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儀仲子之喪,檀弓免焉。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趨而就子服伯子於門右,曰:「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孫腯而立衍也;夫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子游問諸孔子,孔子曰:「否!立孫。」
2. 注釋
1. 公儀仲子:魯國大夫公儀仲的兒子。
2. 檀弓:魯人,孔子的弟子之一。
3. 免:脫帽以示哀悼。
4. 舍其孫而立其子:不立孫子為後嗣,反而立自己的兒子(即弟弟)繼承。
5. 何居:表示驚訝的語氣,意為「怎麼會這樣?」
6. 子服伯子:魯國的士人,與檀弓同輩。
7. 伯邑考:周文王的長子,早卒。
8. 武王:文王之子,繼承王位,滅商建周。
9. 微子:商紂王的兄長,周滅商後被封於宋。
10. 腯:微子的孫子。
11. 衍:微子的兒子。
12. 子游:孔子的弟子。
13. 立孫:孔子的主張,應立孫為嗣。
3. 白話文
公儀仲的兒子去世,檀弓脫帽前往吊喪。當時,仲子不立已逝兒子的兒子(即孫子)為後嗣,反而立了自己的另一個兒子。檀弓感到奇怪,說:「這是什麼道理?我以前從未聽說過這種做法。」於是快步走向門右的子服伯子詢問此事:「仲子為什麼不立孫子,反而立兒子?」子服伯子回答說:「仲子的做法是效法古人。從前,周文王不立早逝的長子伯邑考的兒子,反而立了武王為嗣;微子也不立孫子腯,而立兒子衍。仲子這樣做,是遵循古禮。」後來子游向孔子請教此事,孔子說:「不對!應該立孫。」
4. 總結
這段文字探討繼嗣制度的爭議,記錄了孔子堅持「立孫」的主張,反對以子代孫,體現了儒家強調嫡長子孫繼承的倫理觀。
啟示
儒家注重宗法制度與血統延續,主張「立嫡立長」。
個人行為應該遵循正統倫理而非以偏概全的古例。
對古制的詮釋須經慎思明辨,不可盲從。
二、
1. 原文
事親有隱而無犯,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致喪三年。事君有犯而無隱,左右就養有方,服勤至死,方喪三年。事師無犯無隱,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心喪三年。
2. 注釋
1. 有隱而無犯:對父母有所保留(不直言冒犯),但不違逆或觸犯。
2. 左右就養:隨侍在側、照料生活。
3. 無方/有方:無方表示無定法、無拘無束地侍奉;有方則表示有制度、有節制地侍奉。
4. 服勤至死:盡心盡力直到去世。
5. 致喪三年/方喪三年/心喪三年:三種喪禮的差異。致喪為實行三年喪禮(為親),方喪為遵禮行三年喪(為君),心喪為心中居喪但無實際儀禮(為師)。
6. 有犯而無隱:對君王可直言諫諍,無所隱瞞。
3. 白話文
侍奉父母要有所隱忍、不直接冒犯;照料他們的生活沒有固定的方式,盡心竭力到終老,去世後應服三年喪。
侍奉君主則應直言諫諍、不有所隱瞞;在日常照料方面需有制度規範,亦要盡忠至死,也行三年之喪。
侍奉老師既不能冒犯,也不能有所隱瞞;照料老師無固定方式,要盡心奉事至終,雖無實際喪禮,但心中哀悼三年。
4. 總結
此段分別闡明對親、君、師三者的侍奉與喪禮之禮,顯示儒家倫理中「親為本,君為大,師為尊」的等差觀念與對應義務的層次差異。
啟示
對親要以愛為本,含忍不逆;對君要以忠為本,敢言敢諫。
禮儀應因對象而有別,反映了人際間倫理義務的細膩分類。
心喪三年象徵對師恩的深重,但區別於親喪之實行,顯示情感與制度之分。
三、
1. 原文
季武子成寢,杜氏之葬在西階之下,請合葬焉,許之。入宮而不敢哭。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來,未之有改也。吾許其大而不許其細,何居?」命之哭。
2. 注釋
1. 季武子:魯國的卿大夫,名稱「季武子」。
2. 成寢:建成寢廟,即祖先靈位所在的房舍。
3. 杜氏:季武子的妻子。
4. 西階之下:杜氏葬於寢廟的西階下,表示位置接近寢廟。
5. 合葬:將夫妻合葬於同一墓地。
6. 入宮而不敢哭:杜氏家族或其代表進入寢廟,因合葬為非常之禮,不敢照禮哭泣。
7. 非古也:非古制,不合於傳統禮法。
8. 許其大而不許其細:大事(合葬)已經答應,小事(哭禮)卻不敢行,有所矛盾。
9. 命之哭:武子命令依禮行哭,不必拘束。
3. 白話文
季武子建成了寢廟,而他的妻子杜氏葬於寢廟西階之下,有人請求將她合葬於寢廟中,他答應了。但進入寢廟後卻不敢按禮哭泣。武子說:「合葬本來不是古代制度,自周公以來就沒有改變過。我已經允許合葬這樣的大事,卻不允許按禮哭這樣的小節,這算怎麼回事呢?」於是命令照禮哭泣。
4. 總結
此段以「合葬」與「哭禮」之議,顯示出季武子對禮的理解並非拘泥於形式,而是強調合情合理。既然已違古制同意合葬,就不應再拘束於細節而不哭。
啟示
禮雖有古制,亦應通權達變,合於情理。
大事既已允行,小節不可拘謹自斃。
合禮者不在盲從形式,而在通情達理的實踐精神。
四、
1. 原文
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汲則安能?為汲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不為汲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
2. 注釋
1. 子上:孔子的孫子,即孔伋,字子上。
2. 出母:被休、被離的母親,非正妻而與父分居。
3. 門人:弟子、學生。
4. 子思:孔子的孫子,子上之父。
5. 先君子:指孔子的父親孔紇。
6. 無所失道:無違禮失德之處。
7. 隆/污:隆,尊貴、隆重;污,卑微、污濁。
8. 汲:地名,出母所再嫁之地。
9. 白也:即子上的字,子白。
10. 妻者/母者:是否為正妻,決定是否為子之母。
3. 白話文
子上的母親去世後,子上卻沒有為她守喪。門人問子思:「從前您的先人(孔子)曾為出母守喪嗎?」子思說:「是的。」門人又問:「那您為什麼不讓子上(白也)為他母親守喪呢?」子思回答:「過去我們的祖先(孔子)從不違禮失道;禮義之道昌明時便遵從之,衰敗時也隨之而衰。我們如今身處汲地(再嫁之地),又怎麼能例外?為汲地人之妻的,才是白也的母親;不是汲地人之妻的,就不是白也的母親。」因此孔氏家族對出母不服喪,是從子思開始的。
4. 總結
這段記載子思依據禮制,決定其子不為生母守喪,因其母為被出之妻。子思強調「從道」原則,即順禮隨世,合乎道統。此舉成為孔氏家族處理出母喪事的開端。
啟示
禮制重在維護家族秩序與名分。
是非不僅由情定,也由制度與傳統規範。
順禮而行,才能成為後代遵循之法。
五、
1. 原文
孔子曰:「拜而後稽顙,頹乎其順也;稽顙而後拜,頎乎其至也。三年之喪,吾從其至者。」
2. 注釋
1. 拜:行禮時雙手拱手作揖。
2. 稽顙:叩頭,額頭著地。
3. 頹:順從、委順的樣子。
4. 頎:挺立、莊嚴端正的樣子。
5. 三年之喪:父母去世後,子女守喪三年的禮制。
6. 從其至者:遵從最為至誠、最嚴格的做法。
3. 白話文
孔子說:「先拜再叩頭,是順從有禮的表現;先叩頭再拜,則是至誠至敬的表現。對於父母的三年喪禮,我選擇那種最至誠的方式。」
4. 總結
孔子透過行禮的先後差異,指出內心誠敬的層次。對於至親的喪禮,他主張採取最真摯、最嚴謹的方式,以表達至情至性。
啟示
禮的形式應反映內心誠敬的程度。
守喪不僅是儀節,更是對親情的深切表達。
從嚴於禮,也是一種內心自我要求的體現。
六、
1. 原文
孔子既得合葬於防,曰:「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人也,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
孔子先反,門人後,雨甚;至,孔子問焉曰:「爾來何遲也?」曰:「防墓崩。」孔子不應。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古不修墓。」
2. 注釋
1. 合葬於防:指孔子將雙親合葬於魯國防地。
2. 墓而不墳:古代僅掘墓穴而不堆土成墳。
3. 丘:指墓墳高起如丘。
4. 不可以弗識也:意思是「不可以不使人辨識出來」。
5. 封之,崇四尺:築墳並堆土至四尺高。
6. 反:返回。
7. 泫然流涕:眼淚盈眶而下,表示哀傷。
8. 三:三次,表示多次追問或沉默。
9. 不修墓:古人重樸素,不特意修整墳墓。
3. 白話文
孔子在防地為雙親合葬後說:「我聽說古代只挖墓穴而不堆墳;但如今墳墓高如小丘,來往四方之人若無標識就找不到了。」於是他築了一個四尺高的墳。
