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筆者的第一份心得,前面會簡單介紹我的讀書方式,內文請從第三個重點開始,前兩個重點是我個人在讀書時,會特別關注的,故分享出來。
1.了解作者的人生:
文章是作者人格的延伸,讀書的過程不過是用自己的一段時間,交換作者的一段記憶與思想。故行有餘力的時候,我自己非常喜歡看作者的故事,因為人類其實不是連續地活著,我們都活在自己人生的關鍵時刻。
例如:《史記》中的張良與黃石公的故事,這個故事的文眼是「先」與「忍」,而這兩個經驗將貫徹張良一生的獻策與處事。
或從科技業中的賈伯斯的故事中,看見他的各種新穎創作,一切看似沒有通則,但我們從他極強的排他性人格中,又可以看見他反覆在做的事——「定義與辨識平庸」。賈伯斯花了一生在定義何為平庸。
知道何謂「平庸」,可能是追求美感者的終極境界。
人,就像《易經.繫辭下》所說的「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故人類是活在關鍵的經驗裡的生物,會用一生反覆在各種情境下,證明並使用過往成功的經驗,直到不得不用上新的技能、記憶與新的關鍵故事,以超越過去。
因此,《愛的藝術》中最後的部分便是用來介紹作者的生平…(礙於篇幅,非常建議去看看)
2. 書寫給誰?書是寫給同樣的心靈的:
我看不懂畫也聽不懂古典樂,這是因為我並沒有接受過「該領域基礎入門的訓練」。
但我能感受到微分方程對物理世界的表述與解析解所帶來的美感,這是因為我接受過這方面知識的訓練;或者換句話說,這些物理學與數學教材是為我們而寫的。
也就是說,在長期接受教育的過程,受教者的精神世界漸漸指向共同的方向。對我而言,喜歡物理學的人,心中也都有共同的故鄉。同樣的,任何技藝在長期傳承迭代後,都會反映出人類的精神面,這一切將會沉澱在投入者的靈魂深處,成為審美;而審美的誕生即是藝術的誕生。
藝術是有其標地的,每個文字都是留給一樣心境的人的遺產。因此,欣賞任何創作的前提都是,接受基礎訓練、雕琢內心,才有識別的能力。
3. 筆者的三個文眼 :
書越薄其實越難理解,因為這表示不具備補充基本知識與舉例的空間,而《愛的藝術》正是屬於這一類的書籍。但我從自己的角度切入,整理出了幾個關鍵詞,並為其做了簡介。
--------商業文明下的去個性化 x 繼承而來的人格 x 平靜時方能愛 ----------
去個性化 :
商業文明下,人的樣貌到達了人類文明前所未見的統一;在比較利益下的分工與量產商品的概念中,誕生了新的人類面目,商品的臉孔。
「我們的整個文化都是奠基於購買慾,奠基於互利交換的概念。」——埃里希.佛洛姆
人類商品化,使外在規格(財富與外表)開始絕對優於人類多元的一切屬性。而在兩性與群體關係中,你的規格(外在條件)既是商品也是財富。我們如同購物一般看看自己,然後尋找匹配自己的商品(朋友、伴侶)。
為了成為商品,人類開始了規格上的競爭,就像是完成一場考試或者面試——規格優於本質,個性被訓練稀釋,人如同商品一般客觀到足以量測。這正是《愛的藝術》作者埃里希.佛洛姆所遺憾的,文明下的趨同演化——「去個性化的開始」。
除了外部表徵,我們越來越難自己定義交朋友的條件(個人的價值觀)。這裡,埃里希.佛洛姆提出了他自己的思想:人是如何重新長出不同於商業價值的人格輪廓?他認為,人只需要展現自己的真實個性(好惡與此好惡相符的行為),並在與世界互動時有自己的紀律、意識、詮釋,也就是與他人相處時有獨有的美感與表達方式,亦是以藝術信仰的方式自律。
「把精通一門藝術看成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認定世界上沒有事情比精通該項藝術更重要。」——埃里希.佛洛姆
簡言之,有個性,就是商業文明下很好的對沖機制。
如果用寵物來解釋個性,更能理解。
