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扣會費的法律規定
依照《工會法》第28條,只要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公司)就有責任從你的薪水裡幫你代扣會費,直接轉給工會。
那什麼情況算「經同意」呢?以下幾個方式都可以喔~
- ✅ 你自己簽同意書給工會
- ✅ 會員大會/代表大會通過決議
- ✅ 工會章程裡有寫明代扣
- ✅ 團體協約中有相關約定
- ✅ 100年5月1日前就已經有在代扣的慣例
🚫 個人想改不代表全體可以改
以下的情況也適用該法令:即使只有一個會員想改自己改繳方式,公司不能只因為這個會員個人提出就停止代扣喔!
只要是以「集體同意」方式成的約定,那公司就必須繼續幫你代扣會費,不能因為你個別反對就不扣。
✅ 不再扣的情況
如果你 退會了,或是出會,那自然就不會再被扣會費囉!
小結|重點整理
- 👉 工會只要經會員同意,公司就要代扣會費。
- 👉 不是你說不扣就不扣,除非整體集體決定取消。
- 👉 退會之後才不會再有代扣。
參考資料: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1字第102012537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