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許多照顧工作被視為女性的「本能延伸」,而非需要被合理對待的勞動。無論是全職媽媽、家內照顧者,或是投身居家托育的女性,社會往往以「妳會照顧人」為前提,默認這些角色應當無怨無悔地承擔家庭與他人的需要。這種對性別與照顧的想像,使得照顧勞動在公共視野中長期處於被忽略的位置。
即使在政府推動的準公共化托育制度中,居家托育人員需接受專業訓練、通過家庭環境評估、參與定期回訓,並與政府簽署契約,但在現實工作場域中,她們仍常被簡化為「幫忙帶小孩的阿姨」。這樣的語言使用反映的是對專業性的低估,也使得照顧工作難以在政策設計中爭取應有的地位。
根據衛福部 2024 年最新統計,全台居家托育人員為 27,392 名,照顧幼兒共 46,458 位,其中高達 26.3% 為 60 歲以上,顯示人力高齡化與斷層的雙重壓力。而這份勞動多數由女性承擔,卻在薪資制度上仍顯失衡。相較之下,台灣目前的準公共化托育制度雖提供補助,但實際收入存在明顯城鄉差距。以花蓮為例,居家托育人員實領薪資常低於 2 萬元,與雙北地區的 3.2~3.6 萬元相比落差顯著。此外,照顧者多為個人承攬工作,雖有職業工會與勞健保,但退休制度不健全,人數過少也難以在政策協商中發聲與爭取實質權益。
雖然制度標榜「有補助、有媒合服務、有稽查管理」,但在現實場域中,這些機制往往難以真正回應照顧者的實際需求。
媒合服務受限於地區資源與資訊落差,讓許多保母仍需自行開拓案源、維持收入穩定;而稽查管理大多聚焦於合規監督,卻鮮少提供情緒支持、職涯發展與勞動保障等面向的協助。
相較其他國家,台灣照顧制度尚有許多進步空間:
- 法國:設有「家庭保育助理合作組織」,照顧者可共享資源、安排休假,並享有與托育相關的社會福利保障。
- 瑞典:照顧工作視為公共責任,由政府提供穩定薪資、職涯進修與退休制度,保障性高、專業發展管道明確。
- 德國:推動「在地社區照顧聯盟」,保母可納入地方預算支持,享有團體保險、培訓津貼與工作場所改善補助。
當我們從制度設計出發,往往過度強調效率與監理指標,卻忽略了照顧工作的情緒勞動與長時段付出。日復一日的身體耗損與心理疲憊,無法單靠補助金額來衡量;當政策仍將家庭照顧視為「個人選擇」,而非公共責任,照顧者便只能以隱形的方式支撐整個系統,最終導致人才流失與品質失衡。
真正的支持,不該建立在照顧者「夠堅強、夠有愛」的前提上,而是社會願不願意承認這是一份專業、並提供相應的保障與對話空間。
照顧工作不該只靠自我療癒與情感熱忱撐起。我們需要的不是一次性的關注,而是穩定且細緻的制度設計;不是偶爾的感謝詞,而是讓勞動尊嚴成為政策核心的一部分。
或許這份工作沒有職銜、難以被量化,但她們所支撐的,不只是孩子的成長,更是整個社會的根基。當越來越多照顧者被看見,整個社會也會更理解:照顧,不只是愛的表現,它也是一份需要專業、值得尊重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