孔子先行返回,門人因大雨晚到。到達後孔子問他們:「你們怎麼來得這麼晚?」門人說:「防地的墳墓崩塌了。」孔子沒有回應。過了三次,他淚流滿面地說:「我聽說古代是不修整墳墓的。」
4. 總結
孔子原本尊崇古制不修墳,但為了辨識墳地,不得不築墳四尺。當得知墳崩後,他深感傷痛,回歸古人的簡樸之道,悲嘆風俗的變遷。
啟示
古人重樸素,後人應思考形式與內涵的平衡。
對親人之孝不在於墳墓高低,而在於真誠哀思。
孔子以行動詮釋儒家「禮」與「情」的融合,教人內心誠敬重於外表排場。
七、
1. 原文
孔子哭子路於中庭。有人吊者,而夫子拜之。既哭,進使者而問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
2. 注釋
1. 子路:孔子弟子,名仲由,以勇著稱。
2. 中庭:庭院正中,表示哀悼之誠敬。
3. 吊者:前來弔唁者。
4. 醢之:將人剁碎作肉醬,古代最殘酷的刑罰之一。
5. 覆醢:翻倒肉醬,象徵拒絕接受如此慘烈的事實,也表達對酷刑的憤慨與悲痛。
3. 白話文
孔子在庭院中為子路痛哭。有人前來弔唁,孔子便向他行禮。哭罷後,他召來使者詢問子路的死因。使者答道:「他被剁成肉醬了。」孔子於是命人把那肉醬倒掉。
4. 總結
孔子哀悼子路至誠,得知其慘死後,悲憤難抑,以覆醢之舉表達哀傷與抗議。此舉顯示他對生命的尊重,以及對殘酷刑罰的否定。
啟示
真誠哀悼,重視生者與死者的尊嚴。
面對非人道之事,儒者亦有反抗與表態。
情理之間,孔子兼顧「禮」與「人道」,不流於形式。
八、
1. 原文
曾子曰:「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
2. 注釋
1. 曾子:孔子弟子,名參,以孝著稱。
2. 宿草:舊草,意指墳上已有長時間未清的野草。
3. 不哭焉:竟未哭泣;指對朋友之墓缺乏哀思與悼念。
3. 白話文
曾子說:「朋友的墳墓上已長滿舊草,卻還有人來而不哭泣。」
4. 總結
曾子以草未除、無人哭泣的墳墓,批評對朋友的情感淡薄。他強調對朋友應持久懷念,不能遺忘其恩情。
啟示
真摯友情應歷久彌堅,不因時久而淡忘。
對故人的哀思應表之於情、行之於禮。
忠誠與感念,是儒家人際倫理的重要價值。
九、
1. 原文
子思曰:「喪三日而殯,凡附於身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喪三年以為極,亡則弗之忘矣。故君子有終身之憂,而無一朝之患。故忌日不樂。」
2. 注釋
1. 子思:孔子之孫,名孔伋,儒家重要傳承者。
2. 殯:停喪未葬,將屍體安置於棺中、靈堂中。
3. 附於身者:指送給亡者、陪葬的隨身之物。
4. 誠信:誠懇真心、信實無欺。
5. 亡則弗之忘矣:即使人死了,也不能忘記他。
6. 終身之憂:一生都掛念、哀思。
7. 一朝之患:一時的災難與憂患。
8. 忌日:先人去世的紀念日。
3. 白話文
子思說:「親人去世後,三日內殯葬,凡是放入靈堂的東西,都要真誠、恭敬,不可事後懊悔。三個月後下葬時,凡是放入棺木的東西,也要真心實意,不可後悔。三年之喪,是哀思的極致,但即使服喪期滿,也不會忘記逝者。所以君子對親人有終身的哀思,不只是一時的悲傷。因而在忌日那天不會歡樂。」
4. 總結
子思強調喪禮應懷誠信之心,表達不變的追思;儒者對親情之念超越形式,以終身哀思取代短暫情緒。
啟示
喪禮不只是儀式,更是誠意與信念的實踐。
忠孝之情在於持久,而非一時感傷。
君子重於情義,哀思貫穿一生,慎終追遠。
十、
1. 原文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殯於五父之衢。人之見之者,皆以為葬也。其慎也,蓋殯也。問於郰曼父之母,然後得合葬於防。
2. 注釋
1. 少孤:孔子年幼喪父或喪母,稱為「少孤」。
2. 殯:將死者暫時停放在棺中,尚未埋葬。
3. 五父之衢:位於魯國都城中一個有五條路交會的地方,古代重要的禮地或交通要道。
4. 皆以為葬也:都以為這就是安葬了。
5. 其慎也:這種謹慎的態度。
6. 郰曼父之母:郰地的曼父之母,可能是知情的長輩。
7. 合葬於防:後來將雙親合葬於「防」這個地方。
3. 白話文
孔子年少時父母雙亡,不知道父親的墳墓在哪裡,只好將遺體暫殯於五父之衢。路人看到都以為已經安葬了。這是因為孔子處事極為謹慎,其實那只是暫時停靈。後來向郰地的曼父之母打聽,才得知父親的埋葬處,於是將雙親合葬於防地。
4. 總結
孔子對於父母喪葬極為謹慎,不因不知而草率埋葬,終能合葬於防,展現儒家慎終追遠的精神。
啟示
對亡者的敬重體現於行事的謹慎與尋根之誠。
親情雖隔生死,追思與尊重仍可貫徹到底。
慎終追遠,是孝道的實踐,也是文化的延續。
十一、
1. 原文
鄰有喪,舂不相;里有殯,不巷歌。喪冠不緌。
2. 注釋
1. 鄰有喪:鄰居家中有人去世。
2. 舂不相:「舂」是舂米的聲音,「相」通「響」,指不發出聲音。表示不舂米以免驚擾喪家。
3. 里有殯:本里有人停靈未葬。
4. 不巷歌:在街巷中不唱歌,不做歡樂之事。
5. 喪冠:指喪服期間所戴的帽子。
6. 不緌:「緌」是冠上的飾帶。喪帽不用緌,表示簡樸莊重。
3. 白話文
鄰居有人去世時,不舂米發出聲音;同里有人停靈未葬,就不在街上唱歌。穿喪服時戴的帽子,不繫帽帶。
4. 總結
此段說明喪禮期間社會與個人應有的莊重與節制,強調與人同哀的倫理精神。
啟示
喪禮不僅是家庭的事,也是社群共享哀痛的時刻。
尊重他人哀傷,體現社會的禮節與同理心。
儉樸之禮,更能顯出內心的真誠與哀思。
十二、
1. 原文
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堲周,殷人棺槨,周人墻置翣。周人以殷人之棺槨葬長殤,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殤、下殤,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
2. 注釋
1. 有虞氏:上古五帝之一舜所屬的氏族。
2. 瓦棺:以瓦片製成的簡陋棺材。
3. 夏后氏:夏朝的王族。
4. 堲周:用土築牆圍繞棺木,是夏代的葬制。
5. 殷人棺槨:殷商之葬禮使用棺(盛屍體)與槨(外棺)。
6. 周人墻置翣:「墻」是墓室之牆,「翣」是葬禮用的羽飾扇具,象徵送魂。
7. 長殤:死於十五歲以上未成年的人。
8. 中殤、下殤:中殤是八歲至十五歲,下殤是三歲至八歲。
9. 無服之殤:不到三歲的幼兒夭折,不穿喪服。
10. 無服:不為之穿喪服,表示哀悼等級最低。
3. 白話文
有虞氏時代用瓦棺安葬;夏后氏用堲周(土牆)環繞墓穴;殷人使用棺槨雙重棺木;周人則築墓室並設置翣羽作為裝飾。周代人依死者年齡選擇葬法:年齡最大的長殤,用殷人的棺槨;中殤與下殤用夏后氏的堲周;無服之殤(幼兒)則用最簡單的有虞氏瓦棺安葬。
4. 總結
此段闡述古代不同時代喪葬制度的傳承與融合,並根據死者年齡等級區分葬具,顯示禮制之精細與人倫之分。
啟示
喪葬制度承載著文化傳統與倫理觀念。
禮制的細緻安排反映社會對不同生命階段的尊重與區別。
傳承與變通並行,是文化發展的重要方式。
十三、
1. 原文
夏后氏尚黑;大事斂用昏,戎事乘驪,牲用玄。殷人尚白;大事斂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周人尚赤;大事斂用日出,戎事乘騵,牲用騂。
2. 注釋
1. 夏后氏:夏朝的王族。
2. 尚黑:崇尚黑色,象徵其政治、禮制色彩偏好。
3. 大事斂用昏:辦理重大喪事在黃昏時進行。
4. 戎事:軍事行動或用兵之事。
5. 驪:黑色馬。
6. 玄:深黑色。
7. 殷人:指商朝人。
8. 尚白:崇尚白色。
9. 日中:正午。
10. 翰:白色馬。
11. 周人:指周朝人。
12. 尚赤:崇尚紅色。
13. 日出:天亮時。
14. 騵:黃白雜色馬,偏紅。
15. 騂:赤色牲畜。
3. 白話文
夏朝崇尚黑色,重大喪事在黃昏進行,出兵乘坐黑馬,祭祀用黑色牲畜;
商朝崇尚白色,重大喪事在正午舉行,出兵騎白馬,用白色牲畜;
周朝崇尚紅色,重大喪事在日出時舉行,出兵騎紅黃色馬,牲畜用赤色。
4. 總結
本段記錄三代王朝(夏、商、周)對顏色的偏好與其在重大事務(喪禮、軍事、祭祀)中的應用,反映其宇宙觀、政教禮制與文化特色。
啟示
顏色在古代禮制中具有象徵意義,與天地陰陽觀相應。
每代王朝都有特定文化風格與宇宙秩序的理解。
國家大事皆與天道相應,講究時辰、顏色與儀式統一。
十四、
1. 原文
穆公之母卒,使人問於曾子曰:「如之何?」對曰:「申也聞諸申之父曰:哭泣之哀、齊斬之情、饘粥之食,自天子達。布幕,衛也;縿幕,魯也。」
2. 注釋
1. 穆公:一位諸侯,文中指其母去世。
2. 卒:去世。
3. 申也:曾子自稱名申。
4. 齊斬之情:齊髮斬衰,喪服制度之一,象徵哀痛。
5. 饘粥:稀飯、粥,喪事期間的飲食。
6. 自天子達:自天子而下,皆應如此行。
