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碳信用的「金字塔頂端」從哪裡開始?
在《巴黎協定》第六條所設計的三大國際合作架構中,第6.4條機制(Paris Agreement Crediting Mechanism, PACM) 被視為全球碳信用體系的核心制度,也就是唯一聯合國認可的「高完整性碳信用」發行機制【1】【2】。
它與另兩條並列:
- 第6.2條 允許國家間雙邊轉移減量成果(ITMOs),例如某國出資建案、他國交出抵減量,需經主權認證與帳面調整;
- 第6.8條 則強調「非市場合作」,以融資、政策協作或科技支援方式促進減碳,不涉及交易額度。
根據氣候大會 CMA3 的決議文件(3/CMA.3),PACM 的治理由12名成員組成的監督機構(Supervisory Body)負責,這個機構制定所有方法學、計量規則與參與門檻,並強調三大原則:
- 所有減量必須真實可驗證(real and measurable),
- 信用來源需具額外性、永久性、無雙重計算,
- 並透過公共登記透明揭露【2】。
簡而言之,不論是一國政府透過 6.2 條轉移的信用,還是企業參與 PACM 專案產出的 A6.4ER,都必須在這個完整性架構下登記、追蹤與揭露。這也正是 PACM 在整個全球碳信用體系中,位居「金字塔頂端」的原因——它不是市場中的一種選項,而是規則的起點。
國際機制與協定:高完整性的「制度配對器」
要讓碳信用不只是數字遊戲,而是真正有環境效果、值得信任的減碳工具,制度上的配套就至關重要。這就是為什麼越來越多國際機構與政策聯盟,正把他們的規則對齊《巴黎協定》下的碳信用主體機制 PACM(Paris Agreement Crediting Mechanism)。
這裡的關鍵問題是:碳信用的品質該由誰來定義? 又該如何確保「好的信用」會被企業真正採納?
答案來自三個互相串聯的制度平台:ICVCM、IETA、與政府主導的跨國聯盟(Coalition to Grow Carbon Markets)。這三者正逐步建立一個「高完整性認證 → 負責任使用 → 政策加值」的連動機制。
ICVCM:為碳信用打上「品質標章」
由氣候領域專家組成的「自願碳市場完整性委員會(ICVCM)」於2023年發布了全球第一套高完整性標準:核心碳原則(Core Carbon Principles, CCPs) 。
這些原則針對自願碳市場的信用來源與方法學,建立了「能不能用」「值不值得信」的統一標準。具體來說,ICVCM 要求碳信用必須符合:
- 額外性(Additionality):必須是「原本不會發生的減排」;
- 永久性(Permanence):避免碳再度逸散,例如森林砍伐;
- 正確量化(Accurate Quantification):數據不能「灌水」;
- 雙重主張防範(No Double Counting):不可讓兩方同時聲稱減量;
- 治理透明與共益保障:確保社區權益、原住民參與等社會面因素。
這套標準的目的是:為碳信用建立一條「可查、可信、可稽核」的品質鏈。更關鍵的是,ICVCM 明確指出,這些原則與《巴黎協定》第六條(尤其是第6.4機制)是「完全相容且互補」的,也就是說,它們不是兩套體系,而是一個「同心圓」:巴黎協定掌握主權帳本,ICVCM負責篩選市場信用的品質 。
IETA:教企業如何「正確使用」碳信用
定義完什麼是好信用之後,下一個問題是:企業該怎麼正確地使用它們?
