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
「我執」分為兩種
- 執著我是獨立自主實有的,簡稱「執著我是實有的」
- 執著我有自性
應成派認為:前者是粗分的我執;後者是細分的我執,也是輪迴的根本。下部的宗義師將「境有自性」當成真相,所以他們不認為執著境有自性的認知是煩惱,更不認為這是輪迴的根本;然而應成派卻主張:光是了解「不觀待蘊體的我(能掌控身心的我)不存在」,並不足以斷除煩惱,因為即使能了解蘊體上有個「假有的我」,但只要認定在其施設處上有個「實有的我」——有個我能在不觀待唯由分別假立的情況下就存在於境上(我有自性),依舊會產生非理作意,進而引生煩惱。
總之,一旦認定「我是獨立自主的」,不論是執著我不觀待蘊體,或是執著我不觀待分別假立,都會引生煩惱。為什麼?當我們認定境是獨立自主的,就會認為境的形成不需要觀待他者,如此一來,在對境時我們就會認為「它原本就是那個樣子」。換言之,如果那個境是悅意境,它就是絕對的好;若是不悅意境,它就是絕對的壞。
只要執著境是獨立自主的,後續就會產生非理作意,進而生起煩惱;一旦生起煩惱,痛苦就會隨之而來,這是無法避免的事情。由此可知,我們之所以會苦,不是境造成的,而是心中的貪瞋導致的;為何會有貪瞋?因為有非理作意;為何會非理作意?因為我們認為「境可以在不觀待他者的情況下獨立自主而成」,換句話說,我們認為境是絕對的,而不是相對的。綜上所述,為什麼應成派主張「我執(執著境有自性的認知)是輪迴的根本」?因為苦來自煩惱,而所有的煩惱都來自我執,所以我執是輪迴的根本。以《入行論》第八品介紹「自他相換教授」
我應除他苦,苦故如自苦;我當饒益他,有情故如身。
自宗提出兩個想法。
第一個想法:「他人的苦,我應該設法滅除,因為是苦,例如:自身的苦。」意思是:只要是苦,我都應該設法滅除;確實,若以「自身的苦」為例——只要是苦,我們都會想盡辦法滅除。這個想法聽起來很合理;但如果討論的是「他人的苦」,可能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
第二個想法:「我應該設法成辦他人的快樂,因為對方是有情,例如:我們會成辦自己身體的快樂。」這是從偈頌字面的意思來解釋。但這段話真正想要表達的是:「其他有情,我應該成辦他的快樂,因為對方是有情,例如:我的身體。」自宗想要說明的是這個公式。
第91個偈頌就是用這樣的方式描述:「如同我的身體有頭、手、腳等各個部位,雖然看似別別無關,但因為我們認為那些部位都是『我的』,進而生起『這是我的身體』的想法,並且設法保護它。」相同的思惟理路,只要是有情,我們就應該成辦他的快樂,因為只要是有情就是「我的有情」——自宗想要闡釋的是這個觀念。
心得
這一講的前半段主要是複習上堂課的內容,後半段則以《入行論》第八品為主,介紹「自他相換」的教授。生起菩提心的教授分為「七因果教授」與「自他相換教授」兩種。對於非佛教徒而言,「自他相換」教授會更偏向理路建立,較容易產生共鳴。
有趣的是,「空正見」與「菩提心」可說是兩個不同角度:
- 「空正見」的觀點是:「設若無有我,何得有我所?滅我我所故,不執我我所」。
- 「菩提心」的觀點則反過來:當一者將另一者安立為「我的」之後,就會想要加以保護並處理對方的苦樂問題。
把「母親珍愛孩子」的例子放在心上,再對照自宗的想法:「相同的,雖然有情的數量無邊,他們想追求的快樂、想避免的痛苦也難以計數,但如果能將他們都視為『我的』,進而生起『這些是我的有情』的想法,就會想要加以保護,如此便會想要處理他人的苦樂問題。」
這似乎可以說是一種運用「我愛執」來削弱自身的善巧方便,並進一步延伸出「代眾生受苦」的理念。也因此,需要與「空正見」結合。理論上不難理解,但實踐起來卻極具挑戰。
此外,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正如《悲劇哲學家尼采》中提到:「尼采指出基督教是弱者的避難所,由基督教的信仰所產生的一套道德律,則為弱者的護身符。」從社會層面反思,佛教是否也可能出現類似問題?「慈悲沒有敵人」的理念,是否有可能是一種「弱者哲學」?
2025.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