7. 布幕:以布為喪幕,用於衛國。
8. 縿幕:以細絲織物為幕,用於魯國。
3. 白話文
穆公的母親去世,他派人詢問曾子應如何辦喪事。曾子回答:「我曾聽父親說過:哀痛的哭泣、齊髮斬衰的服喪、喝稀粥的飲食,這些禮制從天子而下都一樣。至於喪幕,用布的是衛國的做法,用細絲的是魯國的做法。」
4. 總結
曾子強調,哀痛的表現與基本喪禮儀節應自天子而下統一執行,體現喪禮的嚴肅與普遍性。至於布置細節(如幕的材質),可依不同諸侯國的風俗而定。
啟示
喪禮制度有共同核心,也有地方差異。
禮不在於華麗,而在於誠敬。
對父母的哀痛應真誠,形式需合禮但不拘小節。
十五、
1. 原文
晉獻公將殺其世子申生,公子重耳謂之曰:「子蓋言子之志於公乎?」世子曰:「不可,君安驪姬,是我傷公之心也。」曰:「然則蓋行乎?」世子曰:「不可,君謂我欲弒君也,天下豈有無父之國哉!吾何行如之?」使人辭於狐突曰:「申生有罪,不念伯氏之言也,以至于死,申生不敢愛其死;雖然,吾君老矣,子少,國家多難,伯氏不出而圖吾君,伯氏茍出而圖吾君,申生受賜而死。」再拜稽首,乃卒。是以為「恭世子」也。
2. 注釋
1. 世子:諸侯的法定繼承人。
2. 驪姬:晉獻公的寵妃,構陷申生。
3. 弒君:殺害君主(在此指其父)。
4. 伯氏:指狐突,申生的親族長輩,受重托的忠臣。
5. 稽首:叩頭至地,極表敬意。
6. 受賜而死:接受天命、感謝厚恩而甘願死去。
7. 恭世子:後人尊稱申生的謚號,「恭」表示恭敬有禮。
3. 白話文
晉獻公打算殺死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勸申生對父親表明心志。申生說:「不行,父親正信任驪姬,我若辯解,只會讓父親傷心。」重耳又問:「那你不如逃走?」申生回答:「不行,父親會以為我想謀害他。天下怎能有不認父親的國家?我怎能這樣離開?」他派人向忠臣狐突辭行說:「我申生有罪,沒有聽從您的忠告,以致走上絕路,我不敢逃避這個死。但我君年老、太子年幼,國家動盪,您若不出來輔佐國君,是棄國也;若肯出來輔佐國君,我申生死也感激不盡。」他再拜叩頭後自盡。因此後人稱他為「恭世子」。
4. 總結
申生寧死不辯、不逃,盡孝於父、顧國於後,展現了至誠至孝之德。忠而不諂、死而無怨,其節操為後世所推崇。
啟示
忠孝難全時,更顯人品之高潔
公正與德行不應屈從於權勢與讒言
真正的忠臣即使身陷絕境,亦不忘家國之責
十六、
1. 原文
魯人有朝祥而莫歌者,子路笑之。夫子曰:「由,爾責於人,終無已夫?三年之喪,亦已久矣夫。」子路出,夫子曰:「又多乎哉!逾月則其善也。」
2. 注釋
1. 朝祥:喪服期滿後的祭禮,通常指小祥(一年)或大祥(二年)之期。
2. 莫歌:傍晚沒有唱歌,表示仍處於哀悼狀態。
3. 子路:孔子的學生,由名仲由,性情直率。
4. 由,爾責於人,終無已夫?:「仲由啊,你責備人怎麼就沒個完呢?」
5. 三年之喪,亦已久矣夫:守喪三年已經是極為長久的哀痛了。
6. 又多乎哉:孔子反思,覺得自己剛才的話似乎又過於寬縱。
7. 逾月則其善也:若能過世一月後便回歸常態,這也是好的了。
3. 白話文
魯國有個人剛辦完喪祭的早禮,晚上卻還不唱歌。子路見了,便譏笑他。孔子說:「仲由啊,你責備別人怎麼沒完沒了?三年的喪期已經夠久了呀!」子路出去了之後,孔子又說:「我這話是不是又說得過分了?如果過了一個月還表現哀痛,那其實也很好啊。」
4. 總結
孔子對子路苛責他人的舉動提出反思,也對自己表現出的寬縱進行自省,展現出道德中庸與自我修養的精神。
啟示
對他人不可責備過度,應有寬容之心
守禮有度,情理應調和
君子應自省其言,不斷調整判斷與態度
十七、
1. 原文
魯莊公及宋人戰于乘丘。縣賁父御,卜國為右。馬驚,敗績,公隊。佐車授綏。公曰:「末之卜也。」縣賁父曰:「他日不敗績,而今敗績,是無勇也。」遂死之。圉人浴馬,有流矢在白肉。公曰:「非其罪也。」遂誄之。士之有誄,自此始也。
2. 注釋
1. 魯莊公:魯國的國君。
2. 乘丘:地名,魯與宋交戰的地點。
3. 縣賁父:魯國的大夫,為魯莊公駕車。
4. 卜國:人名,駕車右側之人。古代戰車有三人,左為弓、右為矛,中為御者。
5. 敗績:作戰失利,陣勢潰亂。
6. 公隊:國君的戰車逃脫。
7. 授綏:將駕車用的繩帶交還給君主。表示失敗負責。
8. 末之卜也:是我占卜不當的錯誤。
9. 遂死之:因此自殺以謝罪。
10. 圉人:管馬的人。
11. 白肉:沒有長毛的馬體部位。
12. 流矢:戰場中亂射的飛箭。
13. 誄:哀悼死者的祭文或悼詞。
14. 士之有誄,自此始也:平民士階層開始得到誄文,始於此次。
3. 白話文
魯莊公與宋國人在乘丘作戰。縣賁父為魯莊公駕車,卜國擔任右側守衛。戰馬受驚,陣形大亂,魯莊公的戰車也逃脫了。卜國幫忙穩住車繩。魯莊公說:「是我占卜失誤的責任。」縣賁父卻說:「以前戰陣沒亂,今天亂了,就是我無勇!」說完就自殺殉職。後來養馬的僕人給戰馬洗澡時,發現馬身上中了一箭。魯莊公說:「這不是他的錯。」於是為他作了誄文。從此之後,士階層也可以有誄文哀悼。
4. 總結
本段展現了古人對責任、勇氣與榮譽的重視。縣賁父以敗陣為恥,自刎以盡忠;魯莊公則分辨是非,為無辜的圉人作誄,體現仁義之治。
啟示
忠勇之士,重義勝於生
君主應明辨是非,恤念臣下
禮制隨時推進,誄文制度由此下達士階層
十八、
1. 原文
曾子寢疾,病。樂正子春坐於床下,曾元、曾申坐於足,童子隅坐而執燭。童子曰:「華而睆,大夫之簀與?」子春曰:「止!」曾子聞之,瞿然曰:「呼!」曰:「華而睆,大夫之簀與?」曾子曰:「然,斯季孫之賜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簀。」曾元曰:「夫子之病帮矣,不可以變,幸而至於旦,請敬易之。」曾子曰:「爾之愛我也不如彼。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斯已矣。」舉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沒。
2. 注釋
1. 寢疾:長期臥病。
2. 樂正子春:曾子的弟子,樂正克。
3. 足:床尾。古人坐在病人床前足邊以示守候。
4. 隅坐:端正地坐在角落。
5. 執燭:手持燭光照明。
6. 華而睆:華麗而光亮。
7. 簀:竹席,病者臥席。
8. 季孫之賜:指魯國大夫季孫所贈的席。
9. 易簀:更換席子。
10. 幸而至於旦:盼望能撐到天亮。
11. 君子之愛人也以德:有德之人愛人,是以道德為準。
12. 細人:小人,品德低下者。
13. 姑息:寬容遷就,敷衍苟安。
14. 得正而斃:死得正道,即無憾。
15. 反席:回到原來的座位或鋪席。
16. 未安而沒:尚未坐定便去世了。
3. 白話文
曾子臥病在床。樂正子春坐在床前,曾元與曾申坐在腳邊,童子在床角持燭。童子說:「這竹席華麗而光亮,是大夫用的吧?」子春急忙止住他。曾子聽到了,吃驚地說:「啊!」又問:「這是大夫所用的簀嗎?」子春說是,是季孫所贈。曾子說:「我一直沒來得及換掉它。元,起來換掉它吧。」曾元勸說:「您病重了,不宜動它,盼能撐到天亮,再換也不遲。」曾子說:「你對我的愛,不如那位童子。君子愛人,是以德理為準,小人愛人,只為討好。我還能求什麼?只要能在正道中死去就夠了。」便起來扶他換席,還沒坐穩就去世了。
4. 總結
曾子臨終仍恪守禮法,不願越階使用華麗之席,展現了君子對禮制的終身堅守與對德行的珍視。他以「得正而斃」為人生所終,真正實踐了儒家之道。
啟示
君子寧死守禮,不苟且偷安
真正的愛是依道而行,而非姑息迎合
禮不因境變,德不因病廢
十九、
1. 原文
始死,充充如有窮;既殯,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練而慨然,祥而廓然。
2. 注釋
1. 充充:心神恍惚不定的樣子。
2. 如有窮:好像到了盡頭一樣,比喻極度悲傷。
3. 殯:指入棺未葬之前的停柩階段。
4. 瞿瞿:驚恐、急切的樣子。
5. 如有求而弗得:好像想尋找什麼但找不到,比喻哀慟無依。
6. 皇皇:徬徨不安的樣子。
7. 如有望而弗至:彷彿有所盼望卻一直等不到,比喻失落與無助。
8. 練:指居喪期間服制漸輕的階段(從齊衰到練服)。
9. 慨然:心中悲憤動容的樣子。
10. 祥:指三年之喪將盡,將行「禫」禮。
11. 廓然:心中豁然開朗,情緒平復的樣子。
3. 白話文
剛去世時,內心充滿悲痛,像是走到了人生的盡頭;到了停柩階段,心中驚惶如同在尋找失去的親人卻怎樣也找不到;安葬之後,更加徬徨無措,如同心中盼望的親人卻再也見不到。等到服喪漸輕,心中仍悲慨難平;到了喪期將盡,哀傷也逐漸平復,心情漸漸寬廣起來。
4. 總結
此段描繪喪親之痛隨時間推移的心理歷程,從震驚哀慟、驚惶無依,到徬徨盼望、悲慨未歇,直至釋懷復常,充分體現了儒家對人情的細膩觀察。
啟示
喪禮制度合乎人情,讓哀思有節、情感有歸
真情之悲有其自然歷程,應予接納與疏導