這就是國際碳交易協會(IETA)與其碳抵換聯盟(ICROA)介入的地方。IETA 在 2025 年發布的最新版《高完整性自願碳信用使用指南》中,明確列出了企業在使用碳信用時應遵守的七大原則 。其中包括:
- 信用不能替代減碳行動:要先減再抵(mitigation first);
- 僅使用高品質信用:偏好符合 ICVCM 標準或政府授權來源;
- 揭露透明:所有使用的碳信用,包括來源、數量、用途,都必須公開;
- 避免雙重主張:企業使用的信用若已被國家計入 NDC,就不能再作為企業淨零的一部分除非有主權授權(LoA + CA);
- 資訊可核查:所有碳信用使用聲明必須能被第三方審核。
IETA 的這份指南本質上是一份「企業誠信使用說明書」。它不創造碳信用,但它決定:你怎麼用,才能不出事。
成長碳市場聯盟:把這些原則變成政策「預設值」
要讓市場真的跟上規則,光靠標準與指南還不夠。
這時,政府出面打團戰了。
2024 年,法國、肯亞、新加坡、英國與巴拿馬等國在 COP30 聯手發起一個新的國際聯盟:成長碳市場聯盟(Coalition to Grow Carbon Markets) 。這個聯盟並不是要另立山頭,而是要把 ICVCM 的品質標準、IETA 的行為準則政策化,讓它們變成國家間與企業採購的「預設值」。
聯盟發布了一套《高完整性碳信用共享原則(Shared Principles)》,涵蓋六個核心面向
- 補充企業減排,而非替代(Additional to Abatement)
- 符合嚴格品質標準(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Quality)
- 公平定價與創益分配(Fair and Transparent Value)
- 揭露與資訊完整性(Disclosure and Transparency)
- 聲稱與效果一致(Evidence-based Claims)
- 政策支持與國際協同(Supportive Public Policy)
簡單說:這些國家願意「先喊牌」,承諾未來他們推的政策都會以這些原則為基礎,並號召企業與國際組織簽署、採用、內嵌到自己的氣候策略中。
這不只是倡議,而是一個多國政策 API(應用程式介面)——它把標準與政策「標準化」,讓碳市場有了一套可執行的公共語言。

碳信用不再只是商品,而是一種被政策加持、被法律認證、被市場信任的「氣候行為單位」。「高完整性」不是口號,它是這套體系運作的憲法。
國際規範對接:把碳信用「整合進全世界的財報與規則裡」
要讓碳信用從一種氣候工具升級為企業、金融與國際法正式承認的資產,就不能只靠氣候協定。它還得被會計準則、產業法規與揭露制度「吃進去」。這就是為什麼,越來越多全球性規範——像 ISO、IFRS、CORSIA、IMO、SBTi 等——正一步步把碳信用納入它們的操作邏輯裡。
以下是目前五個最具代表性的制度,說明它們如何與 PACM 的完整性原則銜接。
ISO 14068:幫「碳中和」定規矩
在碳信用的使用語言裡,「碳中和」是最常被濫用的名詞之一。
ISO 為此設計了新的國際標準 —— ISO 14068-1(2023 年),專門規範什麼叫做「合格的碳中和主張」。
這個標準的核心精神是四個字:減量優先。它設計了一個金字塔:
- 自家直接減排(範疇1與2)
- 供應鏈減排(範疇3)
- 剩下無法避免的「殘餘排放」才能使用碳信用補足
此外,ISO 要求:
- 使用的碳信用必須可追蹤、可驗證,來源透明;
- 優先使用「碳移除」(removal)而非單純「減排」(reduction);
- 所有中和主張都必須有邏輯、有科學依據,並可第三方查核。
這等於給全球企業一把「碳信用使用的衡量尺」,並與 PACM 對於真實性與額外性的原則相呼應。
IFRS S2:把碳信用搬進財報裡
2023 年,IFR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發布 S1 與 S2 永續揭露準則。其中,S2 專門針對氣候資訊揭露,第一次將碳信用使用行為正式納入財報架構。
IFRS S2 要求企業:
- 說清楚自己有沒有用碳信用來達成減排目標;
- 把信用的來源(例如林業、技術型)、類型(移除 or 減排)、驗證機構、使用比例全數揭露;
