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你支持廢死嗎?」翧提出了一個很具爭議的提問。
老實說,我支持。
「咦?怎麼會!」
的確,以社會輿論而言,大部分的人都反對,覺得死刑才是能真正嚇阻犯罪的刑罰之一,然而在我看來,死刑的存在沒有任何意義。
「為什麼?殺人償命不是嗎?」
如果,今天犯罪造成了金錢損失,索賠,可以彌補損失,但是殺人、處以死刑,得到了甚麼?人死不能復生,傷痕無法挽回,我要對方的命有甚麼用?
「那小燈泡事件你不覺得那個兇手該死嗎?」
不覺得。死了,一了百了了,兇手未必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他只是把命給了政府,孩子回不來了,世界上少了一個從未給過彌補的人類,受害者家屬心裡的得到的也不是寬慰,只是司法有正義,其實沒有任何真正的幫助。
我換個方式問,如果有個人對自己的人生絕望了,卻沒有勇氣自殺,是否可以抓著這個漏洞,隨機殺人,然後等著被處死刑?犧牲了無辜的生命給自己陪葬,對那個隨機殺人犯而言一點都不虧,而我們給予的,居然是如他所願的死亡?多麼可笑的刑罰。
「如果,我是小燈泡,你也覺得兇手不該死嗎?」
不該死,太便宜他了。接下來的話有點偏激,但是作為母親,我不希望他被判刑,輕易地死去,他必須深刻的了解自己做了甚麼,承受同等的痛苦,並且持續這個痛苦過完一生。
「可是,他就是殺人了,難道讓他被處死不算承受同等的痛苦嗎?」翧充滿了疑惑。
生命的重量,不以命換命那麼簡單。我們之所以依然實施死刑,不是因為死刑是最公平、最有效的,是因為我們還沒想到其他辦法,畢竟刑罰的同時,依然要考慮人權,這很複雜,不能感情用事。
不過,你怎麼突然問起這個?
「我就是剛剛滑手機看到小燈泡的新聞懶人包,想問問看你怎麼想,但是我沒料到你居然是支持廢死的。」
還有另一個層面啦,我認為真正該解決的不是殺人犯,而是殺人這件事。我們當然可以保留死刑,殺死每一個殺人犯,但是卻不能阻止下一個殺人犯出現不是嗎?比起殺光所有的殺人犯,真正阻止犯罪的方法,應該是找出罪犯的殺人動機,並且盡可能讓這些動機不再出現。
「那,那個殺人犯的動機是甚麼?」
我記得好像是精神狀態不好?聽起來很像脫罪藉口的理由。這也是我支持廢死的原因之一,他死了,我們永遠都不知道他真正的殺人動機是甚麼。逝者已逝,後續能做的難道不是如何避免再有其他無辜的受害者嗎?
「那怎麼樣才能找到那個真正的動機,然後讓這個動機不再出現?」
我不知道,畢竟面對殺人犯,群眾只剩下憎恨。
我有時候會覺得,說不定沒人真的在意這件事,大眾可能就只希望,這世界上所有壞人都死光。
「壞人都死光了不好嗎?這樣就和平了,沒有罪惡了啊。」
壞人,是一出生就是壞人的嗎?這些殺人犯,年僅三五歲的時候,也就只是單純的孩子吧?我們是不是應該讓孩子成長為好人,而不是讓他們在經歷總總我們不知道的遭遇後成為壞人、然後殺了他。
「太難了吧!」
是啊,太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