情深不以久傷為貴,而以誠摯有節為本
二十、
1. 原文
邾婁復之以矢,蓋自戰於升陘始也。魯婦人之髽而吊也,自敗於臺鮐始也。
2. 注釋
1. 邾婁:古國名,在今山東省境內。
2. 復之以矢:以箭矢還擊(或回報敵人),表示作戰的方式。
3. 升陘:地名,是邾婁作戰之地。
4. 魯婦人:指魯國的婦女。
5. 髽:古代婦人披散頭髮的樣子,是喪服哀悼的形式。
6. 吊:弔唁、哀悼。
7. 自敗於臺鮐始也:從台鮐事件敗亡後開始(形成的風俗習慣)。
3. 白話文
邾婁國以箭矢還擊敵人,這種做法是從在升陘一戰時開始的。魯國婦女披散頭髮出來弔喪,也是在台鮐之戰失敗以後才開始的風俗。
4. 總結
這段記錄了兩種風俗的起源:一是戰爭中以箭矢還擊的作戰方式,一是婦人披髮弔喪的哀悼形式,皆因特定歷史事件而始,反映了禮俗因時勢變遷而產生變化。
啟示
風俗多因歷史事件而形成,並延續為習慣
哀悼與戰爭方式亦隨國情、社會情勢而有所創始
理解禮制演變須追溯其歷史根源
二一、
1. 原文
南宮絳之妻之姑之喪,夫子誨之髽曰:「爾毋從從爾,爾毋扈扈爾。蓋榛以為笄,長尺,而總八寸。」
2. 注釋
1. 南宮絳:人名,孔子門人之一。
2. 妻之姑:丈夫的姑母。
3. 喪:喪事、喪禮。
4. 髽:古代婦女在喪禮中披散頭髮,表示哀悼。
5. 夫子:指孔子。
6. 誨:教導。
7. 爾毋從從爾:你不要太軟弱順從的樣子。
8. 爾毋扈扈爾:你也不要太驕矜放肆的樣子。
9. 榛:木名,用以製作笄。
10. 笄:用來束髮的簪子。
11. 長尺:長一尺。
12. 總:指髮束,即髽髮的長度。
13. 八寸:長八寸。
3. 白話文
南宮絳的妻子為其丈夫的姑母服喪,孔子教導她如何披髮哀悼,說:「你不要表現得太軟弱順從,也不要太驕矜放肆。用榛木製作髮簪,簪子長一尺,髮束長八寸。」
4. 總結
孔子指導門人家屬的喪禮儀節,既重視哀悼的誠意,又講求行為的中正得體,顯示禮制不僅拘於形式,也應合乎人情與倫理。
啟示
哀悼應誠敬節度,避免過於做作或怠慢
喪禮細節顯示對亡者的尊重與生者的教養
孔子重視「中庸之道」,於哀戚中仍教人有分寸與規範
二二、
1. 原文
孟獻子禫,縣而不樂,比御而不入。夫子曰:「獻子加於人一等矣!」
2. 注釋
1. 孟獻子:魯國大夫,孟孫氏的諡號。
2. 禫:三年喪服將畢,舉行的祭禮,表示正式結束喪期。
3. 縣而不樂:「縣」,指懸掛樂器、準備奏樂。「不樂」,不奏樂,表示仍有哀情未盡。
4. 比御:指與他人一同乘車。
5. 不入:不入朝,不入席,表示尚未恢復正常禮儀活動。
6. 加於人一等:比別人更高一等,即在禮制上更加謹慎、莊重。
3. 白話文
孟獻子在舉行禫祭時,雖已完成喪期,但仍不奏樂;與人同乘車時,也不肯進入宴席或朝堂。孔子說:「孟獻子的行為比一般人更為高尚了一層!」
4. 總結
孟獻子在喪禮結束後,仍保留悲傷與克制之心,表現出慎終追遠的美德,孔子因此讚許他在禮節上更勝常人。
啟示
喪期外在儀式雖終,內心哀思未必即止
謹慎收尾、哀敬有終是古人慎終之道
為人處事應重內在誠意,而不僅止於形式
二三、
1. 原文
孔子既祥,五日彈琴而不成聲,十日而成笙歌。
2. 注釋
1. 既祥:指三年喪期後舉行的「禫祭」已經完成,即祥禮已畢。
2. 彈琴而不成聲:雖已復禮彈琴,但情感未能投入,無法奏出完整音聲。
3. 成笙歌:能夠演奏笙和唱歌,表示情感逐漸平復,恢復正常生活。
3. 白話文
孔子在三年喪期結束、舉行禫祭之後,五天內雖然試著彈琴,卻無法彈出完整的音聲;到了第十天,才逐漸能奏出笙樂與歌聲。
4. 總結
孔子雖已結束喪期,仍深感哀思,情感未能即刻恢復,需經時間過渡方能重返平常生活,可見其深情厚德與慎終追遠之心。
啟示
情感需自然抒解,不可強迫遺忘哀痛
哀悼需誠於心,禮節雖終,哀思猶在
孔子以行教人,身教尤重於言教
二四、
1. 原文
有子蓋既祥而絲屨組纓。
2. 注釋
1. 有子:孔子的弟子之一。
2. 蓋:語氣詞,表示推測或約略肯定。
3. 既祥:指喪禮中三年喪期已滿、祥禮已畢。
4. 絲屨:用絲織成的鞋子,屬於華美服飾。
5. 組纓:用彩絲編織的帽帶,也屬裝飾性服飾。
3. 白話文
有子在舉行完祥禮之後,便穿上絲鞋、戴上織有彩絲的帽帶。
4. 總結
有子在喪禮圓滿結束後恢復正常生活,穿戴華美服飾,雖合於禮制,卻也顯示哀情之去、生活復常的過程。
啟示
禮有節制,哀有終止,哀而不過,方為中道
喪禮不僅為逝者,亦是生者情感的整理與重建
從服飾回復可見禮制對人生節奏的引導
二五、
1. 原文
死而不吊者三:畏、厭、溺。
2. 注釋
1. 死而不吊:指有人死亡而依禮不前往弔唁。
2. 畏:指因對死者懼怕,例如死於惡疾、暴行等,不敢前往弔喪。
3. 厭:指嫌惡、厭惡之意,可能是對死者行為、品德反感。
4. 溺:指溺死,古人視為不祥之死,可能不吊。
3. 白話文
有三種情況可以不去弔唁死者:一是對死者懷有畏懼;二是對死者心存厭惡;三是死於溺水這類不祥方式。
4. 總結
禮制雖重視弔喪,但對於某些特定情況,也容許不弔,顯示出對人情、道德與忌諱的綜合考量。
啟示
禮有原則亦有變通,體現仁義與實情的兼顧
弔喪非僅儀節,也反映對逝者生前行為的評價
古人重視死亡方式與其象徵意義,影響哀禮實施
二六、
1. 原文
子路有姊之喪,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禮,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聞之,遂除之。
2. 注釋
1. 除:除服,指服喪期滿後去除喪服,恢復常服。
2. 弗除:不去除喪服,表示仍哀傷未止。
3. 吾寡兄弟:我兄弟很少,意思是姊姊是少數親人之一,難以割捨哀思。
4. 弗忍:不忍心,不願意停止哀悼。
5. 行道之人皆弗忍:即使是路人,看到親人死去也會哀痛難忍,但禮還是要遵守。
3. 白話文
子路的姊姊去世,服喪期已滿,理應除去喪服,但他沒有這麼做。孔子問他為什麼不除喪?子路說:「我兄弟稀少,不忍心結束對姊姊的哀悼。」孔子說:「先王制定禮制,就是為了教人節制哀傷,即使是路人見到親人去世也會哀痛難忍,但禮還是要依禮行事。」子路聽後,便除去了喪服。
4. 總結
儒家重視情與禮的平衡,雖有深情,也要節制哀思以合於禮,避免過度悲傷,妨害人生常道。
啟示
禮教是節制情感、維持秩序的手段
情感真摯固然可貴,但不應違背制度與常理
尊重禮制,也是對先人與人倫的尊重
二七、
1. 原文
大公封於營丘,比及五世,皆反葬於周。君子曰:「樂樂其所自生,禮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
2. 注釋
1. 大公:即周太公,姓姜,名尚,周武王封其於營丘,即齊地。
2. 比及五世:直到第五代。
3. 反葬:遺體不葬於封地,而是遷葬回故土。
4. 樂樂其所自生:以出生地為安樂之所,回歸本源。
5. 禮不忘其本:禮的精神在於不忘本源與祖先。
6. 狐死正丘首:傳說狐狸死時會面向自己出生的丘陵,表示不忘本。
7. 仁也:這是仁德的表現。
3. 白話文
周太公被封到營丘之地,他的後代直到第五代人去世時,都把遺體送回周地安葬。君子因此說:「人們喜愛自己出生的地方,禮制也不讓人忘記自己的根本。古人說:『狐狸死時也會把頭朝向出生的丘陵。』這是仁德的表現啊。」
4. 總結
「不忘本」是仁德與禮制的共同體現,無論身處何地,都不應忘記自己的出身與祖先之地。
啟示
為人處世應知本守本,不忘出身
禮儀的本質是維繫人與根源的情感聯繫
重視祖先與故土,是對家庭與文化的尊敬
二八、
1. 原文
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
2. 注釋
1. 伯魚:孔子之子,名鯉,字伯魚。
2. 期:喪服制度中「期」為一年,服喪期滿。
3. 猶哭:仍然哭泣,表示哀傷未止。
4. 嘻:感嘆聲,有驚訝或不贊同之意。
5. 其甚也:太過了,表示過度哀哭。
6. 除之:除喪,停止服喪行為。
3. 白話文
伯魚的母親去世,他服喪一年後還在哭。孔子聽說後問:「是誰還在哭呢?」門人回答說:「是伯魚。」孔子感嘆說:「唉,太過分了些。」伯魚聽說後,就停止了哭泣,解除喪服。
4. 總結
哀傷要適度,過於沉溺於悲痛,反而違禮。即使至親去世,亦須遵循禮制的節度。
啟示
禮不僅止於形式,也重視情感的適度表達
哀痛應合乎禮節,不可過度失控
子女之孝也應體現在順從教誨與制度
二九、
1. 原文
舜葬於蒼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季武子曰:「周公蓋祔。」
2. 注釋
1. 舜:中國上古帝王之一,禹之前代帝王。
2. 蒼梧之野:傳說中舜的葬地,在南方。
3. 三妃:指舜的三位妻妾,主要是娥皇、女英二人,第三位或泛指未隨葬之配偶。
4. 未之從也:未陪葬於同一地。
5. 季武子:魯國大夫,孔子時代人,名昭,字季武子。