- 說明這些信用是否具備「持久性」(permanence)與「對應調整」(corresponding adjustment);
- 若是國家來源,是否有官方授權(LoA)。
這等於直接告訴 CFO 們:你用什麼碳信用、怎麼用,會進到投資人的決策報表裡。
也讓 PACM 與企業財務體系出現重要對接點:只有高完整性信用,才能站得上檯面。
CORSIA(ICAO):航空界的合規信用範本
國際民航組織(ICAO)為了應對飛機在國際航段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設立了CORSIA(碳抵消與減量機制)。簡單來說,它規定:
航空公司只能使用 ICAO 批准的碳信用,來抵消多出的排放量。
要進入 CORSIA 認可名單,信用來源必須通過「碳抵消單位完整性評估標準(EUITG)」,這套標準要求信用具有:
- 額外性(是真的為此而減);
- 可量化與可驗證性;
- 防止重複計算;
- 符合社會與環境保障標準。
截至 2025 年,CORSIA 僅接受特定供應者與專案類型的信用(如 Verra、Gold Standard 的部分方法學),形成一個具法規效力的「認可清單」。這讓碳信用從自願市場正式走進合規領域。
IMO:航運界的碳交易雛形已現
2025 年,**國際海事組織(IMO)**通過了《IMO 淨零框架》,將全球航運納入正式的溫室氣體減排機制。
這套框架設定了以下幾個制度要點:
- 從 2028 年開始,船舶需每年降低其「燃料強度」(GHG intensity);
- 若無法達標,必須補償差額 —— 包括購買高品質碳信用,或繳交至「IMO 淨零基金」;
- 達標船舶則可產生「剩餘額度」,進行同業交易。
這等於航運業出現了世界第一個法定「碳信用交易機制」,而這些信用預計需與 PACM 或 CCP 相容,避免主權帳本與企業帳本之間的矛盾。
SBTi:企業怎麼用信用,這裡畫紅線
企業減碳不能亂說,SBTi(科學基礎目標倡議)正在讓這件事變成嚴格的制度。
在其 2025 年更新版《企業淨零標準》中,SBTi 把「碳信用」明確劃分為三種使用場景:
- 彌補難以避免的殘餘排放(只能用高品質移除信用)
- 貢獻價值鏈外的氣候成果(例如保護雨林)
- 短期目標落後的臨時補充
每一類都需符合不同門檻,尤其在第一類情況下,只有具有額外性、永久性且可驗證的信用才合格。SBTi 也與 ICVCM 密切合作,使用其 CCP 標章作為信用品質判準。
這樣一來,SBTi 讓碳信用不再只是「有用就好」,而是「怎麼用、何時用、用哪種」都要符合法理與科學。
這五大國際制度,從標準(ISO)、財務揭露(IFRS)、行業合規(CORSIA、IMO)到企業路徑管理(SBTi),共同織出一張碳信用的「合法使用地圖」。
而他們的共同語言就是:完整性 —— 不只要有碳減量,更要可查、可審核、不重複、對得起社會與地球。
碳信用的未來,不只是誰發的、賣多少,而是你在哪裡用、怎麼用、用得負不負責。科技
巨頭的實踐:高完整性不是道德,是供應鏈門檻
如果說聯合國和ICVCM負責訂遊戲規則,那麼Apple、Microsoft、Google、Meta 和 Amazon 這些科技巨頭,就在負責寫範本。在碳信用採購這場「誰先給出信任框架」的比賽裡,他們早就悄悄把高完整性變成了企業內部的採購標準、供應鏈要求,甚至財務風險管理的一部分。
以下是他們的實際做法,既不是倡議,也不是試點,而是正在執行的主策略。
Apple:高品質移除 × 衛星驗證 × 只補殘餘
Apple 設定的氣候目標很清楚:2030 年達到整家公司淨零排放。
為了實現這目標,他們的做法是「把自己能減的全減到極致,剩下那一點實在沒辦法的排放,才用碳信用來處理」。
這裡的信用不是隨便買的:
- 只能使用「高品質碳移除信用」,例如森林恢復、生物炭等;
- 只能補足殘餘排放,不能提早用來粉飾 ESG 成績;
- 投資前必須通過 ESG 檢核,遵循聯合國人權、環境與社區標準;
- 使用後會揭露專案編號與退役序號,放進 ESG 年報供審查追溯;
- 衛星 + 地面監測驗證專案效益。
Apple 的 Restore Fund 是這些信用的主要來源,並由 Goldman Sachs 協助挑選符合標準的專案。他們官方用語是:「高完整性做法,必須建立在『先減再補』的基礎上」。
