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總在與他人相互凝視之中,爭奪著主體性的定位。那雙目光不只是看見,也是評價、控制與投射。
在這場主體與客體的拉鋸裡,我們又拼盡全力,去追逐那個理想中「應該成為的自己」。
那個完美的他者形象,像幽靈般驅使我們不斷自我否定、自我雕塑。最終,我們精疲力盡,不但未成其人,反而成為他人眼中的物、一個扭曲的存在。
一個活著的人,卻如NPC如同背景般無聲地存在著,失去了「我是」話語權,只能擁抱虛無以證明依然還活著。

於是我們漸漸的,在被他人目光穿透的日常裡,慢慢學會了怎麼變得「得體」、怎麼符合他們的期待、怎麼隱藏那個不夠完美的「我」。
然而,當我們愈是接近那個被建構出來的完美自我,愈會發現,自己不過是被目光凝視下的幻影。
存在感消失,不是因為你不存在,而是你太努力地活成了別人眼中的「某種樣子」。
當我們被他人的語言命名、被社會的敘事框限、被理想的影子驅趕,這個「我」就不再是能選擇、能經驗、能回應的主體,而只是無數他者投射下的客體。
要重建主體性,就必須學會「轉身」,從他者的眼光中抽離,重新審視那個脆弱、不完美,但仍在經驗與選擇的自己。
這不是在逃避他人的凝視,而是回到一種更深刻的自我在場。不是孤立的自戀,也不是逃避現實的封閉,而是一種面對虛無後,仍願意對自己負責的勇氣。
當我們學會承認自己的有限、失敗與混亂,那個真正的「我」才可能在碎片中重組、誕生。
這時的主體不是因此而獲得某種的地位,而是回應自為的存在;也不是擁有的某種身份,而是在虛無中仍不放棄追求意義的行動。

真正的自我,從不是一開始就穩固存在的東西,而是一次次被他人否認、被制度抹去之後,仍願意在廢墟中尋找自己形狀的殘影。
我們不是他人想像的樣子,也不是社會標籤下的總和,是那個在痛苦中還願意呼吸、在虛無中仍不放棄凝視的存在。
真正在場的主體,不是顯現的符號,而是孤獨中對自己說的那句:「我在。」
當我們不再為了證明自己而存在,當我們能在孤獨中承認自己的存在,那一刻,便不再是他人的影子,而是自己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