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當市場重新學會誠信,也學會務實
2025 年 10 月 14 日,IETA 在德國波昂發表了一份引人注目的聲明。這是針對第六條監督機構(Article 6.4 Supervisory Body)在年中會議中對碳市場範圍的決議——該機構最初草擬的版本,曾打算將基於自然與基於土地的減碳活動排除在《巴黎協定》碳排放抵免機制(PACM)之外。若這項草案生效,全球森林、農業、濕地、土壤碳等自然解決方案將被邊緣化。
IETA 的回應簡潔而有力:它「認可波昂會議所取得的更平衡務實的成果」。新的決議沒有封殺自然型項目,而是在維護環境完整性與科學嚴謹性的同時,保留了自然與土地的參與空間。這個轉折象徵著制度的成熟——從排斥走向納容,從理想回歸務實,也讓市場重新看見希望。
這份聲明的背後,是 IETA 一貫的理念:制度設計不能只追求理論上的純粹,更要能支撐現實中的多樣。氣候治理需要監管,也需要彈性;要有嚴謹的科學,也要有包容的經濟機制。在全球多數發展中國家,森林與土地仍是最主要、也是最可行的減碳資產。若制度無法容納它們,整個淨零進程將失去一半的引擎。這就是《VCM Guidelines 2.0》誕生的時代背景。它不只是市場指南,而是一次制度性回應。IETA 企圖透過這份文件,重新界定「自願碳市場」在巴黎協定下的角色——不再是政府制度的旁觀者,而是主權機制的預備跑道。
自願市場(VCM)在過去二十年發展迅速,卻也因信任崩塌而陷入低谷。當森林碳信用被質疑造假,藍碳專案因社區抗議而被撤銷,當「碳中和」成為行銷口號而非行動承諾,人們開始重新思考:碳信用究竟是解方,還是幻覺?
IETA 的答案是:市場不該被放棄,而是要被修復。《VCM Guidelines 2.0》提出七項「高完整性使用準則」,為企業、政府與投資人畫出一條誠信邊界。它讓市場學會「可對帳」,讓信用回到可驗證的基礎,也讓自願市場真正成為《巴黎協定》下的制度前哨。此處的根本邏輯是:完整性不是附加價值,而是唯一價值。沒有高完整性,就沒有高品質。
這篇文章以該指南為主軸,試圖回答三個問題:第一,自願碳市場為何會走到需要「制度救援」的地步?第二,IETA 的七項準則如何重塑企業與市場的行為邏輯?第三,當 PACM 完整啟動後,自願市場將以什麼樣的形式延續?這不是一篇政策說明,而是一場制度觀察。因為在氣候治理這場持久戰中,誠信不只是美德,而是技術;務實不只是策略,而是唯一的生路。而衡量一切的尺,正是那句話:沒有高完整性,就沒有高品質。
第一章|自由市場的盡頭,就是制度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國際排放交易協會(IETA)在德國波昂發表一份聲明。這份聲明針對《巴黎協定》第六條監督機構(Article 6.4 Supervisory Body)在會議中通過的決議——原始草案曾試圖將基於自然與基於土地的碳移除活動排除於新的合規機制之外。若此案通過,森林、濕地、農田與藍碳專案將失去合法地位,全球三分之一以上的自然型減碳機制都會被迫退出。
IETA 的立場明確而冷靜:它「認可波昂會議所取得的更平衡務實成果」,認為新決議在維持環境完整性的同時,也為自然型減碳保留了空間。這是一個關鍵訊號——制度開始理解務實比排除更重要。碳市場的未來,不該建立在理想化的清除,而應建立在可驗證的共存。
也正是在這樣的時刻,IETA 發表了《VCM Guidelines 2.0》。這份指南不只是市場規範,而是一場制度轉向。它要讓市場重新理解,完整性不是附加價值,而是唯一價值;因為沒有高完整性,就沒有高品質;沒有品質,就沒有市場。這份指南的核心意義,是要讓碳信用重新變得可信。不論是企業、政府或投資人,都必須在一套可對帳、可稽核、可驗證的制度下行動。誠信不再是道德口號,而是一種技術能力。在氣候治理的世界裡,信任是最硬的貨幣。
第二章|IETA 的歷史與這份指南的誕生
