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食物,要用「敢不敢」來作第一句詢問,其實吃不吃,已經不是吃飯這件簡單的事了。
我不善飲酒,卻也醉過幾回,但后來卻不再為此苦惱了。大概是人有了閱歷,再少了挫折,便可以把一些事情看淡。更何況,就算不看淡,難道能夠額外尋到他人的一點點鹽嗎?
這也讓我很少勸人酒,也不會勸人飯。這是一種招待的熱情,李白便說過,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好朋友登門,雖然家徒四壁,也要學蘇東坡夫人那樣,早已備好了酒,收拾了魚,主客盡歡,才算是一種禮貌。但熱情過了頭,也會讓來客吃好吃飽之后,又吃了一些苦頭。
分餐制的古代,似乎沒有這樣的問題,最多也就是扯著脖子灌酒,各自賠上幾顆腦袋。腦袋對人來說,是須臾不可分離,所以能飛頭,便是一種值得咋舌的法術。但砍腦袋,終歸只是一種剎那,如金圣嘆,大可以在砍腦袋之前,仍然一心不亂,活在自己的人生之中。一旦刀落,便是有千萬種的大痛,終究不會化鬼回來再分辨一二了。
可敬客夾菜,到碗里起了高高的菜肉塔尖,則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而面對起主人的熱情,夾菜添飯的神出鬼沒,則除了感嘆,這文化背后的饑餓靈魂,又能怎樣推辭呢?好在這也是一種時間的刻痕,勸人吃飯,給人吃到撐喝到吐,都只是一代人的記憶。這樣以吃飽為目的,總會在生活富足後,慢慢消去了它本身的意義。
但「敢不敢」又是另一種值得深思的事情了。
似乎總有人覺得這種「敢不敢」的食物,算是一件快意的事,新客人吃與不吃,都能帶來無窮的樂趣。就像逼人喝酒,大概也不是為了熱情,而在于自己的命令得到了聽從。所以,喝酒的人,越是痛苦,反而越能帶來快意。小小的吃飯飲酒,居然也能有看殺人一樣的樂趣,可見文明本身,一直都很脆弱。
所以,一個熱愛美食的人,最終都是喜歡自個兒獨自品嘗。無論吃多吃少,吃好吃孬,也不會有「敢不敢」的問題。只要付錢,大家都是好朋友。我們熱愛的是美食,而非得了吃美食的癆病。
人生在于自在自由,而能夠自在自由,先要愛自己。這份愛,并非自私,而是懂得平等地尊重他人和自我。這一點,我很喜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話,因為有了我,才有了他,做任何事情,總要先想一想自己在做什么。否則,善良會被利用,寬容會遭算計,人生往往過得憋屈,又害人害己。
但這樣想,難免有一種辛苦。
人生的直覺,都來自于經歷過的辛苦,能夠少想一些,多放下一點,是要先經過,才能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的。人生來便是一個獨特的靈魂,沒人可以教會我們什么,真正的自己,早已完成在最初。正如一件青花瓷,傳承上百年,也只是開窯瞬間的不斷拉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