兵
軍中賞罰分明是維持戰鬥力的關鍵
領袖應以明確指令與責任機制凝聚士氣與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