要理解這份指南的重要性,得先回頭看 IETA 這個組織的演化。IETA 成立於 1999 年,那時的全球氣候制度剛由《京都議定書》確立。那是一個以「政府配額」與「專案抵換」為核心的年代。碳市場的概念仍屬陌生,企業、金融機構與監管者都在摸索。IETA 的誕生正是在這樣的真空中出現——它不是官方機構,而是一個跨國企業聯盟,目的是建立市場信心、分享方法論、協助企業了解合規框架。
在京都體系下,IETA 代表著企業界的聲音。它推動標準化、透明化,幫助各國建立排放交易制度,也與世界銀行、聯合國等機構合作,形成了早期的碳市場生態。那時候,碳交易被視為創新金融工具,IETA 也因此成為企業與制度間的橋樑。
但巴黎協定改變了一切。從 2015 年起,氣候治理的焦點不再是政府之間的減量,而是整個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 NDC(國家自主貢獻),碳信用不再是額外的貿易商品,而是必須與主權帳本對齊的會計項目。這意味著,以往自願市場那種「不需國家許可」的自由交易模式,再也不被制度允許。
IETA 於是開始轉型,從市場推廣者變成制度整合者。它在 2024 年推出《VCM Guidelines 1.0》,試圖定義「高完整性使用」的基本原則,但版本仍偏向宣示性,缺乏與國際制度的細節對接。2025 年的 2.0 版則完全不同,它整合了 Article 6 的技術框架、SBTi 的企業減碳邏輯、IFRS S2 的揭露要求,形成一套能直接落地的行為準則。新版指南的目標有三:為企業提供可信的行動指引;協助市場對齊《巴黎協定》第六條;恢復投資信任。IETA 的判斷質地清楚:沒有信任的市場,就算有流動性也只是泡影;而要重建信任,關鍵是制度化的完整性——完整性不是附加價值,而是唯一價值。
這份指南因此不只是技術文件,而是一份宣言。它宣告自願市場的第二生命——從過去的「無政府自由」,走向「有規則的共治」。而這種共治的底座,就是把完整性寫進流程、寫進帳本、寫進審計。
第三章|七項高完整性準則:企業如何重新學會守規矩
IETA 把「高完整性使用」分成七個原則,每一條都回應過去市場的致命缺陷。這七條像七道防線,把漂綠的灰區慢慢清乾淨,也讓企業的行為能夠與全球制度接軌;更重要的是,七條合起來,構成了那句話的操作版本:沒有高完整性,就沒有高品質。
第一項是支持《巴黎協定》目標。企業不該只在報告裡說「我們支持永續」,而要具體表達與一點五度限溫目標對齊的策略。這表示減碳行動要有時間表、要有責任人、要有可追蹤指標。Google、Meta 等科技企業已經不再使用「碳中和」這個模糊詞,而改稱「對齊巴黎協定的淨零行動」。支持巴黎協定不只是喊口號,而是接受它的約束——完整性先於承諾的美感。
第二項是揭露全範疇排放。IETA 指出,範疇三排放是企業誠信的試金石。許多公司只披露範疇一與二,也就是直接排放與能源使用,但忽略供應鏈與產品使用階段。真正的責任不止於工廠,而延伸到產品生命週期。透明是信任的前提,不揭露就意味著規避——沒有透明的完整性,就沒有可被承認的品質。
第三項是建立科學減碳路徑。IETA 借鑑 SBTi 的架構,要求企業設定中期目標,不只是畫出遠期淨零年份,而要說清楚如何到達。微軟內部設立碳基金,用以支持各事業群的減排技術轉型,同步公開投資額與效益。這樣的路徑揭露,比單純宣稱「2050 年淨零」更有公信力。品質不是承諾的包裝,而是完整性的結果。
第四項是依減量層級使用 VCCs(Mitigation Hierarchy)。企業必須先減排,再考慮補償,最後才使用抵換。碳信用是加速器,不是替代品。瑞士與泰國的 ITMO 協定展示了「先內部、後外部」的次序感。若用購買代替行動,誠信就失效,品質也隨之崩塌——沒有行為上的完整性,就沒有名義上的品質。
第五項是確保信用品質與附加性。IETA 重新定義「高品質碳信用」的五要素:真實、額外、永久、可追溯、無重複;並強調主權授權(LoA)與對應調整(CA)是新護照。沒有這兩個文件的信用,不能作為抵銷,只能稱為「貢獻」。新加坡與智利已開始以 LoA 模式保障 NDC 對帳。法制性的完整性,決定市場承認的品質。
第六項是資訊透明。IETA 建議企業把碳信用使用情況完整揭露,包括專案名稱、標準體系、發行量、註銷時間、用途與是否具對應調整。英國與歐洲監管機構已要求上市公司加強揭露與查核。公開並非風險,而是防風險的唯一方法——透明,是把完整性轉成品質的管道。