6. 周公:周公旦,周朝開國功臣,成王之輔臣。
7. 祔:合祀,將後人或配偶神主遷至祖先之神位旁同祀。
3. 白話文
舜葬在蒼梧之野,他的三位妻妾並沒有陪葬。季武子說:「周公大概是後來將他們合祀的吧。」
4. 總結
古代王者如舜雖尊貴,亦未必合葬夫妻,但後人可透過祔祭完成合祀。這顯示禮制可因時補足,重視人倫延續。
啟示
合祀制度能補足生前或葬時的遺憾
古人重視夫妻死後同祀,體現禮與情之並重
禮制既有規範也有彈性,隨時代需求作調整
三十、
1. 原文
曾子之喪,浴於爨室。
2. 注釋
1. 曾子:名參,孔子弟子,以孝聞名。
2. 喪:喪事,此處指曾子去世後的喪禮。
3. 浴:為亡者沐浴潔身,以示敬重與潔淨入殮。
4. 爨室:做飯的廚房,泛指廚灶之所。
3. 白話文
曾子去世後,人們在廚房裡為他沐浴。
4. 總結
曾子喪禮中,沐浴於廚室,可能因居所簡陋,或表明其節儉、恭敬之志,未拘泥於外在形式而失其本。
啟示
喪禮在乎誠敬,不必拘泥於場地華美
曾子以儉約為本,身後事亦反映其生平操守
儒家重「誠」勝於「儀」,內心的敬意才是根本
三一、
1. 原文
大功廢業。或曰:「大功,誦可也。」
2. 注釋
1. 大功:五服制度之一,指與死者關係為叔伯、兄弟等的喪服期,通常為九個月。
2. 廢業:停止工作、學習等日常活動,以示哀悼。
3. 或曰:有人說。
4. 誦:誦讀、學習經書。
5. 可也:可以,表示允許。
3. 白話文
大功之喪應當停止日常事業。也有人說:「大功期間,可以繼續誦讀經書。」
4. 總結
儒家認為大功之喪應有節制地哀悼,不必完全停下誦讀等正事。此中體現了哀與教的平衡,既不失孝道,又不廢人倫之學。
啟示
哀悼需合禮制,不可過度損及正事
誦讀為修身之要,即使在哀中也不可全廢
喪與教可並行,體現儒家中庸之道
三二、
1. 原文
子張病,召申祥而語之曰:「君子曰終,小人曰死;吾今日其庶几乎!」
2. 注釋
1. 子張:孔子弟子之一,名孝,字子張。
2. 病:生病,重病。
3. 召申祥:召喚名為申祥的人前來。
4. 君子曰終:「君子」稱人的去世為「終」——圓滿完成一生,有莊重之意。
5. 小人曰死:「小人」則稱為「死」——單純指生命的消失,較無莊重之意。
6. 其庶幾乎:大概接近了(君子之「終」)的境界了。
3. 白話文
子張生病,召來申祥對他說:「君子稱去世為『終』,小人則稱為『死』;我今天大概已經接近君子之『終』的境界了吧!」
4. 總結
子張臨終時仍重視生命的意義與莊嚴,力求達到君子的境界,展現了儒者對「死」的哲學態度與慎終追遠的精神。
啟示
君子即使面臨死亡,亦重其名分與內在價值
慎終是一種人格修養與生命完成的態度
語言反映價值觀,對「死」的稱謂也表現身份與境界
三三、
1. 原文
曾子曰:「始死之奠,其餘閣也與?」
2. 注釋
1. 曾子:孔子的學生,名參,字子輿,主張孝道與慎終追遠。
2. 始死之奠:「奠」指祭奠,這裡指人剛死時所設的祭品、儀式。
3. 其餘:其餘下的祭品。
4. 閣也與:「閣」,是放置、擱置的意思;「與」是語氣詞,表示疑問。整句意思是:那些剩下來的供品,是要收起來嗎?
3. 白話文
曾子說:「人在剛死時所擺的祭品,那些剩下的,是不是要收起來呢?」
4. 總結
曾子提出這個問題,是對喪禮細節的深思,展現對禮制的謹慎態度,也反映儒家重視每一個喪葬儀節的意義與正確性。
啟示
禮不可輕忽,細節需考據
慎終追遠須從小節著手
提問是求知與踐禮的重要方式
三四、
1. 原文
曾子曰:「小功不為位也者,是委巷之禮也。子思之哭嫂也為位,婦人倡踴;申祥之哭言思也亦然。」
2. 注釋
1. 小功:五服之一,表示親屬關係比較疏遠的一種喪服等級。
2. 為位:設置哭泣的座位或站位,表示對死者的尊敬與哀悼。
3. 委巷之禮:平民百姓的簡略喪禮,儀節簡省。
4. 子思:孔子之孫,名孔伋,儒家傳人。
5. 哭嫂也為位:子思為嫂舉哀時仍設位行禮,表示禮儀完備。
6. 婦人倡踴:「倡」指起始,婦人先起而踴(喪禮中的跳躍哀悼動作),表示悲痛。
7. 申祥:孔子弟子之一。
8. 哭言思也亦然:申祥為名叫言思的人哭泣時也依禮設位,如同子思對嫂的哀悼。
3. 白話文
曾子說:「認為在小功喪服等級時不需要設哭位的人,是依照平民簡略的喪禮來辦的。子思為他嫂嫂哭泣時設立哭位,婦人也起始踴動來表示哀悼;申祥為言思哭泣時也是這樣做的。」
4. 總結
此段說明即便在較疏遠的親屬喪禮中,君子也不應因等級低就簡略其禮,應該依禮設位、盡哀,反映儒家重視情理與制度的並重。
啟示
禮儀不應因親疏而草率
情與禮並行,才能真正達到哀悼之誠
君子之行重在誠敬,不在形式省略
三五、
1. 原文
古者,冠縮縫,今也,衡縫;故喪冠之反吉,非古也。
2. 注釋
1. 冠:帽子,古代禮服的一部分,表示身份與場合。
2. 縮縫:指帽子的縫線是從前額到後腦,呈縱向。
3. 衡縫:縫線橫向,從一耳到另一耳。
4. 喪冠:喪禮時所戴之冠。
5. 反吉:從喪事轉回吉事,即服喪期滿恢復常服。
6. 非古也:不是古禮所規定的做法。
3. 白話文
古代的帽子是縱向縫合的,現在的則是橫向縫合的;因此,喪服冠轉回吉服時仍使用現今橫縫帽子的做法,並不合於古代禮制。
4. 總結
本段批評當時喪服制度不再遵守古制,指出細微處(如帽子縫線)也反映出禮的變化與退化。
啟示
禮制講究細節,從小處見大義
恢復古禮是儒家反思現代流弊的重要方式
禮的變遷反映社會風氣與價值觀的轉變
三六、
1. 原文
曾子謂子思曰:「汲!吾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於口者七日。」
子思曰:「先王之制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故君子之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於口者三日,杖而後能起。」
2. 注釋
1. 汲:子思的名。
2. 執親之喪:守父母之喪。
3. 水漿:飲食,指飲水與稀粥之類。
4. 不入於口:極度哀痛,不進飲食。
5. 先王:古代制禮作樂的聖王。
6. 俯而就之:若過於超出禮制,應該自我克制而趨於中庸。
7. 跂而及之:若尚未達到禮的標準,應當努力達到。
8. 杖而後能起:形容極度哀傷,三日後需靠拐杖才能起身。
3. 白話文
曾子對子思說:「汲啊!我服喪時,七天滴水未進。」
子思說:「古代聖王制訂禮制,是讓過度的人向下修正,未達者努力追趕。所以君子在父母喪事中哀痛三日不飲水漿,之後靠拐杖才能起身。」
4. 總結
本段記錄了曾子與子思對服喪禮制的不同實踐與理解,強調禮應合於中道,既不過度,也不怠慢。
啟示
禮的精神在於適度與中庸
哀痛需真誠,亦須合於制度
對古禮的踐行需內省與調和
三七、
1. 原文
曾子曰:「小功不稅,則是遠兄弟終無服也,而可乎?」
2. 注釋
1. 小功:五服制度中的一種喪服等級,通常為堂兄弟、伯叔父母等旁系親屬所服,服期五個月。
2. 稅:除去、免除,指不服喪。
3. 遠兄弟:指旁系較遠的兄弟親屬。
4. 終無服:永遠沒有喪服可行,表示親情上的斷裂。
3. 白話文
曾子說:「如果連小功這種等級的喪服都不服,那麼對於遠房兄弟就永遠不會服喪,這樣可以嗎?」
4. 總結
此語強調維繫宗族親情的重要性,指出若不服小功之喪,便會導致與遠親的情感斷裂,違背了禮制所重視的親族關係。
啟示
禮制不僅維持倫理,也維護親族情感
輕忽小功等級會損害宗族連結
行禮需從長遠關係考量,而非僅論親疏
三八、
1. 原文
伯高之喪,孔氏之使者未至,冉子攝束帛、乘馬而將之。孔子曰:「異哉!徒使我不誠於伯高。」
2. 注釋
1. 伯高:孔子同時代的人,為其朋友或弟子。
2. 喪:指喪禮,此處為伯高去世之事。
3. 孔氏之使者:代表孔子或孔家送喪禮物的人。
4. 冉子:孔子弟子冉有。
5. 攝:代行、代理。
6. 束帛:指成束的絲帛,為禮品的一種,常用作喪祭之禮。
7. 將之:指攜帶這些禮品前往奔喪。
8. 徒:白白地、枉然地。
9. 不誠:不表現出真誠之情或敬意。
3. 白話文
伯高去世時,孔家派的使者還沒到,冉有就代替孔子準備好禮物和車馬送去。孔子說:「真是奇怪啊!這反而讓我顯得對伯高不真誠了。」
4. 總結
孔子認為禮儀的表達應由自己發自內心親自完成,代他人行禮反而失了本意,使誠意受損。此段反映孔子對「誠」的高度重視,也揭示儀式之外內心之誠才是禮的本質。
啟示
禮不在形式,更重內心誠意
他人代辦無法完全傳達自身情感
追求「禮」需從情感真實出發
三九、
1. 原文
伯高死於衛,赴於孔子,孔子曰:「吾惡乎哭諸?兄弟,吾哭諸廟;父之友,吾哭諸廟門之外;師,吾哭諸寢;朋友,吾哭諸寢門之外;所知,吾哭諸野。於野,則已疏;於寢,則已重。夫由賜也見我,吾哭諸賜氏。」遂命子貢為之主,曰:「為爾哭也來者,拜之;知伯高而來者,勿拜也。」
2. 注釋
1. 伯高:孔子的朋友或舊識。
2. 衛:地名,伯高死於此地。
3. 赴:通報喪事。
4. 吾惡乎哭諸:我應該在哪裡為他哭喪?