在一群外表一樣的狗狗中,主人依然能藉由相處確定「這隻狗狗是我的」。為什麼呢?因為這隻狗狗的所有舉止,都是為了這位主人與主人相關的人事物而生。這就是個性。而狗狗有強烈的個性,也是由於牠專注理解自己想要去愛的人事物。主人就是寵物的信仰、天與地、神。
狗狗不需要理解商品化。他們有足夠的時間長出自己的個性,尤其是越被愛的狗狗,個性越特別。
因此,專心且有意識地,以最積極的方式發展自己的整體人格,從而達到一種創造性的狀態。在此狀態中,你將親自雕刻自己的個性,同時以此人格去愛與被愛。
繼承而來的人格 :
人類本能以外的行為都來自模仿,埃里希.佛洛姆將人的行為歸因於人格的繼承。比如,我們從母親身上繼承無條件的愛(相處的方式),在與母親的相處中,我們理解了這種沒有條件的愛——只因我生而是我,所以被愛。也會在遇到未來重要事物時用上這種經驗與相處方法,比如:寵物、朋友、愛人。
與無條件之愛對稱的,便是有條件的愛。這種愛類似於社會行為的交易,在傳統社會中我們主要從父親身上互動繼承,因為強調紀律、原則與服從。這種愛維持了生物性與社會性的邊界,使我們不會做出超出規矩的行為。
當然,這兩種愛不論男女都是有的,只是存在於一個個體時比例上有所不同;自然會有嚴格的母親與溫柔的父親存在。
此外,書中提出了兄弟之愛的概念。埃里希.佛洛姆強調的是對所有人的一種責任、照顧、尊重、了解的主動心態,並可望改善他人生活的態度。也就是《聖經》中出現的「愛鄰人如己」——這種無排他性的愛,類似於佛教的慈心(望其幸福,曰慈;感同身受,曰悲)。
但我個人認為,除了父愛、母愛以及強調行為的兄弟之愛外,埃里希.佛洛姆並沒有說明一個人離開原生家庭後,人格如何變化。而我認為書中忽略了特別重要的一塊——朋友之間的愛。
在人格養成的過程中,同儕的陪伴與互動,不可能對人格養成毫無影響;甚至我覺得影響深遠,而且有別於兄弟之愛的無我性與母愛的排他性。朋友的存在,是特別的,他們是我們後天選擇的、介於無我性與排他性之間的關係。
這時候,我們模仿的對象不再是父母,而是玩伴。皆由模仿玩伴的部分行為,繼承這時期同伴的思想與情緒,並開始學習有別於過去單純接受父母之愛的狀態。我們從父母繼承了最初的人格,而藉由與他人互動打磨行為、思想並且輸出。
交友,正是練習愛他人的方法之一,用以培養出有別於雙親的個性。
因此,人格養成是動態的。我們遇見、學習,而後成為自己。也就是行為與人格互為表與裡——人格的部分來自模仿而非完全天生。但這種模仿又有別於複製,而是類似於將他人人格放置在自我心靈上承載著。
遇見誰,選擇承載誰的人格組成,成了一個人離開父母後最重要的議題。
平靜時方能愛 :
單純只是方法與技巧,仍不足以完成人格養成。在一連串動態過程(被動被愛/主動愛人)之後,最終在這些人不在的時候,依然能自洽完整地獨處,並沈澱出名為靈魂的東西,是埃里希.佛洛姆所強調的。
也就是,我已不需要追求無條件的愛,因為我已經值得;我亦不需要追求有條件的愛,因為我已獨立有原則;我亦不追求他人的認可,因為我已知道我是誰。
這便是埃里希.佛洛姆強調的:獨處無為時依舊能產生喜悅的時刻。也只有在這種完整又平靜的時候,我們才可以讓他人認識真正的我們。這時候我們不再虛偽,亦不會模仿不符合自己心理的行為。
如果我們是穩重的,我們將全然地穩重;如果我們是可愛的,我們將全然地可愛。我們的一舉一動都來自靈魂深處。這時候舉手投足都是個性,也是他人清晰觸摸到我們本質的最佳途徑,這會自然地留下真正的朋友。
以上是幾年前讀 《愛的藝術》的簡單心得,最後就用埃里希.佛洛姆的定義來回答,愛這個詞彙在他心目中的定義,也期待各位遇見人生中值得銘記於心的人格,並傳載這份相處後昇華的意義...
「愛是什麼?」
「愛是人身上的主動力量,這種力量會突破人與人之間的藩籬,把人與他人合一起來;愛可以讓人克服孤立感和分離感,但又讓自己仍舊可以做自己,保留自己的人格完整性。」——埃里希.佛洛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