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愛,學習愛,實踐愛
愛,什麼才叫愛,或許就是因為無法完全定義,所以把愛跟藝術歸類在一起,只是,愛或許比藝術還更難懂,因為愛至今都無法完全定義,可無法完全定義,人們又是怎麼去認定這是不是愛的?因為愛是人與生俱來的,就像一些父母會對孩子說,「因為爸媽相愛」或「因為爸爸愛媽媽」所以你才會誕生,把這話再浪漫一點的說,每一個人都是在有愛的前提下才能誕生的,只不過,這卻不能以偏概全,只因沒有絕對。
說愛就像藝術,可是有人教我們怎麼畫圖,怎麼調配顏色,卻沒有人教我們如何愛他人與被愛,這就像書中所說「人們認為愛無須學習」,覺得愛是天生的不需要再學習,自己自然就會知道怎麼愛他人,被愛又是怎麼樣的。可在我認為,我覺得愛是先感受得來的進而模仿與學習,就好比一個孩子如果從小就備受寵愛,而他也把對方對他的這份愛模仿並且學習起來再對他人,他不就是學會了被愛與愛別人了嗎?
這麼說或許有些抽象,舉個例子:假設一個孩子出生,但任何人對他都是不管不顧,這個孩子從來都沒感受過愛,那麼即使他天生有愛,他要怎麼知道如何愛呢?又怎麼知道什麼叫做愛呢?更不用說愛自己了,因為他不曾感受過愛,但是若是他在其他部分感受到愛,那麼他依然可以愛別人,只是愛自己的部分就需要學習了。
這樣看下來或許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其實「愛是一種行動,是人的力量的發揮。」,一個人把愛表現出來,不一定是對特定人,可以是一個群體甚至是更大範圍,而這個群體再把這份愛再發揮到更大的範圍,以尺類推,不僅是一種模仿更是一種學習。曾聽人家說「愛別人前先試著愛自己」,但若不知道怎麼愛自己,愛他人是否也可以從中得到回饋?這個答案未知,但是也不是不能嘗試。
「愛是人身上的主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