5. 廟:宗廟,祭祀祖先的地方。
6. 廟門之外、寢門之外、野:各為不同身分關係的人所哭的地點。
7. 重/疏:表示親疏遠近,情分深淺。
8. 由賜:即子路與子貢,孔子的弟子。
9. 賜氏:子貢的住所。
10. 為爾哭也來者:是為了你(孔子)而來參與哭喪的人。
11. 知伯高而來者:是認識伯高本人而來的人。
3. 白話文
伯高在衛國去世,有人向孔子報喪。孔子說:「我應該在哪裡為他哭喪呢?如果他是我兄弟,我應在宗廟哭;如果是我父親的朋友,就在宗廟門外哭;如果是老師,就在寢室裡哭;如果是朋友,就在寢門外哭;如果是我所熟識的人,就在野外哭。若是在野外,那表示交情已經疏遠;若在寢室,那就太過親密了。子路和子貢都見過我,那我就在子貢家哭吧。」於是指派子貢主持喪事,並交代說:「凡是因為我(孔子)而來哭的人,你就對他行拜禮;凡是認識伯高本人而來的,就不用拜了。」
4. 總結
孔子依禮論親疏、定喪儀,不僅表達對伯高的哀悼,也顯示他對禮制的嚴謹與靈活應用。他細分哭喪地點,體現出「禮」是對關係的深淺恰如其分的回應。
啟示
禮須配合身份與情感關係
哀悼應合於制,不可過度或不及
行禮表意,誠敬與分寸皆不可廢
四十、
1. 原文
曾子曰:「喪有疾,食肉飲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為姜桂之謂也。」
2. 注釋
1. 喪有疾:在服喪期間若有生病。
2. 食肉飲酒:指因病必須攝取滋補品,包括肉類和酒。
3. 必有草木之滋焉:一定要搭配草木製成的調和之物。
4. 姜桂之謂也:所謂的草木之滋,指的是薑與桂(肉桂),有溫補作用。
3. 白話文
曾子說:「人在服喪期間若生病,需要吃肉喝酒補養身體,那麼一定要配合植物類的辛香之物,這就是所謂的用薑與桂來調和的意思。」
4. 總結
曾子指出,雖然服喪期間應守齋戒,但若因病必須破例進補,也應節制調和,不可放縱享樂。選用薑桂等藥材,體現對禮制與身體狀況的兼顧。
啟示
禮儀與健康並重,處事需靈活應變
即使破戒也需持誠,不可為私欲開方便之門
服喪之人仍須自制節度,以示哀誠
四一、
1. 原文
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曾子吊之曰:「吾聞之也:朋友喪明則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無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無罪也?吾與女事夫子於洙泗之間,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於夫子,爾罪一也;喪爾親,使民未有聞焉,爾罪二也;喪爾子,喪爾明,爾罪三也。而曰女何無罪與!」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過矣!吾過矣!吾離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2. 注釋
1. 子夏:孔子的弟子,名卜,字子夏。
2. 喪其明:指失明。
3. 吊之:前往弔唁。
4. 洙泗之間:孔子講學的地方,洙水與泗水之間,代表學宮所在。
5. 疑女於夫子:使人懷疑你與孔子的關係,質疑你的忠誠。
6. 喪爾親,使民未有聞焉:你父母去世時,你未曾廣為人知地盡哀道,失禮於民。
7. 喪爾子,喪爾明:你喪子又失明,精神與身體雙失。
8. 離群而索居:遠離同志獨自生活,脫離師友團體。
9. 投其杖而拜:表示懺悔之意。
3. 白話文
子夏因喪子而傷心過度,導致失明。曾子前去弔唁他,說:「我聽說朋友失明是要哭他的。」於是曾子哭了,子夏也跟著哭,並感慨地說:「老天啊,我是無罪的啊!」曾子聽了怒斥道:「子夏,你怎麼會無罪?你和我曾一同在洙泗間跟隨夫子學習,後來退隱於西河,卻讓當地人懷疑你對夫子的忠誠,這是第一個過錯;你父母過世,卻未盡哀悼之禮,這是第二個過錯;現在你喪子又失明,這是第三個過錯。你怎能說自己無罪呢?」子夏聽後扔下手杖跪拜道:「我錯了,我錯了!我早就脫離群體、獨自生活太久了!」
4. 總結
此段記述了曾子對子夏的嚴厲責備,指出他在人倫與禮節上所犯的過失。儒者強調自省與責己,子夏最後自認其過,反映出君子應有的反省精神。
啟示
失禮於親、師、友,皆為大過,應深自省察
禮教不僅是形式,更是維繫人倫之道
君子之過,在於自省與改過,而非推責於天
獨居離群易失道,當重師友之教、人倫之誼
四二、
1. 原文
夫晝居於內,問其疾可也;夜居於外,吊之可也。是故君子非有大故,不宿於外;非致齊也、非疾也,不晝夜居於內。
2. 注釋
1. 晝居於內:白天在屋內居住。
2. 問其疾:探問對方是否有病,表示慰問。
3. 夜居於外:晚上不在家中。
4. 吊之:弔唁或慰問。
5. 非有大故:若非有重大原因。
6. 不宿於外:不在家外過夜。
7. 致齊:齊戒,指齋戒準備,常為重大禮儀或祭祀所需。
8. 不晝夜居於內:不會晝夜都留在家中(意指特別情況除外)。
3. 白話文
若一個人白天都呆在屋內,別人可以探問他是否生病了;若他晚上都不在家中,別人可以去弔唁他是否有喪事。所以君子若無重大緣故,不會夜晚留宿在外;若非齊戒或生病,也不會整日整夜都呆在家中。
4. 總結
此段講述生活起居與禮節觀察的準則。透過人們作息變化,可觀察其狀況並決定應對方式,是古人關懷之道。
啟示
君子行事有度,生活中亦當顧及禮節
察人之居處變化,以辨其安危與需不需慰問
禮不僅在儀式,更表現在日常生活的細節之中
四三、
1. 原文
高子皋之執親之喪也,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為難。
2. 注釋
1. 高子皋:人名,古人,以孝聞名。
2. 執親之喪:服父母之喪,即守喪。
3. 泣血三年:三年期間哭泣至流血,形容哀痛至極。
4. 未嘗見齒:從未露齒而笑,表哀痛之深。
5. 君子以為難:「以為難」即認為此事極難做到,表示敬重。
3. 白話文
高子皋在服親喪期間,三年中悲痛哭泣至流血,從未露齒而笑。君子對此表示欽佩,認為這樣的行為極難做到。
4. 總結
本段稱頌高子皋極致的孝道與守喪之禮,君子視之為難能可貴的榜樣。
啟示
孝道之表現,在於誠摯而持久的哀痛
君子重情義,推崇真摯的禮行
守喪非僅形式,而是內心哀思的實踐
四四、
1. 原文
衰,與其不當物也,寧無衰。齊衰不以邊坐,大功不以服勤。
2. 注釋
1. 衰:喪服的通稱。
2. 與其不當物也:與其穿著與身份、情境不相稱的喪服。
3. 寧無衰:還不如不穿喪服。
4. 齊衰:五種喪服之一,用於父母、兄弟等近親喪,表悲痛之深。
5. 邊坐:坐在禮儀位置的一旁,有地位低或次等之意。
6. 大功:喪服等級之一,次於齊衰,用於較遠親的喪。
7. 服勤:親自操持喪事、服侍亡者。
3. 白話文
喪服,如果與身份不相符,倒不如不穿。齊衰等級的喪服者不可坐在邊座;服大功喪的人不可參與服勤之事。
4. 總結
本段強調喪服與禮節需符合身份與親疏關係,過與不及皆為不敬,宜慎之。
啟示
禮制需依本分,符合制度才是真誠
喪禮之制不僅在情感表達,更在等級分明
過度與不足皆失禮,慎守中道為君子之行
四五、
1. 原文
孔子之衛,遇舊館人之喪,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貢說驂而賻之。子貢曰:「於門人之喪,未有所說驂,說驂於舊館,無乃已重乎?」夫子曰:「予鄉者入而哭之,遇於一哀而出涕。予惡夫涕之無從也。小子行之。」
2. 注釋
1. 舊館人:曾經接待過孔子的人,此處指老友或故人。
2. 哀:悲哀之意,此處作名詞。
3. 說驂:脫下車馬,表示極度哀悼之禮。
4. 賻:贈送喪家錢財、物品,助其喪事。
5. 無乃已重乎:是否太過隆重了?