第七項是誠實可驗證的氣候聲明。各國正陸續推出「綠色宣稱法」,要求所有環境聲明須有第三方驗證與具體證據。歐盟的 Green Claims Directive、加州的 AB1305 都明確禁止模糊的碳中和用語。法國航空因「碳中和航班」廣告受罰,成為全行業警訊。在法規時代,完整性不再是附加價值,而是存活條件;沒有完整性,就談不上品質。
總之,七項原則把「誠信=唯一價值」具體化。完整性不是附加價值,而是唯一價值。沒有高完整性,就沒有高品質。
第四章|制度整合:VCM 如何走進 PACM
IETA 不再把自願市場當作外部補充,而是看成制度的一部分。巴黎協定第六條分為兩個主要部分:六點二條允許國家間轉移減量成果(ITMOs),六點四條建立全球統一的信用機制(PACM)。自願市場的角色,是在這兩者之間打通操作層面,讓企業與政府都能在風險較低的環境中演練對帳、授權與揭露。
PACM 的設計強調國家授權與透明登錄。IETA 建議各國建立專屬平台,確保企業購買的信用能在國家帳本中對應調整。新加坡的 Climate Registry 等實務探索,正在把「授權」與「對應調整」從概念變成流程。這種機制不只是行政要求,更是一種「合法化」過程:碳信用從私人合約變成公認憑證。也只有在這樣的制度完整性下,「品質」才會被市場與主權雙重承認。
為了支撐這個制度,數位化的 dMRV 系統成為必要。從衛星監測到區塊鏈追蹤,從自動報告到第三方審核,技術的整合讓每一張碳信用都能被追溯到源頭。世界銀行的 Climate Warehouse 與 CAD Trust 正在連接各國登錄平台。當登錄與對帳體系具備可驗證性時,完整性就成了系統屬性,品質也就成了制度外顯。
企業在這樣的架構下使用 VCCs,不再是孤立行為,而是整體制度的一環。自願市場變成「制度沙盒」,讓各國在不影響主權帳本的情況下進行試驗。當這些試驗成熟,就能無縫轉入 PACM。從 VCM 到 PACM 的遞進,正是「以完整性生品質」的制度路徑。
第五章|金融與南方視角:誠信是新的碳貨幣
金融市場的本質是風險定價。過去碳信用的價格由供需決定,如今則由誠信決定。IETA 在指南中指出,未來市場將出現兩層結構:具 LoA 和 CA 的「黃金碳」,可以進入主權帳本;無對應調整的信用則成為「公益碳」,用於企業貢獻或 ESG 報告。兩者不是對立,而是分工:前者具合規屬性,後者具社會價值。區隔的本質,是完整性層級的不同;價格的本質,是品質背後的完整性稟賦。
這種分層反映在投資行為上。銀行與保險機構傾向購買可審計的「黃金碳」,因為它具備金融商品屬性;慈善基金與品牌行銷則偏好「公益碳」,用來展現企業公民角色。IETA 認為,這樣的市場重組能讓資金流向更有效的減排項目,同時減少漂綠。投資人的「Integrity Premium(完整性溢價)」正在取代單薄的價格信號。
對全球南方而言,VCM 的巴黎化既是機會也是壓力。印尼的 SRN、泰國的 TGO、巴西的 NDC 平台都在嘗試建立國家級登錄系統,以便與國際對接。這些制度讓當地專案能被全球認可,也讓國家能確保收益回饋社區。問題在於,多數國家仍缺乏 LoA 發放與 CA 對帳的能力。IETA 呼籲國際合作機制提供技術支援,讓制度不再成為南方的門檻,而是橋樑。當南方國家把完整性變成制度常態,品質就會轉化為長期的國家競爭力。
誠信與透明現在成為新的貨幣。它不只決定價格,更決定誰能進市場。完整性是可融資性的前提,品質是可投資性的結果。
第六章|沒有高完整性,就沒有高品質
這句話是整份《VCM Guidelines 2.0》的核心命題。IETA 在新版指南中明確指出,碳市場真正的價值不在價格,而在誠信。因為只有在高完整性的基礎上,品質才有意義;沒有完整性,再精緻的技術也只是包裝。
在過去的十多年裡,市場習慣以「高品質碳信用」作為行銷詞彙:只要方法學嚴謹、減量估算正確、第三方審核通過,就能被貼上「高品質」標籤。這種「技術至上」的觀念,忽略了碳信用最根本的屬性——它不只是商品,更是一種信任契約。一張碳信用的價值,來自社會是否相信它真能減碳、是否被正確計入國家帳本、是否能經得起審計與時間的檢驗。