Microsoft:只買移除 × 不碰減排信用 × 自建市場標準
微軟從 2020 年就立下全球第一個「碳負排」目標,計劃 2030 年不只是零排,而是將整體碳排放「負向彌補」。
最關鍵的政策轉向在於:
- 他們只採購移除型碳信用(carbon removals),例如生物炭、直接空氣捕捉(DAC)、礦物化封存等;
- 明確拒絕僅有減排效果(avoidance)的信用,像是避免森林砍伐、改善廚灶等類型;
- 所有信用需通過第三方核證,並具備永久性與失效補償機制;
- 與 Carbon Direct 等機構合作審查供應方,成立 Microsoft Carbon Removal Portfolio,並每年公開信用使用與投資額度。
此外,Microsoft 還與業界合作共同制定《碳移除採購指引》(Carbon Removal Procurement Guidance 2024),試圖把自己變成標準制定者,而不只是買家。
Google (Alphabet):從抵消轉向移除技術 × 早期投資
Google 雖設定的是 2050 年淨零目標,但在碳信用的策略轉向上動作不小。他們現在不再說「碳抵消」,而改用「支持擴大高品質碳移除技術」的語言。
具體作法包括:
- 不再依賴信用達成自家減排目標,而是把碳信用視為技術擴散的加速器;
- 直接投資碳移除新創項目,如與印度碳移除公司合作開發大型生物炭信用案,總額達 10 萬噸;
- 加入 Frontier 聯盟,與 Stripe、Meta 等公司共同推進高完整性移除市場;
- 揭露採購原則與成效,在年度永續報告中詳細列出所有採購類型與項目參數。
Google 的策略就是早點進場、做第一批用戶、放大市場規模,並期待隨著規模經濟出現,單位價格逐漸降低。
Meta (Facebook):森林大單位 × 聯盟發起者 × 目標補償
Meta 的目標是到 2030 年達到「全價值鏈淨零排放」,這意味著包含供應商、物流、資料中心在內的排放都要補上。
他們的策略是結合森林碳信用的規模採購 + 投資新一代自然碳移除聯盟。
- 2024年與巴西BTG銀行簽下超過390萬張森林碳信用購約,涵蓋大面積林地保育與再造;
- 發起 Symbiosis 聯盟,與多家公司(如 Shopify)共同投資 2,000 萬噸自然移除項目;
- 偏好自然型移除而非工業型減排,並強調社區參與與原住民合作;
- 使用這些信用來補償範疇3排放與上游供應鏈殘餘排放。
Meta 的碳策略非常「平台化」,擴大影響力、降低信用邊際成本、建立企業間合作生態系。
Amazon:信用不列入碳績效 × 只補森林與移除 × 整合供應鏈
Amazon 是全球最大物流與雲端平台之一,它的排放龐大,減碳挑戰也相當激烈。
不過 Amazon 採取的是明確的「分區政策」:
- 碳信用「不計入 SBTi 減碳目標」,只用來支持森林保護與移除技術;
- 信用來源需經驗證、能被追蹤並具有額外性;
- 運用 LiDAR 與 AI 分析森林變化,作為信用監測與驗證依據;
- 建立 Sustainability Exchange 平台,協助供應商取得「經過審核的高品質碳信用」,但前提是:這些供應商自己也要承諾淨零、做排放盤查與揭露;
- 2040 年為整體碳中和目標時程,但信用使用限制很嚴格。
Amazon 的模式讓碳信用不只是用來「洗白」,而是轉化為供應鏈競爭力與選品篩選門檻。
這些巨頭如何定義高完整性?

這些企業不再問「要不要買碳信用」,而是問:「我能不能買到值得被記帳、能讓我說得出口、能被金融市場接受的碳信用?」
這就是高完整性的真正定義:不是品牌說了算,而是整條價值鏈、整套會計制度、整個政策世界都認得你,然後買單。
VCC 在高完整性架構中的關鍵地位
在各國氣候政策與企業淨零策略的交叉點,自願碳信用(Voluntary Carbon Credits, VCC)扮演著一種「制度混血」角色:它既不是主權政府強制規定的排放配額(compliance allowance),也早已不再只是 NGO 頒發的象徵性「碳捐款憑證」。
在今日的碳市場中,VCC 正朝著三個方向進化:標準化、可核查、可交易。它已經具備成為「準金融資產」的條件,但也因此,對它的要求不再寬容。它必須可被信任、被比較、被審計。
定義與邊界:什麼才叫「合格的 VCC」?
