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經問過自己:
我們花了好多力氣想要被愛、去愛一個人,
卻很少停下來問:在關係裡,我想要的「愛」,究竟是什麼?
這篇文章,是我在閱讀佛洛姆的《愛的藝術》與奧修的《愛》之後,
重新與自己展開的一段內在對話,也是一趟從「尋找愛」到「成為愛」的轉化旅程。
愛的思想背景:從西方心理學到東方靈性
這兩位作者的背景大不相同,也深深影響了他們對「愛」的理解方式:
佛洛姆(Erich Fromm)
德國裔心理分析學家與社會哲學家,長期關注現代社會中的孤獨與疏離。他認為愛是一種對抗孤立的能力,需要透過實踐與成熟的人格發展來實現。
奧修(Osho)
印度靈性導師,活躍於70年代的西方靈性運動。他關注內在的覺知與自由,認為愛不是責任或技巧,而是純粹的「存在狀態」。
也因此,一位談愛是學問與實踐,一位說愛是自然與覺知。
我在他們的對話之間,看見了自己內在的蛻變軌跡。
一、以為懂得愛,讀完才發現其實很陌生
回顧過去的關係歷程,我一直以為自己很努力在愛,也懂得怎麼愛人。
但在閱讀佛洛姆與奧修之後,我才發現,自己對「愛」的理解,也許只停留在表面。
那些奮不顧身的付出、執著的等待、不安的渴望,
真的出於愛嗎?還是,出自於對自我價值的懷疑與匱乏?
愛,或許不是我們以為的甜美感覺,
而是一面鏡子,映照出我們是否真正與自己連結,
是否有勇氣去看見內在的不完美,與尚未接納的部分。
二、佛洛姆的愛:愛是一種能力,需要學習與實踐
在《愛的藝術》中,佛洛姆提出一個深刻的觀點:
「愛不是一種感覺,而是積極主動的給予。」
他認為,愛就像藝術(Art)一樣,是可以被學習與鍛鍊的。
它不是被動的等待,而是一種行動力、一種成熟人格的展現。
真正的愛,包含四個核心元素:
- 尊重:看見對方的獨特與自由,而非改造或期待;
- 責任:不是義務,而是自發地回應對方的需要;
- 照顧:關心對方的福祉,願意為彼此的成長付出;
- 了解:願意走進對方的內在,帶著慈悲而非投射。
我才明白,原來那些我以為是愛的行為,
很多時候其實只是依附、恐懼,或一種渴望被認可的表現。
延伸閱讀👉佛洛姆《愛的藝術》讀後心得:愛不是感覺,而是能力與實踐
三、奧修的愛:愛是一種「存在」,不是方法
如果說佛洛姆教我「如何去愛」,
那奧修則邀請我回過頭來問:「我是否認知到自己已經是愛本身?」
奧修的《愛》不是教你「做」什麼,而是提醒你「回到自己」。
他說:
愛是沒有附帶條件的,對方能在這份愛裡自由地成為自己。
他批判所有形式的依附與犧牲,認為:
- 依附不是愛,而是恐懼的變形;
- 犧牲不是愛,而是交易式的付出。
真正的愛,是一種發自內在的豐盛,
不操控,不乞求,也不設限。
在愛中,我們不再尋求填補,而是自然地給予,
因為我們本身就是豐盛。
延伸閱讀👉奧修《愛》讀後心得:愛,是一種存在狀態
四、兩種愛的對照,像極了我內在成長的前後章節
佛洛姆與奧修的觀點看似對立:
一位說愛需要學習與承擔;
一位說愛是放下與覺知。
但當我把這兩本書放入自己的生命經驗中,卻發現——
它們像是我內在成長的前後章節:
在迷失自己的時候,我需要佛洛姆的提醒:去建立愛的結構,去練習照顧、尊重與負責。
當我逐漸回到自己的中心,我開始懂得奧修說的那種自由:愛不是做什麼,而是「我是誰」。
佛洛姆幫我學會如何「去愛」;
奧修讓我相信自己「就是愛」。
一個向外行動,一個向內覺知。
而這兩種力量,在我生命中從未互相衝突,反而交織成完整的我。
結語|不是哪個比較對,而是你是否開始向內看
這兩本書,沒有哪一本比較「對」,也沒有哪一種愛比較「高尚」。
它們像是我人生旅途中的兩盞燈——
一盞照亮愛的實踐與理解;
一盞引領我回到愛的本質與存在。
我們不需要在愛的定義裡選邊站,
而是學會誠實覺察:此刻的我,是從什麼出發去愛?
是出於匱乏?還是來自完整?
是努力證明自己有價值?還是因為我本來就值得?
願我們既能學會愛,也能成為愛。
對你來說,愛是什麼?
是一種努力?還是一種流動?
或許,從這個問題開始,
我們都能一點一滴地往內走,靠近那個更真實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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