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書寫之法也。有時書法可以反映書寫者的心理與性格,例如豪放的人可能筆出如遊龍,懶散的人可能會寫得像要回歸混沌一般;所以在這個層面來說書法如同名信片般重要,不過感覺現在工作上會用到書法的地方也就只有簽名了。
那這題我會!只要練好簽名,其他字隨便寫就好了,反正都沒人看。
非也!
寫字可以是鍛練心性的方法,再不濟也可以是一種消遣嘛。
話說上周六我正在摸魚,若是平時的我,絕對會先禮貌性先滑一個小時手機,再發一小時呆,但是我突然心血來潮,想感受曹子建的才氣,便試着用硬筆書寫《洛神賦》(該不會有人認會我會在辦公室用毛筆吧?不會吧?)
由於不常執筆,手指不夠靈活,於是寫得極慢,很用力地寫。寫到手軟,剛好寫滿一張A2紙,才驚覺已經過去三小時。讓筆從手心滾落,悠悠觀賞自己的「大作」,一看之下,字跡忽深忽淺;字體忽大忽小;有些像被壓路機壓過;有些像被颱風吹歪了鼻子,反正論工整、美感的話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不過字醜歸醜,寫出這手字的人卻是躊躇滿志,甚至拍了張照放上方格子,真是不知羞恥呢!
字的美感固然重要,但是寫字的過程更吸引我。能為我一解周六上班的苦悶與困意,本身心浮氣躁的感覺也一掃而空。
所以對於我來說,寫字是一種消遣,讓我內心歸於平靜的方法;每寫一筆,都在洗滌心靈。
ps:順利讀完的你可能會有個疑惑——「為甚麼這個人能夠上班摸三個小時魚?」這個嘛…請容我狡辯,我周六上班比較像待機,有甚麼突發情況如人手不足,才會需要我出動,所以不是我太懶(心虛),實在是碰巧無事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