6. 遇於一哀而出涕:被真誠悲哀所觸動而流淚。
7. 惡:厭惡、不喜。
8. 小子:對學生的稱呼,這裡指子貢。
9. 涕之無從也:指無法對淚水的來處給予合理名分。
3. 白話文
孔子到衛國,遇見舊館主人的喪事,進去哀傷地哭泣。出來後,他吩咐子貢脫下車馬(表示哀悼)並贈送喪禮物品。子貢說:「對我們弟子的喪事,您都未曾脫下車馬,如今卻為一位老相識這樣做,會不會太過了?」孔子說:「我剛才進去哭喪時,真心被感動而落淚。我不喜歡這淚水沒有根據,所以還是應該如此行禮。你就照辦吧。」
4. 總結
孔子行喪不拘形式,而重真情,寧失之於厚,不願有虛偽之嫌。
啟示
禮雖有制,但真情為上
慎終追遠當以誠感為本
行禮應內外合一,不可徒具形式
四六、
1. 原文
孔子在衛,有送葬者,而夫子觀之,曰:「善哉為喪乎!足以為法矣,小子識之。」子貢曰:「夫子何善爾也?」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子貢曰:「豈若速反而虞乎?」子曰:「小子識之,我未之能行也。」
2. 注釋
1. 送葬者:指參與喪禮、送行亡者至墓地的人。
2. 善哉為喪:辦喪之禮真好。
3. 足以為法:可以作為榜樣、法則。
4. 小子識之:你們年輕人要記住這件事。
5. 其往也如慕:「慕」是懷念之情;送葬時神情誠摯如同深切懷念。
6. 其反也如疑:「疑」是猶豫不決;歸來時好像心中還有牽掛與不安。
7. 虞:古時送葬後的一種回顧之禮,有象徵性再祭一回的意思。
8. 小子:對弟子的稱呼。
9. 我未之能行也:連我也還無法真正做到。
3. 白話文
孔子在衛國時,看見一隊送葬的人,他觀看之後說:「辦喪事真得體啊!可以做為典範了,弟子們要記住。」子貢問:「老師您為什麼覺得他們辦得好呢?」孔子回答:「送葬時的神情像懷念親人,回程時則滿臉猶疑,好像還捨不得離開。」子貢說:「那不如快快回來再行虞禮不就好了嗎?」孔子說:「你記住,這樣的情感自然流露,我自己都還做不到呢!」
4. 總結
孔子重視喪禮中的真情,讚賞送葬者出於自然的哀慟之情,並認為情感深至自然成禮,勝於形式上的周全。
啟示
禮的根本是誠與情
外在形式不如內心真摯
行禮不僅是制度,更是人心的表達
反思自身行為,承認不足,方能進德修身
四七、
1. 原文
顏淵之喪,饋祥肉,孔子出受之,入,彈琴而後食之。
2. 注釋
1. 顏淵之喪:顏淵的喪事,顏淵是孔子最疼愛的弟子之一。
2. 饋:贈送、送來(此指送喪家禮品)。
3. 祥肉:在「祥禮」時(即三月之祭)的祭肉。
4. 出受之:孔子親自出門接受此肉。
5. 彈琴:此處為古代君子在進食前的一種自我修養與平心靜氣之舉。
6. 而後食之:之後才吃這份肉。
3. 白話文
顏淵過世時,有人送來祥禮用的祭肉,孔子親自出門接受,進屋後彈奏了一曲琴,然後才吃這肉。
4. 總結
孔子在喪禮中的舉止莊重有節,即使接受朋友喪事的祭肉,也依禮自持,表現出對亡者的哀敬與內心的安定。
啟示
君子處喪需誠敬節制
飲食前宜收斂情緒、平復心境
禮儀非拘泥於外,而是情感與德行的表現
四八、
1. 原文
孔子與門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學也,我則有姊之喪故也。」二三子皆尚左。
2. 注釋
1. 拱:兩手相合於胸前,表示恭敬的姿勢。
2. 尚右:面對前方時,將右手置於上方,為平常之禮。
3. 二三子:對門人的稱呼,意即諸位弟子。
4. 嗜學:喜好學習,意指弟子觀師行為而模仿。
5. 有姊之喪:孔子當時在服喪期間,因其姊去世。
6. 尚左:喪服期間,拱手時左手在上,為喪禮之禮。
3. 白話文
孔子與弟子們站著談話,雙手拱起時用右手在上。弟子們見狀,也都跟著右手在上。孔子說:「你們學習模仿的心很好,不過我是因為有姊姊的喪事才這樣。」弟子們聽後,就都改為左手在上,以符喪禮。
4. 總結
弟子模仿老師之舉,孔子則以身示教,明示行禮差異背後的原因,強調禮制與個人情境密切相關。
啟示
禮有因時制宜之變,不能一律效法
學習不只模仿外形,更須明瞭內涵
君子有教無類,處處以身作則
四九、
1. 原文
孔子蚤作,負手曳杖,消搖於門,歌曰:「泰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當戶而坐。子貢聞之曰:「泰山其頹,則吾將安仰?梁木其壞、哲人其萎,則吾將安放?夫子殆將病也。」遂趨而入。夫子曰:「賜!爾來何遲也?夏后氏殯於東階之上,則猶在阼也;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則與賓主夾之也;周人殯於西階之上,則猶賓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疇昔之夜,夢坐奠於兩楹之間。夫明王不興,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將死也。」蓋寢疾七日而沒。
2. 注釋
1. 蚤作:清早起床。
2. 負手曳杖:雙手背後,一手拖著拐杖。
3. 消搖:徘徊、緩步行走。
4. 泰山其頹乎:象徵穩重者將傾覆,暗喻自己將死。
5. 梁木其壞乎:比喻君子之德將毀。
6. 哲人其萎乎:聖賢之人是否也將凋零。
7. 子貢:孔子學生,名端木賜,字子貢。
8. 安仰/安放:指失去依靠與安置之處。
9. 夏后氏/殷人/周人:三代殯葬制度不同,象徵文化差異。
10. 兩楹:兩根柱子之間,古代正廳的中心位置。
11. 宗:尊崇、效法。
12. 寢疾:臥病在床。
13. 沒:去世。
3. 白話文
孔子清早起床,雙手背在背後,拖著手杖,在門前來回踱步,一邊走一邊唱道:「泰山要崩塌了嗎?大梁的木頭要斷裂了嗎?賢哲的人要枯萎了嗎?」唱完後便進門坐在正對門的地方。子貢聽見了歌聲,說道:「如果泰山崩塌,我還能仰望誰?大梁毀壞、賢人凋零,我還能依靠誰?夫子恐怕要病了吧!」便快步進去。孔子說:「賜啊,你來得太晚了。夏后氏的殯葬是在東階之上,還算是在主位;殷人安放靈柩於兩根柱子之間,是與賓主對等之位;周人則置於西階之上,是作為賓客之位。而我孔丘自認是殷人的傳人。昨夜夢見自己坐在兩柱之間祭奠,這正是殷人安置靈柩之處。如今明君不出,誰能承繼我所傳的道?我大概將死了吧。」他果然臥病七日,便去世了。
4. 總結
孔子以詩歌隱喻自身將死,並以夢象與殯葬禮制推知大限將至,流露出對道統後繼無人的哀憂,也顯現他一生堅守禮制與自我認同的執著。
啟示
禮不僅是行為形式,更是自我定位與文化承傳
賢者將逝,道統恐絕,顯示孔子對人間秩序的深切關懷
對死亡的感悟蘊含文化背景與個人哲思
五十、
1. 原文
孔子之喪,門人疑所服。子貢曰:「昔者夫子之喪顏淵,若喪子而無服;喪子路亦然。請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
2. 注釋
1. 孔子之喪:孔子去世後的喪事。
2. 門人:弟子們。
3. 疑所服:對應穿什麼喪服產生疑問。
4. 子貢:孔子學生端木賜,字子貢。
5. 顏淵:孔子最得意的弟子之一。
6. 子路:孔子弟子,名仲由,以勇敢著稱。
7. 若喪子而無服:雖像失去親子那樣哀痛,卻沒有正式穿喪服。
8. 若喪父而無服:表示如同失去父親般哀痛,但仍無法穿上正式喪服。
3. 白話文
孔子去世後,弟子們對於應該穿什麼喪服感到困惑。子貢說:「當年夫子哀悼顏淵,就像喪失自己的兒子一般哀痛,卻沒有穿喪服;哀悼子路時也是如此。如今我們弟子哀悼夫子,也如同喪父一般哀痛,但我們終究不是他的親子,也無從穿正式喪服。」
4. 總結
弟子們對於如何表達對孔子的哀悼無所適從,只能以深切的感情來代替禮制上的服喪,反映出師生之情的深厚與儒家禮制的限制。
啟示
儒家對師道的尊重幾如父子,卻因禮制所限無法盡情表達
真情超越形式,哀悼之誠不必拘泥於服制
尊師重道,是儒家核心精神之一
五一、
1. 原文
孔子之喪,公西赤為志焉:飾棺、墻,置翣設披,周也;設崇,殷也;綢練設旐,夏也。
2. 注釋
1. 公西赤:孔子弟子,姓公西,名赤,字子華。
2. 為志焉:為喪事記錄、安排儀節。
3. 飾棺、墻:裝飾棺材和靈堂牆壁。
4. 翣:古代喪禮中以羽毛裝飾的扇形飾物,用以表敬。
5. 披:喪禮中覆蓋棺木的布幔。
6. 設崇:設置靈位或高臺,殷朝喪禮習俗。
7. 綢練設旐:用素色綢緞、白布作裝飾並設置旐(喪旗),為夏朝的喪禮習俗。
8. 周也 / 殷也 / 夏也:分別指出這些禮儀是來自哪一代制度。
3. 白話文
孔子去世時,弟子公西赤為他安排喪禮儀式:按照周朝的制度,裝飾棺木和靈堂牆壁,安置翣和披蓋;又採用殷朝的制度設置靈位高臺;並採用夏朝的制度,用綢練和白旗來裝飾喪禮現場。
4. 總結
孔子的喪禮融合了夏、殷、周三代的禮制,由弟子公西赤細心安排,體現出弟子對老師的深厚敬意與對古禮的崇尚。
啟示
儒家尊師重道精神深厚,喪禮亦體現尊敬之情
古代禮制並非一成不變,融合三代制度展現靈活與兼容
對先人之禮,也是一種文化的傳承與表達
五二、
1. 原文
子張之喪,公明儀為志焉;褚幕丹質,蟻結于四隅,殷士也。
2. 注釋
1. 子張:孔子弟子,名顓孫師,字子張。
2. 公明儀:古人名,為子張安排喪禮制度的人。
3. 為志焉:記錄或安排喪禮儀式。
4. 褚幕:覆蓋靈柩的帳幕。
5. 丹質:用紅色材料(丹)作為帳幕的內襯。
6. 蟻結于四隅:「蟻結」是古代一種綁帳幕角的繩結樣式,像螞蟻聚集狀,表示莊嚴有序。
7. 殷士也:這種禮制屬於殷代士人所用。