根據《ICROA 最佳實務準則 v2.6.2》,VCC 是指由符合 ICROA 認可機構(如 Verra、Gold Standard、Plan Vivo、Puro.earth 等)核發,且可供企業或個人「自願購買、註銷(retire)、主張抵換」的碳信用【ICROA, 2025】。
但這些信用不是通通都合格。ICROA 對發行者、方法學、MRV(測量報告驗證)系統、第三方核證機構都有明確門檻。只有通過完整審查與程序,才能稱作「高品質 VCC」,並列入抵換計畫或永續報告。
VCC 與 PACM 的介面:主權、對帳與共生
VCC 並不排除《巴黎協定》第六條,而是與之「介面互通」。
在 Article 6.2(國與國合作機制)與 6.4(UN監管機制)之下,只要一項碳信用經主權國授權(Letter of Authorization, LoA)並進行對應調整(Corresponding Adjustment, CA),它就可具備「ITMO」(國際轉移減量成果)資格。
換句話說,VCC 也能升級為 PACM 相容信用,前提是它取得國家同意並被列入帳本。這正是 Coalition to Grow Carbon Markets 在其《共享原則》中倡議的做法:未來的 VCC,如果有政府授權與完整帳務記錄,也可視為 Article 6.2 承認的交易資產。
CCPs 洗牌:ICVCM 如何讓 VCC 變乾淨?
既然 VCC 市場百花齊放,品質參差不齊,ICVCM 就設計了一套「洗白邏輯」——Core Carbon Principles(CCPs)系統。它不是發信用,而是認定「誰發得出有價值的信用」。
ICVCM 對 VCC 的進階標準包括:
- 有額外性(不會自然發生的減量);
- 不重複計算(與國家 NDC、企業報表去重);
- 永久性風險管理(不會反彈);
- 公開登錄與可驗證的數據透明度;
- 社會與環境的保障標準。
這讓 VCC 有機會被賦予更高的法律與財務地位,並可串接到 PACM 架構與 IFRS 財報揭露欄位。IETA 也呼籲企業僅使用「ICVCM通過」的信用來聲稱淨零,並將其資訊納入年度報告。
VCC 在 Big Tech 裡怎麼用?
對 Apple、Microsoft、Google 等科技公司來說,VCC 不是不能用,而是**「要用得負責」**。
幾個共通特徵是:
- 只能用來補足殘餘排放,不能抵掉原本該減的部分(符合 ISO 14068 / SBTi 概念);
- 優先採購自然基礎移除(Nature-based removals)或技術移除信用;
- 要求信用需經認證、具永久性、額外性,並揭露來源與註銷資訊;
- 若供應商用信用來宣稱減排,必須標明是否有主權授權(LoA)。
Apple 的 Restore Fund、Microsoft 的 CRP 組合、Google 的 Biochar 合約都明確表態:VCC 可用,但必須是「乾淨的、高品質的、可查的、負責任的」。
VCC 是橋梁,不是替代品
VCC 的戰略地位從來不是「取代」巴黎協定下的主權減量機制,而是成為 PACM、ICVCM 與 IFRS 財務系統之間的中間語言與市場接口。
當它具有高完整性標章(如 CCP-Label),取得國家授權(LoA),納入公司治理與財報揭露,那它就不再是過去的「淨零漂白工具」,而是一張「合格的氣候貨幣」。
VCC 能不能晉升為主流資產,不只是技術問題,而是信任問題。
而信任,現在已有規則可循、標章可查、政策可接。
結語:高完整性的秩序,已從共識走向系統
現在的碳市場,已經不再只是「誰先喊淨零、誰就贏」的時代了。從《巴黎協定》第六條開始,我們正看到一個真正有邏輯、有制度、有標準的高完整性氣候秩序正在成形。
在這套新秩序裡,PACM 負責定義國家級碳信用的「基本規則」;ICVCM 和 IETA 負責為企業和自願市場建立「怎麼叫好信用」的標準;ISO、IFRS 這些國際組織,則把碳信用的使用納入企業「財報規則」與「中和主張」中;而像 CORSIA、IMO、SBTi 這樣的產業和減碳倡議,則用法規、指引和揭露制度,讓碳信用在航空、海運和企業淨零目標中,有了實際操作方式。
更重要的是,蘋果、微軟、Google、Meta、Amazon 等企業已經採取行動:它們只使用真正可驗證、具額外性且被公開揭露的碳信用;並設定先減碳、再移除、最後才抵換的順序。這正是 PACM 所強調的「減排為本、誠信為先」邏輯的企業實踐版本。
這些制度都有公開文件、報告或揭露紀錄佐證。從官方條文、標準條款到企業永續報告,這些都在告訴我們:碳信用的未來不是無政府市場,而是一個由信任、科學與透明所組成的共同體。
參考來源
本文所述之 PACM 架構與相關國際制度,依據如下公開文件與官方說明,包括 UNFCCC 指導原則、國際標準組織與碳市場完整性機構的文件,政府與企業聯合聲明,以及科技公司 ESG 報告與相關新聞發布等來源:
- [1] UNFCCC –《巴黎協定》第六條(Article 6)官方網頁
