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就要注意這些個法令相關新聞,今天就分享這個勞工請假規則的修正提醒。
#家庭照顧假以小時為單位
“勞工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除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依前項規定請事假,並得擇定以小時為請假單位。”
原本法令規範事假一年十四天,後來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之中計算,這次改為可用小時為單位,增加勞工的請假彈性。對於企業如果假勤系統還不能用到小時為單位的,就特別留意要調整。
#全勤獎金
“「勞工有下列情形,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增列「勞工因親自照顧家庭成員,而請事假」”
原本設定不能影響全勤獎金的有:生理假,產假,陪產,育嬰。而因為照顧家庭成員的事假也不能做全勤獎金的扣除。因為系統上通常會併入事假設計,所以是一個需要注意排除,但也許真正該思考的應該是把全勤獎金這樣的項目移除吧。
#十天內的病假不可以影響獎金相關
“「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日數未超過10日者,雇主不得因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為不利之處分」。”
以許多需要人力直接投入的工作,不論是製造業或是零售業,人員的請假已經很難拒絕,過往通常就會透過獎金辦法去做一些差異性,但修法後,得將這樣條件修正。換個角度必須,這些績效不利處分必須有其他舉證,把焦點放在人員有來上班的貢獻狀況。病假影響全勤部分也需要按比例扣除,不能夠一次全扣。
#綜整一下
系統調整注意事假的請假單位,全勤獎金的關聯假別,理想狀態是相關的請假單位可以都調整為一小時甚至是更小單位,全勤獎金真的是可以考慮取消,減少這些計算上的繁雜。
績效系統與觀念的調整,系統如果有一些自動計分需要調整,更加關注在人員工作中的產出,又或者是把相關獎金跟產出直接連動,這樣對於投入時間較多的人自然就有更多的產出。另一個我認為會是人力彈性的評估,對於人力的應用上不應該過於剛好,失去相關的彈性,保持人力的餘裕,才是真正有競爭力的價值。
明年基本工資調整,假如有基本工資的記得調整,系統設定級距表,勞保保險費率也有調整,還有健保級距的最上限也調了,系統該改的要注意喔~
#人事阿崴 #HRfromZer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