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判斷他/她是不是能走到最後的人?”
答案藏在“關係裡的角色彈性”中——舒服長久的親密關係,從不是“固定演一個角色”,而是兩個人能自然切換“父母、成人、孩子”三種狀態,彼此接住對方的需求。
這背後,是溝通心理學中著名的 PAC理論(由心理學家艾瑞克·伯恩Eric Berne提出)。
一、PAC理論:每個人心裡都住著“三個自己”
伯恩認為,人內心有三種自我狀態,決定了我們在關係中的行為模式:
· 「父母態」:代表權威與照顧者角色,會自然流露“關愛、批評、承擔”的行為——比如叮囑伴侶“降溫要穿秋褲”、批評“亂丟襪子”,或主動包攬家務。
· 「成人態」:代表理性與客觀,用邏輯與冷靜處理問題-例如吵架時分析矛盾根源、職場受挫時理性規劃解決方案。
· 「兒童態」:代表依賴、情緒化與愛欲,像孩子般撒嬌求關注、委屈時哭鬧,或熱戀時毫無保留地表達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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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係變糟,往往是“角色卡死了”
很多感情始於愛,卻困於「角色執念」:
1. 執著當「父母」:用「為你好」捆綁對方,習慣扮演「大家長」的人,易把「照顧」異化為「控制」:
· 美其名曰“為你好”,卻干涉伴侶穿搭、社交;
· 以上位者姿態批評指責,把「建議」變成「命令」。
但沒人願意在愛裡當「提線木偶」-過度控制,只會把他/她越推越遠。
父母態的人傾向於以上對下的姿態給予建議或者規範。
2. 只想當“小孩”:讓愛變成“單方面索取”
總以「兒童態」相處的人,把「被照顧」視為理所當然:
· 對方脆弱時,仍像孩子般等他/她哄;
· 遇事只會撒嬌逃避,從不願站出來解決問題。
兒童態下的人表達直接純真,想要說什麼就說什麼,有時會因情緒化而衝動任性。
3. 一味當“成人”:把愛過成“理性說明書”
有人怕受傷,索性將「成人態」焊死在身上:
· 吵架時只講對錯,從不說「我需要你」;
· 拒絕撒嬌、依賴,把「成熟」變成「冷漠」。
理性客觀、冷靜分析,在成人態的時候,我們會冷靜的提出解決方案,高效務實,可是會顯得冷冰冰,缺乏溫度。
每個人都同時擁有這三種性格,只是權重不一樣。面對不同對象或者場景的時候,我們會無意識的切換自我狀態。正是因為每個人內心都有P、A、C三種狀態,成熟的關係才需要兩個人彼此接住對方的不同狀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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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的關係,是「人格靈動」的雙向奔赴
真正舒服長久的愛,是「根據場景切換角色,彼此接住需求」:
而不是一味的卡死在同一個狀態上。
· 對伴侶:「父母+孩子+成人」彈性互補
· 對方低落時,做包容的「父母」(接住情緒,說「我在」);
· 對方有奇想時,做瘋玩的「小孩」(陪她/他鬧、陪她/他瘋);
· 涉及邊界時,做清醒的「成年人」(明確規則,守住底線)。
愛不是“單方面扮演”,而是“我能給你安全感,也能和你瘋;我懂理性規劃,也願對你柔軟”。
舒適長久的關係,並非固定一個身份,而是雙方都能根據情境靈活切換角色  。有研究指出,理想的戀愛互動主要以成人-成人溝通為主,偶爾切換到父母-孩子狀態會更和諧 。換言之,雙方都要學會在「父母」、「成人」、「小孩」三種狀態間來回流動,滿足彼此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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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先接納自己,再靈動愛人
為何有人「換不了頻道」?根源是「自我認同度太低」:
· 不敢當「小孩」的人,怕暴露脆弱被討厭,拼命裝「完美父母/成人」;
· 執著當「小孩」的人,把「被照顧」當作「被愛證明」,不敢相信「我值得被愛,只因我是我」。
人格靈動的秘密,是「先從心底接納自己」:
當你不再恐懼“真實的我會不會被討厭”,早年壓抑的羞恥、恐懼會自然流動;當你允許自己哭、依賴、不完美,反而能在關係裡鬆弛切換角色——因為你清楚:“我足夠好,無需偽裝;我能愛自己,所以能愛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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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
好的愛人,從不是“找到完美人設”,而是兩個人在“父母、成人、孩子”的切換中,接住彼此的脆弱與渴望。而這一切的起點,是先與自己和解──畢竟,只有敢做真實的自己,才能遇到敢愛真實的她/他。
下次吵架時,不妨問問自己:「我現在是哪種狀態?她/他需要我切換成哪種角色?」或許,你會更懂「愛不是較勁,是默契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