3. 白話文
子張去世時,由公明儀安排他的喪禮。喪帳使用紅色為底襯,四個角綁結成蟻結的樣式,這是殷代士人的喪禮制度。
4. 總結
子張的喪禮採用了殷代士人的禮制,公明儀為他恰當安排,體現對古禮的尊重,也表現對亡者身份的認可與敬重。
啟示
喪禮設制因人而異,重在符合身份與禮制
古人慎終追遠,對喪儀細節十分講究
禮不只是形式,更是一種文化價值的體現
五三、
1. 原文
子夏問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寢苫枕干,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鬥。」
曰:「請問居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仕弗與共國;銜君命而使,雖遇之不鬥。」
曰:「請問居從父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不為魁,主人能,則執兵而陪其後。」
2. 注釋
1. 居父母之仇:指父母被人所害,身為子女應如何處理這樣的仇恨。
2. 寢苫枕干:睡草席枕著兵器,表示常懷報仇之志。
3. 不仕:不做官,不為國家效力。
4. 弗與共天下:不與仇人共事,即使對方掌握天下也不共事。
5. 不反兵而鬥:遇仇於市朝,當場就拔兵相鬥,不顧其他。
6. 昆弟之仇:指親兄弟被殺的仇。
7. 銜君命而使:奉命辦事途中。
8. 從父昆弟:指堂兄弟,即父親的兄弟之子。
9. 不為魁:不做首領,不主動挑起戰鬥。
10. 主人能:若主事者有能力發動報仇,則協助他行動。
3. 白話文
子夏問孔子說:「如果父母被殺,應如何處理這仇恨?」
孔子說:「應該睡草席枕兵器,不做官,也不與仇人共處天下;若在市集上遇到仇人,應立刻拔兵相鬥。」
子夏又問:「那兄弟的仇呢?」
孔子回答:「可以做官,但不能與仇人共事;若奉命辦事途中遇見仇人,也不能動手。」
子夏又問:「那如果是堂兄弟的仇呢?」
孔子說:「自己不做主謀者,若家主願意報仇,則可執兵跟隨協助。」
4. 總結
孔子對不同等級親屬的復仇行為有嚴格區分,主張對至親(如父母)可激烈行動,對旁支則退居輔助,體現出仁義與禮法的權衡。
啟示
古人對親情與倫理關係極為重視,報仇行為也有嚴格等差規範
孔子強調忠孝義理,但同時不放棄禮制與秩序
情感可以深切,但行為應有節制與依據
五四、
1. 原文
孔子之喪,二三子皆絰而出。群居則絰,出則否。
2. 注釋
1. 孔子之喪:孔子去世後的喪事。
2. 二三子:孔子的弟子們。
3. 絰:喪服的一種,用麻布束髮,以示哀悼。
4. 絰而出:戴著喪服外出。
5. 群居則絰:與同門弟子同住時仍穿喪服。
6. 出則否:外出時則不戴喪服。
3. 白話文
孔子去世後,弟子們最初都戴著喪服外出。後來改為,只有在群體生活中才戴喪服,外出時則不再佩戴。
4. 總結
孔子弟子哀悼其師,起初哀思深切,後來逐步回復常態生活,在禮制上做出適當調整。
啟示
喪禮不僅是哀思表達,也需顧及社會行為與實際生活
悲痛可以深切,但節度有法,合於禮即合於義
群體行為有象徵意義,個人行為則可因地制宜
五五、
1. 原文
易墓,非古也。
2. 注釋
1. 易墓:更換墓地,即將已埋葬的遺體遷移到另一個地方埋葬。
2. 非古也:不是古代制度,不合古禮。
3. 白話文
更換墓地,不是古代的禮制。
4. 總結
古代禮法重視入土為安,認為遺體一旦安葬便不應再遷移。孔子提倡的禮制反對隨意改葬,主張尊重亡者的原葬地。
啟示
入土為安是一種對亡者的敬重
遷墓應慎重,避免違禮或因私情擾亂制度
禮制重在安定與尊重,破壞安葬秩序有失古義
五六、
1. 原文
子路曰:「吾聞諸夫子: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
2. 注釋
1. 喪禮:指辦理喪事的禮儀。
2. 與其……不若……:寧可……也不要……。
3. 哀不足而禮有餘:情感悲哀不夠而禮節繁多。
4. 禮不足而哀有餘:禮節簡略但哀痛真摯。
5. 祭禮:指祭祀的禮儀。
6. 敬不足而禮有餘:內心不夠尊敬而外在禮儀繁複。
7. 禮不足而敬有餘:禮節或許不完備,但心中充滿尊敬。
3. 白話文
子路說:「我聽老師說過:辦喪事時,與其悲傷不夠而禮節過多,不如禮節簡單而哀痛真摯。辦祭祀時,與其心不夠恭敬而外表講究,不如禮節不足而內心誠敬。」
4. 總結
子路引述孔子的話,強調喪祭之禮重在真情與敬意,而非形式的完備。禮儀若無真心,反成虛偽;情感誠摯,即使簡略亦可感人。
啟示
禮不在多,而在於誠
喪祭應以真情為本,形式為輔
重情重義才能成就真正的禮
五七、
1. 原文
曾子吊於負夏,主人既祖,填池,推柩而反之,降婦人而後行禮。從者曰:「禮與?」曾子曰:「夫祖者且也;且,胡為其不可以反宿也?」從者又問諸子游曰:「禮與?」子游曰:「飯於牖下,小斂於戶內,大斂於阼,殯於客位,祖於庭,葬於墓,所以即遠也。故喪事有進而無退。」曾子聞之曰:「多矣乎,予出祖者。」
2. 注釋
1. 吊於負夏:曾子前往負夏地弔喪。
2. 祖:出殯前的告別禮,稱「出祖」或「祖奠」。
3. 填池:封閉池塘,象徵封閉家宅氣運,為出殯準備。
4. 推柩而反之:棺木推至門外又返回。
5. 降婦人:婦人下堂(離席),表示結束出殯儀節。
6. 且:暫時、準備之意。
7. 胡為其不可以反宿也:為什麼不能再返回來住一晚?
8. 小斂、大斂:分別是第一次與第二次入殮。
9. 阼:堂前東階,是尊位。
10. 客位:殯於賓位,為暫安之處。
11. 所以即遠也:是為了走向死者的最終歸處。
12. 有進而無退:喪禮程序應該向前推進,不應倒退。
3. 白話文
曾子到負夏弔喪,主人已經行了出殯禮(祖),封閉池塘,將棺木推出後又推回,婦人下堂後再繼續舉行禮儀。有人問曾子:「這合禮嗎?」曾子說:「出祖是表示將要出殯,既然是將要,為什麼不可以推回再過一夜呢?」
後來又有人問子游,他回答:「喪禮中的程序,如在窗下吃飯、小斂於門內、大斂於正堂、殯於客廳、出祖於庭院、安葬於墓地,這些設置是為了讓死者離家愈來愈遠。因此,喪事只能前進,不能倒退。」
曾子聽後說:「啊,我以前確實做過很多出祖之後又退回的事了。」
4. 總結
此段討論喪禮中「出祖」後是否可以再將棺木推回之問題。曾子最初認為可以,但子游強調喪禮程序應「進而不退」,曾子聽後自覺有誤,感嘆自己過去的失當。
啟示
禮儀有其象徵意義,程序設計背後蘊含哲理
喪禮應順其自然節奏,不可反覆倒退
君子聞過則喜,知錯能改方為真禮之道
五八、
1. 原文
曾子襲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為習於禮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主人既小斂、袒、括髮;子游趨而出,襲裘帶絰而入。曾子曰:「我過矣,我過矣,夫夫是也。」
2. 注釋
1. 襲裘:穿著皮裘衣。
2. 裼裘:脫下外衣,僅穿內衣。
3. 吊:前往弔喪。
4. 指子游而示人:指出子游的行為給在場的人看。
5. 小斂:第一次入殮儀式。
6. 袒:裸露右肩,以示哀痛。
7. 括髮:將頭髮束起,喪家表示哀悼的舉動。
8. 趨而出:快步走出。
9. 絰:喪服時所戴的白布頭巾。
3. 白話文
曾子穿著整齊的皮裘去弔喪,而子游脫下皮裘只穿內衣去弔。曾子指著子游對旁人說:「這個人也號稱熟習禮法,怎麼可以脫著外衣來弔喪呢?」
等到主人完成小斂儀式,開始袒露肩膀、束髮的哀悼行為後,子游便快步走出,在外穿好裘衣、繫上喪巾後再進入。曾子看見後說:「我錯了,我錯了,這個人(子游)才是正確的啊!」
4. 總結
這段記錄了曾子與子游弔喪時對禮節的不同理解,曾子起初批評子游穿著不整,但後來發現子游是體察喪家情況後才外出整裝再入,最終承認自己誤判。
啟示
真正的禮不僅在於形式,還要合於時宜與人情
學禮者應虛心觀察與學習,勿執於表面
有錯能認、有德能讓,是君子之道
五九、
1. 原文
子夏既除喪而見,予之琴,和之不和,彈之而不成聲。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禮,而弗敢過也。」
子張既除喪而見,予之琴,和之而和,彈之而成聲,作而曰:「先王制禮不敢不至焉。」
2. 注釋
1. 除喪:結束守喪期,解除喪服。
2. 見:前來拜見師長(如孔子)。
3. 予之琴:給他琴(試其復樂之情態)。
4. 和之:調音。
5. 和之不和:調音後仍不協和,表示內心情緒尚未平復。
6. 彈之而不成聲:彈奏也無法奏出完整旋律。
7. 哀未忘也:心中仍懷悲哀,未能忘情。
8. 弗敢過也:不敢超越禮制。
9. 不敢不至焉:不敢不到達禮所規範的程度。
3. 白話文
子夏除喪後來拜見老師,老師給他琴,他試著調音卻調不好,彈奏也彈不出完整的聲音。他起身說:「我心中哀痛尚未忘懷,不敢違越先王所制定的禮制。」
子張除喪後來拜見老師,老師也給他琴,他調音調得合適,彈奏也彈得成旋律。他起身說:「先王制定的禮,我不敢不到達應盡的程度。」
4. 總結
這段描寫子夏與子張在除喪後的反應,一人情未盡哀、一人謹守禮制。孔子藉由試琴,看弟子內心是否已達「情盡禮至」的平衡。
啟示
喪禮之後的行為,應顧及情感與禮法的適度結合
禮不僅是外在形式,更是內心哀思的真誠反映
真正的君子懂得分寸:不逾禮、不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