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 本文為系列〈下〉篇:總收分析〈錯誤〉,能得到關乎書寫的智慧,便是「結構一個眼神交會的瞬間」的技術。書寫者的後見之明便是:更早知道「錯過」的遺憾,而能留下消化過的痕跡,讓讀者誤以為「我錯過什麼了?」
內文
4 眼神
「愛」的苦痛【……】結構一個眼神:眼神交會的瞬間。[1]
痛みたい[2]──「希望痛苦」的迴圈是「愛的苦痛」的迴路:
「想看到」【みたい】、「痛」【いたみ】、「想要痛」【いたみ、たい】;「痛」【いた、み】而「我在」(いた)。
「我在?」「我台。」【芝居の舞「台」】
「我」乃「無」──多出什麼?
命運多「舛」──我舞。
那雙眼眸,如此熟悉,在來得及認知被注視以前,來得及回溯記憶之前,打從出生之前,好似幾世紀以前,便注視著「我」──
那是「跨歷史」的永恆凝視:似傾訴──噢不,無消言語,只消一個節拍長度的休止時間、甚至更短促的靜默,就有延綿無絕的思緒流瀉──
似流露真情、似等待、似期盼、盼望「我」能歸返,與之結合;此端與之對望的「我,」卻永遠隔著一條無邊的長河,遙望那座心目中嚮往的燈塔,注定佇立此端,捉不住光芒的核心,藏在光幕後頭的珍寶──
所謂「望穿秋水,」不也是表達神似意境?
中文裡的「凝視」二字不錯:
這般凝望似要「凝結」流動的時光。
當然,我所說的「凝視」並非詩中兩人的對視。
而是,兩者之外,來自不在場第三者的眼神──名符其實的眼「神。」
這對眼「神」似應許令人欲求的寶藏,似知道「我」許久以前──在能「認識」世界之前──早就遺失的至寶。
詩中「兩人」的相會在第三者見證之下,得以保存,永存於紙面,刻入讀者心靈深處。
正巧對上眼神的兩人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正因為兩人的「對看」,使得「凝望」能被讀者意識到。
讀者能藉由這支舞──眉飛色舞,或許不合語境,卻適切表達出「眼神交舞」的狀態──感受生命躍動的音律。
讀者能感受到閨婦由「喜」──因伊人歸來而喜顏悅色──陡落至「哀」──因期待落空而神傷──的變化。
透過詩句表達出來的心情墜落(the sinking of the heart),其【「位能」】便是讀者可以取用的jouissance
【……】表達「同情怨婦際遇而生、難以名狀的惆悵之感」;【身為讀者的我】享受這種苦痛(Jouis!)
怎麼?你已經想背下「文本賞析」,準備在下次考試(研究所入學考、國考,還是教甄筆試)默寫在答案卷上?
如果你覺得在考場上默寫這段「雅客」的論述能拿高分,得再三思量。
畢竟我不是教你如何賞析,也無法幫忙抓漏、挑出錯別字──那是高校老師該做的事!
我的講述旨在幫助思考「故事的布局。」
放心,認真在考試中逐筆默寫我寫的東西,也沒有一對眼睛監視──
前提是,出卷子的「老師」不會「錯誤」地忘了將〈錯誤〉納入考試範圍!
5錯過,就不再
總而言之,你得記住鄭愁予老師所「安排」的〈錯誤〉。
以及,因與真理不期而遇卻老是錯過而感念至深的讀者,從第三者的「凝望」──催生更多苦痛的眼「神」──之際,享受一瞬的饗宴。
讀者僅能靠事後之詞,試圖依賴言語喚回前一刻的絕響,嘗試從失去的傷痛中切割出「受苦的意義。」
欲望起於jouis-sens與jouis-sans之間的「毫差」──人恆言「失之毫釐,差之千里」──那就是-e-跟-a-之間的毫釐之距。
欲望的起因便是總是落在一指之遙的objet a。
感覺「好差」對吧?
作者便先於任何讀者感受這種錯失極樂、為挽不回的絕響感到扼腕不已,因而吟唱詩句,遺下被消化過的不完整樂章──徒留音符,令讀者自行想像「餘韻。」
但這並不令人沮喪,對吧?
這種「搶先任何人享用」的特權便是作者應當把握的。
你若提前知道「觀眾肯定不知道帷幕後面藏著什麼東西,」便有空間施展巧術,誘騙讀者相信:你肯定藏了什麼。
「對,我藏了東西。」你會說。
但讀者稍微移開目光就漏看了。
你會說:
「錯過,就不再。」
我們書寫者的後見之明便是(至少透過「閱讀〈錯誤〉」我們已經解構把戲):
我比讀者更早知道「錯過」的遺憾,而我能留下消化過的痕跡讓讀者誤以為「我錯過什麼了?」
我甚至,早一步設想遺憾之感溢出讀者心靈的時機點:
在「意識到自己錯過」之後,午夜鐘聲響起之際。
(when the clock strikes twelve.)
這便是我花大篇幅解析〈錯誤〉,唯一能交給你的智慧。
徐峰
[1] ★ 當初解釋這段的用詞過於抽象。
請試著觀察”eyes”—“eies”: “Shhh—just between you and me: in your eyes, I can see an I; there is only y-eux in my eyes.”
正如嫩草曏前所述:You deserve every “Y” at the moment of wonder.
正是兩人對上眼的美妙時刻,十分諷刺地,才令這段「偽晤」更顯悲傷。
[2] ▲ 相信許多懂日文的讀者都無法理解徐峰老師這段描述的意義。
我想我可以提供一些解釋。
首先,徐峰老師的用法,於文法上,並非正確;我們可以理解成是老師的自造詞。
從文法的角度來看,痛み是名詞;而它的形容詞形態應該是痛い才對。
進一步來看,「……みたい」用以表達「似乎是、就像……」的語意。
最常聽到的用法是「……は夢みたい。」多少可以理解成「……如夢似幻、像作夢一樣。」
因此,徐峰老師用以意指的「想要痛」,語法上,難以用「…痛みたい來表達;直觀來說,「想要……」應該用「動作」+たい。
然而,我們不該輕易把他的「自造詞」當作文法錯誤去處理。
事實上,如果仔細去看,可以注意到,徐峰老師的用法,正突顯出痛い、痛み兩個概念本質上的斷裂。
懂日文的朋友可以聽出い、み,「意味」的語意──どういう意味?──意味著:在主體感受痛苦時所發出的感嘆詞「痛い!」感嘆無法描述苦痛;而痛み作抽象概念詞使用,本身是空泛的。
前者只能指涉感受者「痛的狀態」;後者「痛」的內容必須用補述語句加以描述。
至於,如何用「名項」清楚轉達「痛的狀態」,似乎只能用譬喻修辭來描述自己多痛──當然,筆者知道某些傢伙更寧願相信數字,而發明所謂的痛苦指數來描述痛苦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