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問我怎麼能在美國科研圈順利生存、持續表現。
其實不是靠口語流利,而是靠「語言背後的文化敏感度」。
碩士那幾年我默默進行的三個練習,如今變成我最大的底氣。▋鑽研「英文字源學」
我發現背單字很痛苦,是因為我完全不知道它們從哪來。
後來我買了一本《Word Power Made Easy》,從字根字首開始學。
例如:scrib(寫)、spect(看)、port(運送)這些概念一懂,
一組單字就像族譜一樣瞬間記起來,也更能揣摩它的語感。
▋以「修辭學」角度重新自學英文文法
傳統文法學不到一件事:為什麼這樣寫,才讓讀者容易懂?
我開始讀《The Sense of Style》《They Say, I Say》等修辭書,
學會分析句型背後的邏輯與語氣。
寫論文、回Reviewer、跟教授溝通,都變得有策略、有說服力。
▋刻意模仿「美式論述」的語氣與節奏
我不只學寫什麼,更學「怎麼說話讓人想聽下去」。
開始抄寫Nature、NYTimes、The Atlantic 的段落,模仿它們語氣、轉折與收尾。
這讓我後來能寫出一份既符合格式又讓人印象深刻的Research Statement,
也讓我開會、簡報時更能自然切換語氣,讓人感覺我「講得像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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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不只是工具,
它是一種文化操作系統。
當你懂怎麼駕馭它,
你就能在國際學界中,
不只是活下來,而是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