https://unfccc.int/process-and-meetings/the-paris-agreement/article6 - [2] UNFCCC – 巴黎協定碳信用機制(PACM)官方解釋
https://unfccc.int/process-and-meetings/the-paris-agreement/article-64-mechanism - [3][4] ICVCM –《核心碳原則與巴黎協定第六條的關聯解釋》
https://icvcm.org/article-6-of-the-paris-agreement-and-the-integrity-councils-work/ - [5] IETA –《高完整性碳信用使用指南 2.0》
https://www.ieta.org/guidelines-for-high-integrity-use-of-carbon-credits-2-0 - [6] Coalition to Grow Carbon Markets –《政府支持的高完整性碳信用框架聲明》
https://coalitiontogrowcarbonmarkets.org/international-coalition-launches-collective-government-backed-framework/ - [7][8] ISO –《ISO 14068-1:2023 碳中和標準》
https://www.iso.org/standard/43279.html - [9][10] IFRS / ISSB –《IFRS S2 氣候相關揭露準則》PDF 原文
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pdf-standards-issb/english/2023/issued/part-a/issb-2023-a-ifrs-s2-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pdf?bypass=on - [11] ICAO –《CORSIA 認可碳信用單位清單》
https://www.icao.int/CORSIA/corsia-eligible-emissions-units - [12] Global Maritime Forum –《IMO 淨零框架指南》
https://globalmaritimeforum.org/news/a-guide-to-the-imos-net-zero-framework/ - [13][14] SBTi –《碳信用在企業淨零標準中的角色解釋 V2》
https://sciencebasedtargets.org/blog/deep-dive-the-role-of-carbon-credits-in-sbti-corporate-net-zero-standard-v2 - [15][16][17] Apple –《Apple 碳移除戰略白皮書》
https://www.apple.com/environment/pdf/Apples_Carbon_Removal_Strategy_White_Paper.pdf - [18][19] Microsoft –《碳移除計畫與永續發展政策網站》
https://www.microsoft.com/en-us/corporate-responsibility/sustainability/carbon-removal-program - [20] Reuters –《Google 買下印度碳移除信用》報導
https://www.reuters.com/technology/google-signs-deal-buy-carbon-removal-credits-indian-farms-2025-01-16/ - [21] CarbonCredits.com –《Meta 與 BTG 大型碳信用交易解析》
https://carboncredits.com/whats-the-worth-of-metas-massive-carbon-credit-deal-with-btg-pactual/ - [22] Meta –《官方永續發展與氣候政策頁面》
https://sustainability.atmeta.com/climate/ - [23][24][25] Amazon –《碳信用採購說明》與公司 ESG 政策整合
https://www.aboutamazon.com/news/sustainability/amazon-carbon-credit-decarbonization-sustainability - [26] Amazon –《2024 年永續報告》全文
https://sustainability.aboutamazon.com/2024-amazon-sustainability-report.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