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朱聖恩 圖|深夜日常
天增歲月,人增壽。無論是一般人;是身心障礙者,不分貧富貴賤,人人都會老,長照是年老終將面對的課題。
週末上午,伊甸基金會「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邀請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的精神科職能治療師夏安婷,談談精神疾病與長照的主題。她曾任長照A個管(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員),對精神疾病長照有豐富的臨床經驗,她更是一位家庭照顧者,兼備主觀與客觀的雙重身分。聽夏安婷講說,不落俗套,反如明湖居王小玉說書般地精闢痛快。
與會者中,不乏有實際長照經驗的家庭照顧者。照顧路上,血淚交織,以致分享會還沒正式開始,就已熱絡地與講師展開長照問答。
夏安婷先以《精神衛生法》修法沿革,帶大家一覽精神疾病與長照的距離。
為保障嚴重精神疾病病人權利,《精神衛生法》第63條,將病人強制住院天數,限制在3個月內。醫院不是病人的歸宿,而是助他們能回歸社區生活,故此,家庭與社區長照服務(長照2.0)的整合,顯得格外重要。
「相對其他障別,精神科的資源並不少,但得看是否用得上。」夏安婷坦言。
她點出了精神疾病病人使用長照的三大挑戰:
挑戰一:病人本身抗拒長照服務
在精神疾病照護中,最常遇到的挑戰之一,就是患者對長照服務的抗拒。他們之所以排斥,並非任性、鬧脾氣,是因疾病所致的不安與恐懼。例如:有些被照顧者會因妄想,而對日常照護感到害怕,像洗澡可能有危險。或,誤以為居服員要害他。恐懼確實存在他們的感受,所以他們的抗拒,會比一般長照服務對象來得更劇烈。
為避免抗拒,服務導入必須採取漸進式、低壓力的介入模式:
- 避免雙重壓力: 服務初期,主要照顧者必須與居服員同時在場。這能讓患者僅需面對「有外人進來」的單一壓力,避免同時承受「外人進入」和「親人離開」的雙重衝擊。主要照顧者可從「我到樓下一下」開始,逐步延長分離時間。
- 高頻率、短時間:建議初期採用「高頻率、短時間」(例如每次30分鐘)的服務模式,讓病人習慣居服員的出現,待關係穩定後,再逐步拉長單次服務時間。
- 賦予明確服務目的:應從具體、有目的性的服務開始,如陪同外出、家務整理或備餐,讓照服員的出現顯得「理所當然」,減少患者感到被監視的壓力。
挑戰二:從「平價健保」到「長照自付額」的思維轉變
長照服務採使用者部分負擔制,對於習慣平價醫療費用的精神疾病家庭而言,是心理和經濟上必須面對的轉換。夏安婷盼民眾能更新思維,畢竟長照是社會互助下的補助性服務,目的是為讓失能者、長者維持日常生活自立,故使用前須經政府評估,不能與健保等同視之。
長照2.0服務旨在支持個案「在宅老化」與維持「生活正常化」,強調提升個案的自理能力。在專業服務方面,核心概念是「復能」,與醫院的「復健」不同,「復能」旨在設定具體生活目標(如:能自己從臥房走到客廳),教導個案與照顧者達成目標的方法與技巧,朝生活自理邁進。
挑戰三:照顧者的雙重壓力與「放手」的藝術
夏安婷從臨床經驗觀察到,主要照顧者驟逝,生前卻未有任何長照規劃,將對精神病人造成「親人離世」與「陌生人介入」的雙重打擊。患者的抗拒,使長照資源的介入難度升高。為此,她奉勸許多精神疾病患者的照顧者(常見年邁父母),切莫抱持「眼睛一閉,什麼都看不到」、「等我死了之後再說」的心態,必須及早安排,學習「放手」。趁尚有餘力之際,即引入長照等外部資源,讓病人有充足的適應期,確保往後的服務平順。
有關精障的長照評估及常用服務,夏安婷分享以下二點:
- 精障者的長照評估,重點通常會在「患者的干擾行為」與「照顧者的照顧負荷」。由於評估現場等級確定,就很難更改。照顧者如遇到在患者面前,不便說明真實狀況,建議可在約訪前,提前告知照顧管理專員。
- 精障者最常使用的長照服務是「家務整理」。然而,居服員大多只能協助整理個案自己的房間;若居家環境因症狀而有特殊的安全感配置,也無法隨意調動物件。至於囤物症的情況,則以「一包、兩包慢慢處理」的方式,循序陪伴個案整理。
你我都會老,精神疾病病人也不例外。台灣的長照重在在地老化、生活正常化,即使是患者,多數仍希望能在自己熟悉、舒適的環境裡安老。及時規劃長照,不只是體恤後續接手的照顧者,更是為病人的晚年鋪設一條安穩、有尊嚴的路。
資料來源:伊甸園電子報2025.12.17 NO. 466