IETA 因此重新定義了品質的邏輯。它指出,"品質是制度的結果,而不是專案的特質。"若制度沒有完整性,專案再精良也不能被稱為高品質。沒有 LoA(主權授權)與 CA(對應調整)的信用,只能用於「貢獻」,不能用於「抵銷」;缺乏公開揭露的信用,無論數據多漂亮,都失去被市場信任的資格。
高完整性是一種前提條件,而非額外加分。它要求整個市場具備三項能力:能被看見、能被驗證、能被對帳。如果缺少這三項,即使碳信用在技術上完美,也仍屬不完整。這就是 IETA 在 2.0 版中的真正轉折:它不再將完整性視為「道德框架」,而是轉化為市場的「制度條件」。過去的市場可以靠敘事支撐,現在的市場必須靠證據生存。誠信不再是軟性價值,而是硬性門檻。
因此,「高品質碳信用」不應被理解為某一種標籤或品牌,而是一整套合規行為的成果。它涵蓋了方法學的嚴謹、監測的真實、登錄的透明、授權的合法、溝通的誠實——這些因素共同構成「完整性生態」。唯有這個生態被建立,品質才可能產生。市場正在發生根本的邏輯反轉:在舊時代,價格由供需決定;在新時代,價格由信任決定。誠信成為貨幣,透明成為保證。投資人開始用「Integrity Premium」來衡量價值,政府用 LoA/CA 來劃分合法與非法的界線,企業用揭露的深度與誠實程度,來換取社會信任的利息。
IETA 用一句話總結這場轉變:"完整性不是附加價值,而是唯一價值。沒有高完整性,就沒有高品質。"這句話既是警語,也是指引。它提醒市場:高品質不是行銷標籤,而是一種制度責任。當所有的碳信用都能被真實、透明、可驗證地使用時,自願市場才能真正成為巴黎協定下的制度跑道,讓「品質」不再只是口號,而是誠信的結果。
第七章|結語:從抵銷幻象,走向真實對帳
IETA 的《VCM Guidelines 2.0》是一場制度覺醒。它讓全球第一次正視碳市場的本質問題:不是市場失靈,而是誠信失靈。這份指南揭示三個關鍵趨勢。第一,去京都化。市場不再以交易為核心,而以治理為核心。第二,向巴黎化。所有減排行為都需進入國家帳本。第三,制度融合。自願與合規開始共生,而非對立。
未來五年,當 PACM 正式運作、各國登錄完成、dMRV 成熟,自願市場將成為巴黎協定的前哨基地。碳信用不再是一紙憑證,而是一份可審計的公共契約。"誠信是新的碳貨幣,透明是新的市場規則。高完整性是唯一價值,高品質是它的結果。"舊的市場靠價格存活,新的市場靠信任運行。自由市場沒有結束,它只是升級。
從抵銷幻象,走向真實對帳;從企業自說自話,走向人類共同命運——這就是 IETA 想讓世界看見的方向。概括之:完整性先於品質,品質源於完整性。
參考資料
IETA (2025). VCM Guidelines 2.0: Guidelines for High Integrity Use of Verified Carbon Credits. Geneva: International Emissions Trading Association.
UNFCCC (2025). Article 6.4 Mechanism Supervisory Body 18th Meeting Report (A6.4-SBM018). Bonn, Germany.
European Commission (2024). Directive on Green Claims (Proposal). Brussels.
California State Assembly (2023). AB1305: Voluntary Carbon Market Disclosures Act. Sacramento.
IPCC (2023). AR6 Synthesis Report: Climate Change 2023.
SBTi (2025). 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ersion 2.0, draft for consult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